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狼群总会有一个地位最低下的狼,这只狼在狼群中总是被欺负的一只,狼群嘲笑他愚弄他,永远都是狼群最后一个吃肉的家伙,但是这是狼群必不可少的存在,上一个被欺负的死去,立马就会有新的被替代上。他们从来无法选择自己是不是被欺负的那一只,只有关系最差的会成为。人类社会也是如此。
只要是团体,总是需要一个发泄桶,小到销售团体,大道集团,总有那么一个表现并不出色,出了事永远都背锅的存在,这种习性从学校时期就从人类的劣根性上展现出来。
贾仁义,初中的时候还算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和大家的关系不好不坏,稳稳当当的毕业,考上了普普通通的高中。但是这个普普通通的高中却改变了他的一生。
贾仁义从来没有如此憎恨自己的名字,正是因为这个名字,自己成为人群中被欺负的那一个:
“假仁义,哈哈哈这家伙肯定没什么信用可言,你不服啊,不服证明给我看啊。”
贾仁义摇摇头、
“你看啊,他不敢哦,以后就叫他甲鱼吧。缩头乌龟。”
“甲鱼可凶了,会缩头是真的,哈哈哈。”
自从这次之后,甲鱼就成了贾仁义的名字,跑腿、代做作业、付上网费、贾仁义为了摆脱自己所在的地位,给这个给自己取名的人,一个班级中的红人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一切。但是人终究有极限。
从那天起,贾仁义躲进了网络,小说,平时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上网,打网游,在网游世界里他是万人敬仰的公会之主,在小说的世界里他是修真成仙的大能。只有这样的世界才是他原本应该所在的世界。
贾仁义有个喜欢的女生,平时班级里就这个女孩对自己比较温柔,严格来说对谁她都很温柔。飘逸的长发。可人的脸蛋,即使穿着运动服的校服也依旧掩盖不住其散发的魅力。
虽然贾仁义知道,自己基本是不可能的,但是他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这个天天欺负自己的人最终成为她所眷顾的男人。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在她面前羞辱自己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以往的那种温柔,从最开始的阻止,变成如今的习以为常,甚至会一起嘲笑自己。贾仁义受够了。
在高三毕业的前一天晚上,贾仁义把他约了出来,乘着他不注意的时候。贾仁义如同发疯一样的开始了自己的进攻。
但是狼群中并不是无缘无故就选一只狼作为沙包的,对手实在是太厉害,任由贾仁义如何攻击,最终倒地的是自己。一拳又一拳,实打实的揍在了贾仁义的脸上,鼻子上,贾仁义眼帘肿的已经看不到东西了。
“他妈的,疯了你。老子你都敢打。”
“别打啦!再打出人命了!”
“这狗日的上来就打我!”
“你够了!”
男人被女人拉开,站在一边抽烟解气,女人则是掏出自己的纸巾在给贾仁义止血,贾仁义抓住了她的手:
“他不会对你好的。”
这是贾仁义说的最后一句话随后就是一片漆黑,贾仁义睁开眼的时候,自己并不是病房的天花板,而是一片长着青苔的巨石。
自己脸上的伤也不复存在,仿佛之前发生的都是梦一样,最初的惊恐过后,贾仁义是最先提出穿越理论的人,自己所发生的一切,早在小说中看过无数遍。
因为不同的原因穿越到异世界,要么获得金手指,要么有个什么系统,按照道理应该在醒来的时候就会获得提示。贾仁义很兴奋,感觉自己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
荣华富贵,成为义侠,还是魔王都只在他一念之间,然而突然出来的军人打破了他的想法。自己口袋里除了那把原本打算和他同归于尽的小刀外什么都没,军人身上的步枪确实实打实的,因为刚才开枪了。
为什么穿越是一群人穿越,这件事是贾仁义觉得最难以接受的一点,不管怎样自己总算获得了异能。那就是隐身的能力,获得这个能力的时候贾仁义兴奋的不行,看着其他人手指喷火,喷水的普通能力贾仁义一点也不羡慕。因为太过于普通了这些能力,通常都是配角所拥有的的能力。只有脱离五行的能力才是真的能力,贾仁义一直这样坚信着。
虽然来说如果能够获得时间停止这一类无敌的能力是最好了,但是贾仁义还是很满意自己的能力,只要憋气,他就能消去自己的身形,虽然衣服什么的无法一起隐身,但是贾仁义觉得能力就是要通过修炼,或者获得什么奇珍异宝才会更上一步。
原本以为出了这个石室会有人来迎接他们,至少给点初始基金,比如去王国侍卫那里领取一把宝剑,拯救公主什么的,但是绝对不是现在这样的情况。到处是死尸和正在拼杀的人。
贾仁义到底只是个普通高中生,吓坏了的他利用自己的异能拼命的试图离开这片杀戮场。
等从惊恐之中反应过来的时候,贾仁义已经身处一片陌生无比的雨林之中了,逃过了一死的贾仁义,利用自己的异能一次又一次的躲过追兵,但是他又无比的希望自己的异能是喷火或者喷水那样的能力。因为在雨林里活下去真的非常困难。
