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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诸天搞事情 初见韦小宝

反清复明不是请人吃酒席,刀剑的碰撞和战争的嘶喊才是达成目标的主旋律。

常言道:没见过猪跑,总该吃过猪肉。

从没有打过仗的方易也知道打仗要的是什么。

首先是军队——武力上的基础保证。

其次是后勤——包括粮草,军饷,装备,抚恤金等等,总之就是钱,白花花的银子。

第三是大义——名不正则言不顺,这一点在古代很重要。

幸运的是,鹿鼎记发生在康熙执政的时期,今年是康熙十年。

两年前,也就是公元1669年,年十六岁的康熙在韦小宝的协助下杀掉权臣鳌拜,正式掌握了一国之君该有的生杀大权。

两年后,按照历史的轨迹他将车飞三蕃,扫清了自己国家里最后的毒瘤,为自己一生的伟业打下坚实的后盾。

抛开一切个人成见,单就他本人功绩而言康熙是个相当不错的皇帝,其人也是极为推崇民族大统一大融合的统治方针——但是,他越是雄才大略,越无法容忍有人挑衅自己权威。

既然已经注定了要站在对立面,方易在对他保持敬意的同时,必将用尽全部的力量与他对抗。

持有汉人军队的三蕃,是方易完全拨乱反正计划的最关键的一环,而拉拢,甚至控制三蕃,需要一位重要人物。

只是这位重要人物向来居所无定,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单枪匹马可不好找。

于是方易打算找人帮忙。

至于如何操作,且看下文。

临窗坐着,吃喝着酒菜,乔装打扮后的方易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他时刻都在注意着大街上的动静。他已经打听好了,当朝皇帝康熙命他的亲信韦小宝为钦差大臣,巡视扬州,今日午时便会路过这里。

这事金大大的书里没写,想来也是,这终归是一个完整的真正的世界,就算围绕着主角,一本书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和韦小宝一生的波澜壮阔相比,这出巡扬州实在是不起眼。

说来这韦小宝,原本就是在这座青楼丽春院里出生,不学无术的一个小无赖,却意外结识了江湖人士茅十八,阴差阳错被送进宫里当了个没有净身的假太监。

又意外结识了小皇帝康熙,与之交情甚好,凭借自己的三分油嘴滑舌,三分小聪明还有九十四分的好运气,屡立奇功被康熙一再提拔,宠信有佳,但是娶了多房娇妻美妾,活脱脱的人生赢家。

然而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天地会总舵主的徒弟,天地会青木堂的堂主,属于真正黑白通吃的牛x人物。

现在这一时间段,他应该刚从五台山回来,给康熙带来了他出家为僧的老子顺治的回话。

出使平西王府和灭神龙教应该还没有发生,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侯,方易当初看鹿鼎记的时候不怎么仔细,只知道有这么回事,具体时间和细节什么的并不清楚。

不过无所谓了,反正当他也不可能去干这些事儿了。

命运的齿轮,早已偏离原来的轨迹。

日至正午,街头忽然传来一阵阵吆喝,锣鼓喧天,热闹嘈杂。

只见两个衙役分别手举[肃静][避让]两个大牌在最前边开道,早已得到通知的商贩们已经收了滩子,在道路两边观望。

衙役后边是一个由几十名高大侍卫形成的长方形,护卫着两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中间。再配上鸣锣,敲鼓,道路两边数以千计观望的百姓,场面宏大,当真是好不风光。

骑马的,一人自然就是这扬州知府,生得肥头大耳油光满面,一副贪官相,另外一人却是一个干瘦的年轻男子,一身红底钦差服饰,面带笑容,眼睛滴溜溜转着,显得相当机灵狡猾。

他,可不正是鹿鼎世界的天运之子,主角韦小宝么。

还没走近,方易就听见那知府拍马屁的声音:“韦大人生得一表人才,气宇轩昂,英武非凡,不愧得圣上隆恩,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年纪轻轻,便杀了恶贼鳌拜,天下人无不为大人拍手欢歌。”

噗!

听这马屁,方易噗的一声把嘴里的酒喷出三两米,心头暗叹这马屁拍起来呆然不要脸,韦小宝长的跟拔了毛的瘦猴一样,也亏得这扬州知府,能把气宇轩昂这个词给说出来。

果然是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况且杀鳌拜已经是陈年老事了,还拿出来说,有点新意行不?

却把给他弹曲的姑娘吓了一跳,小心地看着方易“公子……”

“你下去吧!”方易也不解释,直接让那姑娘退下,接下来,他要干的事,是大事,天大的事,会把人家小姑娘吓坏的。

“奴家告退。”姑娘盈盈起身,退出房间。

正是少年得意,不过韦小宝也是油滑,听着知府的恭维哈哈一笑,向着右边恭手行礼,马屁拍得啪啪响:“全是圣上圣明,奴才不过是仰仗圣上的恩宠罢了。”

“自然,圣上圣明。”那知府心想难怪韦小宝年纪轻轻就颇得圣上恩宠,这一不据功自傲,随便一句话都能扯到皇上拍皇上马屁,难怪如此讨得皇上欢心。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搭着话,韦小宝因为出生低贱,见人说人话见鬼讲鬼话的本事驾轻就熟,没多久就和这扬州知府熟络起来,有说有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认识好多年了。

有这份本事,也难怪官场上混的风生水起。

一行人从丽春院下经过,韦小宝不禁抬头看了它一眼,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两年前他还在这里当着打杂的,被人骂,被人打,被人瞧不起。

再想想现在的风光,不禁哈哈大笑。

嗯?那是什么?

