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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魔法天才 第十章 初入城镇

季晨宇脑袋嗡的一声,感觉一阵热血直冲头顶,看着眼前的阿狸很想亲上去,但很快还是忍住了。

季晨宇连忙起身溜了出去,这小妮子太会撩人了,这谁顶得住啊。

不过还好两人都没有裸睡的习惯,不然真就热闹了,季晨宇一边想着一边推开门,正好看见在收拾行李的蕾娅,蕾娅一抬头也正好看见从房间里出来的季晨宇。

对视一秒后。

季晨宇意识到大事不妙,而蕾娅张口就喊:“孩子他.....唔唔!”

蕾娅刚要喊,就被季晨宇一个健步冲上去捂住了嘴。

“娘,我亲娘,你听我解释好么。”季晨宇感觉头皮发麻,向蕾娅恳求的说道。

蕾娅点点头又摇了摇头,意思大概是:可以,但没必要。

季晨宇显然读懂了。

“妈,我松开你你别喊好吧。”季晨宇继续尝试交涉。

蕾娅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意思大概是:可以,但我可能忍不住。

季晨宇无奈,只好松开,毕竟一直捂着待会他爹进来更不好说。

结果刚一松手他爹就正好进来。

蕾娅一步窜过去,抱着雷歇尔的胳膊说道:“亲爱的亲爱的,你知道吗,我刚才收拾东西的时候看见晨宇从他自己房间出来诶。”

“这有....”雷歇尔刚说到一半突然意识到不太对,昨晚睡晨宇房间的好像是阿狸。

雷歇尔过去一把拽住想要跑路的季晨宇,质问到:“你小子是不是又去搓人家尾巴了?嗯?还是去干什么别的坏事了?”

“爹!我就是昨晚睡蒙了,去个厕所结果迷迷糊糊的就到自己房间去了!我才九岁啊,我能干啥坏事!”季晨宇辩解道。

听到季晨宇说,雷歇尔突然愣住了,是啊,这孩子才九岁,因为他太过优秀了,无论从魔法、体能、悟性,已经和一些士兵或者精英相比了。

雷歇尔算了算日子,转头对蕾娅说:“亲爱的,今天先不走了,明天晨宇生日,给他过完生日再走吧。”

季晨宇也楞了一下,他也几乎忘记自己生日了。

“对了,晨宇,突然想起来,战争学院入学最低要十二岁....”雷歇尔这么一说,季晨宇顿时感觉人生灰暗了。本来打算去学院的路上好好嗨一下的,结果这么一搞又得推迟好久.....

第二天随着给季晨宇庆祝完生日,雷歇尔夫妇走了,季晨宇也被送去了附近城镇的初级魔法学院,倒不是为了去学习,而是战争学院只需要精英,季晨宇需要的就是在学院挂一个名称,参加三年后的艾欧尼亚青少年魔法大赛,前十名会直接入学战争学院,无需在进行繁琐的考核。

因为大赛要求参赛年龄是十二到十八岁,而前十名一般年龄都会偏大,在战争学院学习的也是一些高阶魔法,如果直接去战争学院参加考核则需要从低年级慢慢熬,权衡利弊之下,季晨宇还是选择等到年龄足够去参加大赛。

然而季晨宇才上了一上午,下午就拉着阿狸逃学了。

现在阿狸和季晨宇感觉就跟连体婴儿一样,到哪都是一起的。

有学生没来上课,自然老师理所当然的联系了诺埃尔。

诺埃尔很快从城镇中集市上找到了闲逛的阿狸和季晨宇,诺埃尔一把薅住了季晨宇的脖领。

“你小子,闲着没事学会逃学了哈?这才上了多上时间?”诺埃尔质问到。

季晨宇被拽住刚一回头,就看见自己爷爷,赶忙辩解:“不是啊,爷爷,你是不知道,他们教的都是什么,二级魔法的吟唱!你瞅瞅这是人干的事吗?我四级魔法都能瞬发,我用得着去学二级的吟唱吗?”季晨宇越说越委屈。

诺埃尔也被说愣了,的确,在他印象中,这小子二级魔法从来就没吟唱过。

“行吧行吧,那你小子别给我惹事啊。”诺埃尔妥协了,还给季晨宇和阿狸从镇子上租了房子,毕竟这俩孩子在森林里憋了这么久了,以他俩的身手,估计一个小型部队也制不住他俩,自己也没啥担心的,就和老师打了声招呼,又给季晨宇留了一袋金币,自己回家了。

老师也是一阵无语,毕竟诺埃尔说的那些话有点太彪悍了。

“以后这孩子来就来,不来也不用担心,你就当他在这挂个名就行。”

当了这么多年老师,还是头一次碰到这种家长。

季晨宇来到这个世界头一次看到钱.....

就这么一小袋,自己和阿狸不会饿死吧.......