雨林庞大无比,自己却不知道应该吃什么,虽然是雨林,但是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小水洼,幸运的是,在饿了第三天之后,贾仁义遇见了一队巡逻队,乘着夜黑,贾仁义用自己的异能偷了这个巡逻队的水和食物。
贾仁义不敢离开巡逻队太远,又怕被抓住杀掉,只能远远的跟在他们后面,他摸清楚了巡逻队的生活作息,跟着巡逻队,贾仁义把自己绑在能够勉强看到他们的树上睡觉,一入夜就去他们的营地偷吃的喝的,贾仁义每次偷的不多,只有在巡逻队刚刚打猎回来,吃大餐的时候他才会想办法多弄一点。
就这样一个月之后,贾仁义终于跟着巡逻队走出了森林,到达第一个村子之后,贾仁义用偷来的衣服把自己乔装打扮成外地人,每当当地人问他问题的时候他就假装自己是哑巴,贾仁义只是沿着道路走着,希望有一天能够遇见自己熟悉的事物。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即使在比较大的城市相对贾仁义原本生活的世界都是如同中世纪一样的存在,牛马踏出来的道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即使在城市内,人们的生活习惯都无比的肮脏,黑暗,但是他还是决定留了下来,这个城市足够的巨大,大到每天洗劫一家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偷完。
贾仁义所躲藏的小巷子内总会时不时的多出一具尸体,有被仇人所杀的,也有被玩坏了的妓女。这些人通常就被扔在那里,等待着第二天收尸人的到来。
贾仁义的异能没有让他成为雄霸一方的故事主角,他小心翼翼的使用着自己的异能,在他的能力帮助下,他笼络了一群同样无家可归的孩子,他称呼他们为小鸟,他们除了平时在街上乞讨,还会给贾仁义带来情报,跟踪那些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去他们的房子。
孩子们团结在贾仁义的周围,不是因为他拥有领袖气质,而是因为每天早上贾仁义都能带来吃的,甚至在几个月之后买下了黑巷的一个房子。
在这个城市里,贾仁义在刚刚到达没几天的一个晚上,看到了和他一样拥有异能之人,从教堂附近冲破城门逃离了这个城市,贾仁义没有跟上。
贾仁义不后悔,现在拥有了异能的他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下去,至少现在是这样的。随着能力的提升,贾仁义终于不用光着屁股去那些有钱人家里偷东西了。
在这个小镇子贾仁义已经混出了一些名头,来去无踪的贾神偷。已经不再依靠盗窃为生的贾仁义,依旧被世界黑暗面的人这样称呼着,无论是仇家还是雇主,从来没有见过贾仁义的真正面目,只要在黑巷的入口画出一只甲鱼,那么久会有小鸟来接待你,带你去见死亡之主。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贾仁义呕吐了一晚上,刀子插入喉咙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在被害人挣扎的情况下贾仁义依旧来回切割了差不多七八下,才把那头肥猪的喉咙切开,这个人是当地的一个富商,雇佣人是一个敌对的商人。
日子就这样过着,一直到一个人来到他的黑巷,委托人是一个半身不遂的青年,青年被自己的小鸟们带来见自己,看到他鼻涕眼泪都混在一起,硬生生让自己残废的下半身跪在地上,掏出自己仅有的一点资产,求贾仁义无论如何替他报仇,贾仁义在这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那个贵族不但强奸了他的青梅竹马,还把他打成了残废,然而几个月后他在河边发现了自己所爱之人的尸体,即使被河水泡的浮肿了的尸体,也不难看出,残缺的手指,一条条鞭痕,这个女人在死前遭受了多么残忍的折磨,他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花了所有的精力找到了贾仁义。
贾仁义只拿了他一枚铜币。
“明天他的头会被挂在城墙之上,你最好用这笔钱去别的城市生活。”
杀掉贵族之后,贾仁义让自己的小鸟们几乎搬空了整个贵族的资产,变卖之后贾仁义没有带太多的钱,大部分的钱留给了身后的小鸟们。一句话也没说,一个字也没留。如同贾仁义来的时候一样,走的时候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他总算明白了自己为何要到这个世界,他是作为一名勇者而来,他需要纠正这个世界的不义,纠正这个世界假仁与假义,贾仁义从来没有如此的开心过,他从内心感谢给自己取名的父母。
即使在如此黑暗的世界里也有朝阳,贾仁义的身影在朝阳的照耀下显得无比的巨大,随后这巨大的影子随着他的主人消失在散发着清香的晨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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