就在他放声大笑之时,一道人影从二楼窗户飞扑而下,如同猎食的雄鹰,探手如电一把扣住韦小宝的脖子,拉下马匹。

咚!

人影落地,只听见一声闷响,脚下的路面砸出一尺来长的裂口。

笑声被淹死在喉咙里,憋得韦小宝面色通红,感觉脖子上的那只手掌好像一只铁钳,无论他怎么挣扎也不动丝毫。

“麻烦你安静一点儿。”人影手上微微用力,就让他昏死过去。

然后场面一片寂静无声。

“大胆刺客,快放了韦大人,否则皇上必诛你九族。”

都说当官的脑子反应要快,那知府的反应居然比侍卫们还快,迅速地大喝一声威胁道。

“诛我九族?”声音低沉,浑身都被黑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方易大袖一甩,钢鞭一样的手臂甩动起来抽得空气劈啪作响。少说也有二百来斤的知府大人便如同断线风筝一样飞了起来,径直撞进街道右边的一幢民居,稀里哗拉一阵响动后没了声响。

四五个反应快的待卫立刻拔刀冲上前来救人,没跑几步,就被暗器打伤。

咻咻咻……。

刺客一手拎着韦小宝,另一只手往腰上一抹把早已经准备好的金钱镖用满天花雨的手法打出去,一片金光四下射开,大街上顿时一片哀鸿遍野的惨像,惨叫声响彻大街。

不过这种暗器即轻又小,威力实在不足,即便命中要害也死不了人,更多的是让人失去战斗力——古代当差的也是为了混口饭吃,何必为了一个不认识的拼命,大家都不傻,那刺客明显不是他们这些小胳膊小腿能拧的过的,用来充门面的衙役这时候一个劲的惨叫,叫得一个赛一个的响亮,好像受了多重的伤似的。

侍卫们倒是极为悍勇,奋不顾身地扑杀过来,想来是在想,万一自己成功救下了韦大人,日后不说前途无量,至少发财是肯定的,韦大人可是老有钱了还贼大方。

可惜有韦小宝当作人质,侍卫们投鼠忌器,本来就不是方易的对手,打起来还缩手缩脚,人数优势也没能发挥,单打独斗分分钟就被秒杀。

“杀,杀人啦。”

“快跑啊。”

……大街上顿时乱成一片,没头乱蹿的百姓更是让这些侍卫苦恼不堪,战斗力宛如一盘散沙。

方易身子往后一缩,避开两名侍卫的左右夹击。探手抓出,冷不丁的方易一把揪住其中一人的领子,速度之快那人完全来不及阻挡,只感觉天旋地转,然后浑身剧痛。

皮肤微红发烫,手臂的肌肉如山峦起伏,腰力拧转振臂一挥,人肉大炮把后面偷袭的砸翻一片的同时方易顺势用左肩向着之前发动攻击的另一个待卫撞去。

另一个侍卫感觉眼前一黑,倒飞吐血,巨大的力量撞在胸口,又是撞倒一片,一连串骨骼折断的声音之后,一群人躺在地上发出各种惨叫。

不同于那些影帝上身的衙役,这些人是真的很惨,已经当场没气就不说了,轻的失去战力,伤重的就算治好了,以后也是废人。

对这些打算拿自己当升官发财的垫脚石,悍不畏死的家伙,方易可不会有半点仁慈之心

像电影里演的,打了半天对方的打手甲乙丙丁从地上爬起来表示自己还能再战一百回合,方易看了只想笑,他一直信奉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迅速打翻了对手,方易拎着韦小宝直奔城外而去,脚底下仿佛有气流卷开,一步跨出十米,快如闪电。

大步流星,不过半柱香的时就强行冲到了城门根前。

“站住。”一看事情不对,守城门的士兵立刻拔出刀来,小心戒备

不过连那些武艺不错的侍卫都被方易轻松打发了,何况这些普通的士卒。

军队,是要在一定的人数基础上才能发挥出战斗力。

人影暴射,堪比凶兽的气势,好像连空气都被冻结。

让挡在路上的七个士兵吓得浑身一软,劈出的腰刀就跟好几天没有吃饭一样。

完全破不了气血涌动时皮肤比牛皮还坚韧的方易的防。

看着对方软趴趴的攻击。

方易不以为意,旋转踢出一记鞭腿,腿影带着与空气摩擦的声音横扫一片。

“快,关城门。”有人惊叫。

可那城门重达千百斤,非得六七壮汉才能推动,彻底关上少说也要十几个呼息的时间。

守在城门口的也就十四个士兵,其中一半已经重伤倒地,剩下的忙着关城门。

一切发生的太快了。

等城墙上的援军下来,方易早就已经逃到了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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