诺埃尔这要是听到估计得气死。

普通人十枚金币就可以一年不用工作了,这最少六十枚他居然担心自己饿死。

很快季晨宇也发现了这个世界金币好像很值钱的样子,毕竟买东西的时候,都是以铜币来计算单位的。

季晨宇偶尔也去去学校,倒不是去上课,而是直奔图书馆,还不是学生区,直接去教师区,搜罗了一大圈,发现这些魔法书对他毫无作用,因为大多数自己都懂。

看来爷爷的书房的书是最全的了,季晨宇由此得出结论。

来到镇上几天,季晨宇倒还没什么,倒是阿狸,觉醒了女人的天赋——购物!

“小妹妹你好可爱啊,和我们一起玩吧。”阿狸虽然收起引人注意的耳朵和尾巴,但软萌软萌的长相还是吸引了几个皮小子的注意。

一群和他们年龄相仿的孩子迅速围过来。

阿狸显然有些排斥陌生人,稍稍向后退了半步,躲在季晨宇身后。

“喂,小子,你哪来的,走开走开。”为首的一个小胖子看到挡路的季晨宇伸手就要拨开。

季晨宇本来和阿狸逛的好好地突然被骚扰,自然没有什么好心情,看到对方伸过来的手一把抓住对方手腕,一拧,右脚向前踢掉对方支撑身体的脚,直接将对方放到在地。

其他几个孩子一看自己同伴被放到,顿时不服,冲上来想要收拾掉季晨宇。

季晨宇丝毫不慌,毕竟自己会格斗术,要是被这几个毛孩子放到就真的没有面子了。

他也不想用魔法,一个是他不想伤到这群孩子,毕竟他们没有恶意,再有就是他不想太引人注意。

季晨宇三五下就把几个人放到在地,但并没有伤到他们,剩下几个一看这个架势有点犹豫了,自己上肯定也是被打倒。

“停!”率先被放倒在地的小胖子喊道,其他几个一听也停下了。

小胖子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一脸兴奋的对季晨宇说道:“哇,你好厉害,能不能教我格斗术!我认你当大哥。”

“我拒绝。”季晨宇毫不犹豫的拒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哥!你不教我我就一直跟着你!”小胖子耍起了小孩子脾气。

然后....

这小胖子就真一路跟着季晨宇,从他和阿狸逛街、回家。

他以为这小胖子在他回家之后自己就会乖乖回去了。

但知道第二天,季晨宇一开门,咕咚一声,倒进来一个人。

季晨宇有些惊讶,这小胖子还真就和自己死磕上来。

倒进来的小胖子明显是倚着门在外面睡了一宿。看见季晨宇赶忙说道:“大哥,早上好!”

季晨宇也呆了,无奈的说道:“哇,你到底要跟到我啥时候。”

“大哥,我没啥别的,我就想跟你学格斗术。”

季晨宇也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要是不教给他,他真的会一直死磕的跟着自己。

“那行吧,先说好,你要是去干坏事我第一个打断你的腿!”

“那肯定的,以后大哥你说的啥就是啥,我和我那帮兄弟们都任你调遣。”小胖子拍着胸脯保证。

季晨宇只是简单的教了他几招,这也是他从父亲那里学来的,最基本的,用作防身还是很好用的。

这一天,季晨宇在镇子上发现一个好东西,一台产自皮尔特沃夫的游戏机。

这是季晨宇来到这个世界上见到的第一台电子产品,虽然有点小贵,价值两个金币,但季晨宇还是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

回到家,季晨宇季晨宇研究了下,这东西有屏幕是用一种特殊的萤石做成的,主要靠电力驱动,可以插游戏卡来运行游戏。

渐渐地他发现,这游戏机看起来虽然不怎么样,但的确很好玩,一时间,他感觉自己回到了当初肥宅的日子,不过旁边没有快乐水,取而代之的是一只软萌的阿狸。

想想...好像也不亏!

一开始阿狸是不喜欢季晨宇成天打游戏的,因为自从他买了这个东西都不陪自己逛街了。

但凡事总有例外。

又一次季晨宇是在被阿狸念叨的受不了,就把阿狸按在游戏机前,教她玩了一会,然后.....

季晨宇就后悔了,因为阿狸似乎发现了游戏机的乐趣,不再拉着季晨宇出去玩了,开始整天和季晨宇抢游戏机了,然而季晨宇常常抢不过阿狸,因为阿狸只要用硬的抢不过季晨宇,肯定就可怜兮兮的卖萌,然后季晨宇就不得不妥协了。

——现在可公开的情报1、这个世界的货币换算:1金币=20银币、1银币=50铜币

2、当对一个魔法极其熟悉的时候,就可以跳过吟唱步骤,做到瞬发。

3、艾欧尼亚魔法师虽然众多,但依然身份尊贵,德玛西亚则反感甚至仇视魔法,诺克萨斯是一个铁血帝国,实力至上拥有实力就拥有一切,皮尔特沃夫则是注重科技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

(这章比较水,所以又发了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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