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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李白 第一章 桃花仙人种桃树

小说:我就是李白  作者:天国难民  回目录  举报

百里桃花林,归入桃花山。

此时并非是人间三月,可是这方圆几百里的桃花依然落英缤纷,仿似无穷无尽。

山下一口千尺寒潭,毫无波澜,在这无尽的粉色之中,却依然显然宁静祥和。

寒潭边上零星地落着几间木屋。呈“品”字型分布的木屋前方,一个身穿短袖麻布衣的憨厚少年,正往地上撒着粮食。

一只品相普通的小野鸡,从桃林深处快速窜了出来。

它显然是饿坏了,快熟地将那掰好的桃仁囫囵吞枣地送进肚子里。旁边一条老土狗,正趴在一块石头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听到小鸡啄地的声音,撑开那一双昏昏欲睡的狗眼,无聊地有想要继续自己的春秋大梦。

突然间,它仿佛嗅到了什么臭不可闻的味道,不屑地哼哼了两声,头耷拉在肩膀上,对着那正中间那间稍大的木屋。

一席白衣从木屋中漫步而出,腰间挂着一把精美至极的佩剑,他剑眉星目、气度非凡,眼看就要走下那三级石阶,突然一个踉跄,脚下不稳。

好在长剑就在腰间,情急之下,也顾不得那把一直视若珍宝的长剑,连忙往地上一杵,终于稳住了身形。

肌肉结实的短衫少年连忙跑过来,一脸关心道:“公子,你没事吧?”

白衣少年握着剑鞘,就在老土狗身上用力擦了两下,蹭掉残留的泥土,微笑道:“以你家公子我的身法,怎么可能有事。不过我说,阿伦啊。你不觉得这几级台阶多点多余吗?弄得又不平不整的,完全配不上我的身份。”

短衫少年无奈道:“公子放心,回头趁那牛鼻子老道士出门,我就去我爹那借两把铲子,把它们统统丢到桃花潭里去。”

主仆俩对视了一眼,显然都是看到各自眼中的无奈。

一想到桃花山顶那颗枯桃树下的玄都观,白衣少年气就不打一处来。

“算了,这怪不得你。除非什么时候你能打得过那丑牛鼻子,要不然的话就算是你把它们扔进茅坑里,他也能把它们挖出来放我屋前。”

短衫少年泄气道:“公子,那丑牛鼻子牛气的很,要想打得过他估计没那么容易。”

“加上你爹,我们三个一起上,总会有办法的。”白衣少年怂恿道。

短衫少年摇头道:“我觉得还是不行。上次少爷跑到山顶折桃枝的事情,我爹连家里那把祖传的锄头都用上了,好像也没能把他吃饭的招牌给砸咯。”

“那贼子着实凶狠。”白衣少年感叹道。记得那一次汪叔可是从山上一路滚下来,后来在床上躺了足足半年才能下地的。

那是臭牛鼻子的唯一一次动手,但是从那之后,一向大大咧咧的少年破天荒地收敛了许多,虽然暗地里依然没少说坏话,但是起码明面上没再去挑战过牛鼻子的权威。

如果是他自己躺上半年,估计还没有这么难受。

也就是在那之后,这五年来,少年每天勤勤恳恳,该看的书一本不落下,该练的字更是从不推脱,他相信总有一天自己能够成为那传说中的剑仙,把那牛气哄哄的臭牛鼻子的招牌给拆了,替汪叔叔报仇。

“不过你也不要灰心,等什么时候我神功大成了,保准打得那牛鼻子满地找牙,到时候你一定要在旁边给我叫好。”

“那是一定的。我爹说了,以公子的天资,加上这么勤恳,总有一天一定能够打败那个臭牛鼻子的。”短衫少年大气道。

“哎,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白衣少年用力一脚,将那只半死不活的老土狗踹下石头,一屁股占了它的位置,感叹道:“你看我现在天天就是读书,写字,读书写字,哪来时间修炼我的绝世剑法。”

老土狗哀怨地叫了一声,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站起来抖掉身上的尘土,翻了翻白眼,无奈地跑到边上去嗮太阳。

可惜的是本来屋前空地就不多,这一下子就占据了一大片地方。

那一只矫健的小野鸡,顿时一个飞扑,直接落在老土狗的身上,小爪子乱抓。

老土狗吓得连滚带爬,赶紧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看到这一幕的少年,怒道道:“你这鸡不像鸡,鸟不像鸟的东西,跟那臭牛鼻子一样恃强凌弱。”

说着,一把拔出那把自取名为“银河”的“宝剑”,直指小鸡:“看本剑仙今天就用你的项上鸡头来祭我汪伦兄弟的士气。看剑……”

