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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基因提取 004:颉利可汗,三天后见【求收藏】

“哥哥,你一定要活着回来!”

小姑娘站在山脚下的小路上,扯着嗓子,朝着披麻戴孝,骑着战马远去的背影喊道。

才开始,她的确被震惊了,也害怕了。

毕竟杀的是人,尽管是敌人。

可林逸的力量太惊人,他的表现太让人害怕了。可经过了一路上的相处后,她发现这个哥哥是个好人。

总觉得,他是她唯一的亲人,爹娘死了,这个救了自己的哥哥就是亲人,一定要活着。

林逸没有回头,只是向后招了招手,冷冷道:“哥哥去杀狼,杀完就回来。”

驾!

一催战马,林逸快速往雁门关而去,只要过了关门,一路向北一百里,就可以到达阴山。

一到雁门关,只见满地的士兵尸体。

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位站着死的将军。

他身着明光铠,一看就是守关将军,身上起码有十几支弓箭。

只见他站着靠着城墙保持站立,他右手握铁枪,左手握军旗,残缺不全,全是血迹的军旗。

可就算如此,他没有让军旗倒下!

林逸翻身下马,走到将军面前,拱手鞠躬道:“将军,你无愧中原男儿。”

“我会用你的铁枪,杀光他们,为你们报仇。”

林逸擦干净了将军脸上的血迹,取走了将军的铁枪,他要用忠魂之枪,杀尽突厥王室,一个不留。

驭!~

林逸在关门口翻身下马,两手反扣关门。

雁门关的大门,是铁皮包裹楠木,然后每隔二十公分,就有一个拳头大的铜钉对拉互铆的。每一扇门的重量,就是三吨。

他反手关门,在最后的一刹那,眉心一皱,快速一拉。

就在缩回手的同时,砰的一声,大门紧闭,上面的闸被这强大的震荡震松,下了固定门栓。

紧接着,林逸骑着战马,背负铁枪,披麻戴孝,直闯狼窝,要强袭突厥王庭阴山。

按照孝礼,林逸该为老爹守孝最起码三个月,得披麻戴孝在坟前木屋住三个月。

但是,国难当头,他有了这样的能力,就该尽一份责任。因为,尽管他来自一千多年以后,可不论今生还是来世,他都是汉人,是华夏大地养大的人。

他理应为国而战,为百姓报仇,为兄弟姐妹们报仇。

突厥王庭人数众多,不像是刚才只有几十上百人,所以他还欠缺一些能力。

兵蚁让他力大无穷,让他拳脚如铁。

可是,只要人一多,就是排队让你杀,也得耗死自己。

所以,速度和耐力,就是必须要的能力了。

就速度来说,这突厥马算是很不错的了。

唐史记载‘突厥马技艺绝伦,筋骨合度,其能致远。’史记中又记载‘匈奴之强,全赖于马。’

突厥马,个子不算大,但是速度快灵活,耐力比那些高头大马要强很多。

林逸一手拉缰绳,一手按在马脖子上,暗自对系统道:“提取战马基因,融合自身。”

叮!~

“提取成功,融合开始。”

林逸只是眉心一皱,略微有那么瞬间的疼痛感。比起融合蚂蚁基因的时候,感觉要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了。

只是一瞬间,融合完成,林逸一下子觉得神清气爽。

他拳头一握,感觉力量可以收发自如了,可以控制住蚂蚁基因给自己带来的强大力量了。

就刚才只是把小姑娘拉上战马,都差点儿没控制住把人家手臂拉脱臼。

其实,战马基因的融合,对蚂蚁基因起到了一个调和的作用。

系统是非常智能的,会自动根据宿主融合的基因进行优化。

蚂蚁基因使得林逸太过彪悍,如果不小心翼翼,很可能拥抱别人就能抱死别人。那以后,他就是个绝对的怪物,绝对没朋友。

突厥战马速度快,灵活,耐力在马类中相对最好。

灵活特性起到了一个稀释作用,让林逸可以灵活自如的控制这股神力。

至于速度和耐力,会让在他作战中,不论是奔跑还是出手都会很快,同时能打持久战。

一个时辰后,差不多午时了,林逸赶到了阴山。

阴山以北的草原上,有一千个帐篷,很密很密。外围是守卫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的家人的卫兵,里面的,就是他们的家人。

最中心的,帐篷顶上有狼头标志的,就是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的王帐。

驭!~

林逸看着一圈的栅栏围着一千个帐篷,总觉得他们是放养牛羊,圈养自己。

说自己是狼,其实骨子里把自己当了羊。

一下子笑了。

“你是谁?”

“哪里来的汉家郎,居然敢来这里。”

“儿郎们,杀了他。”

突厥守卫将军一声令下,号角吹响,不断从帐篷里冲出来士兵,手持弯刀冲向林逸。

呵呵!~

林逸只是一声蔑笑,单手持枪,一催战马冲向敌阵。

就在他的铁枪接触到突厥士兵的那一刻,八个突厥士兵被掀上空中七八米,然后重重的摔下来砸死。

只见,长枪挥舞,他没有华丽的招数,只有猎人老爹教的最直接的杀招。

在林逸眼中,他们是狼,他是在进行一场疯狂的狩猎。这个栅栏里,一千个帐篷里的猎物,都该死!

又是一个时辰,护卫王室的两千战兵全部被杀,不对,有一个懦弱胆小的,他没有杀,只是打晕了,待会儿有用。

这时候,颉利可汗和突利可汗的可顿们,孩子们,父汗们,全部蜷缩在栅栏边上。(可顿:夫人的意思)

有人想翻越栅栏,但是都被林逸随手捡起一个尸体砸死了。

林逸手持铁枪,一步一步走近,终于在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了绝望,他们体味到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滋味。

“别,别杀我。”

“汉家郎,饶命,饶命啊!”

“我,会劝可汗收兵的,你带我去,我会劝他收兵好吗?”

“我做什么都愿意,别杀我,别杀我。”说着,两位可汗的可顿还居然要争着抢着,脱自己的衣服。

呵呵!~

林逸蔑视一笑,谁稀罕?

突厥王族居然现在求他了,就像即将被宰杀的羊,用乞求的眼神看着他。

呀!~

林逸眼神如魔,铁枪一刺,不断的舞动铁枪。随着他铁枪的舞动,血雨满天。

等他停下的时候,这个诺达的栅栏里,再无一个活口。

朔州城的百姓,死得惨烈,他们也是别人的妻子,儿子,丈夫,父亲,母亲。

小孩儿和少女的手脚还被当了突厥人的口粮,相比之下,林逸已经很仁慈了,已经是一个慈爱的猎人了。

毕竟,他不吃人!

他走到那名被打晕的突厥士兵面前,一盆水淋醒了。

啊!

这名士兵吓得半死,这少年居然一个人杀了他们几千人,这简直是魔鬼。

“小子,你们的可汗去长安了。”

“这里距离长安,骑马也就是三天路程。你一定可以在他们到达长安之前追上他,告诉他,他的家人,被杀了。”

“告诉他,我稍后就到!”

“别被我追上,不然,你连送信的机会都没有。”

话音一落,这突厥小子爬得比狗还快,骑着马,一下子就跑了。

这人跑之后,林逸走到一匹骆驼身边。

其实,他在作战的时候,就看见这骆驼了,一定是突厥人抢的西域商人的。

林逸嘴角一笑,手放在骆驼身上。

“提取骆驼基因,融合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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