白衣少年手上抖了个好看的剑花,一把便朝着那小脑袋劈下,不过最终生生停在了离鸡脖子还有两寸的地方。

小野鸡歪着头,翻着白眼,无动于衷地站在原地,仿佛在等着他砍下来。一副“不砍你是我孙子”的势头。

“公子,算了,算了。”少年汪伦连忙劝架,抓住白衣少年的手,“公子何必跟这些畜生一般计较,不管是这小东西还是那老土狗,不都是牛鼻子的一丘之貉,为它他们生气不值得。”

“阿伦说的有道理,现在我一个大男人打你,就算是赢了也胜之不武,等你长大了再把你剁了炖鸡汤,你才叫做有滋有味。”白衣少年收回长剑,义正言辞道。

小野鸡瞪了这两货一眼,双翅背在身后,不屑地叫了一声,慢悠悠地向桃林踱步而去,可谓一个趾高气扬。留下被挫了锐气的两位少年,尴尬地留在原地。

不过少年显然是个心大的,很快就将这小小的挫败抛到脑后。

“阿伦,你说我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剑仙?”白衣少年问道。

阿伦挠挠头,道:“公子再加把劲,应该很快了。”

白衣少年无奈道:“哎,我就知道问你也没用,每次都是快了快了,我们都马上就要十六岁了。你不是说在外面十五六岁的剑仙闯荡江湖的,一抓一大把吗?我这天天读书写字,连只小野鸡都不怕我,算什么事嘛。以后要是去外面跟人家混江湖,还不被人笑死。”

“在我看来,我见过的那些剑修胚子全部加起来都不如公子你。”阿伦认真道。

少年身上的这一身,以及那口“宝剑”都是汪伦外出的时候帮他带回来的。至于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白衣少年只能从阿伦口中的描述得知。

只是这个天生不大爱说话的大块头少年,除了每天勤勤勉勉地帮他打理日常琐碎,养养鸡、喂喂狗、采采桃花、酿酿酒之外,有时候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屁来。

这让白衣少年很是惆怅。

“虽然我知道你说的是实话,但是再好的天赋,天天不修炼,就知道写字读书,那也是暴殄天物不是?”

阿伦道:“公子不也每天都在修炼吗?”

“修什么修啊,那牛鼻子就是在忽悠我,那本什么《太玄》完全就是些故作高深的东西,我都看了不下百遍,也没看出什么灵气凝聚如墨,呼吸之间气吞山河的感觉来。那本《法言》就更是瞎扯的了,什么口含天宪、言出法随,要是真能这么牛逼,说句话就把人喷死,那我还当个屁的剑仙啊。”

臭牛鼻子老道人此前逼他每天读书,从他开始懂事那一刻起就没有停止过,说是什么时候把书读完了就可以修炼当一个剑仙了。

他本以为一个小小的玄都观,屁大点的地方,以他的聪明才智,藏的书也就够他十天半个月看的,谁知道这一看就是足足十年,好不容易在两年前终于看完了。

然后就这么跟垃圾一样地丢过来两本毫无诚意的书过来,看上面的字迹,他都怀疑是不是牛鼻子为了应付他,临时编的,因为不管怎么看都像是一个活了一辈子还没碰过女人的黄花大闺男在那胡言乱语。

就像这个鬼地方,是男人该待的地方吗?他可不想跟这老变态守在这个地方一辈子,当一个真的“童子”。

阿伦下意识地挠头道:“我也不懂这些,我爹说那些弯弯道道的不适合我,只要我跑的够快、跳的够高、砍桃树的时候够快就是大本事。”

“反正不管怎么样,我都得尽快想办法出去,要不然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剑仙,去拆臭牛鼻子的招牌。”白衣少年道。

对于公子想出去的想法,阿伦是感同身受的,不过在他看来,这到处都是桃花的地方其实更好。他不向往公子所说的仗剑天涯,更对那些什么绝世佳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每一次出去帮臭牛鼻子办事,看着那一群仗着天赋和身世,一副凌驾于众生之上的嘴脸;看着每个人忙忙碌碌,为了能够在修行的道路上争那一点点的先机,无所不用其极,他就觉得那不是他能待的地方。

跟公子不一样,他一点都不想出去。

但是每次想到出去之后能够帮公子带回他喜欢的东西,看着公子开心,他就开心。

在他的眼中,公子就是一把剑,笔直地屹立在人间,从开始的锈迹斑斑,到现在开始显露出点点的通透的光芒,但是不管怎么样,都是那么遗世独立。

如果说这都是不是剑仙,那怎么样才叫剑仙?

就那些在站在剑上卖弄技术的玩意儿?他汪伦一拳能捶死十个。

公子说,剑就是剑仙的命,怎么可以拿来踩在脚下?

你看看,这才像是剑仙该说的话嘛。天大地大,公子的道理最大。

只是,怎么样才能帮公子离开这个地方呢?一想事情就脑瓜子疼的汪伦很认真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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