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火影我极限写轮眼 第41章 啥?让我去将纲手带回来?【求鲜花求收藏】

这自来也还真是死脑筋。

不过,宇智波逸也容易理解。

因为自来也现在还没有与鸣人怎么相处,将长门当成了蛤蟆仙人口中的命运之子。

但……

跟我犟?

我就呵呵哒了。

“其实……”

宇智波逸故作犹豫的样子,似乎慎重思考了一番,这才开口说了一个秘密。

“在我们宇智波一族的秘密聚集场所,其下有一个特殊的地下室,而其中收有六道仙人所书写的石碑。

上面记载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但其内容必须按照写轮眼的等级,才能看到一些信息。”

什么?

三代脸色微微一变,因为这件事情,他都没有听说过。

“小逸,你确定宇智波一族存在一块这样的石碑?”

“嗯!”

宇智波逸点点头,开口道:“是的,上面记载了不少事情,也有不少忍术,我在开启三勾玉写轮眼的时候,就曾经去看过,的确需要写轮眼才能看得到那些字迹。”

“其实也正是我宇智波一族的石碑先例,这才让我相信了眼前这个石碑。”

“那石碑有记载如何获得轮回眼的办法?与这样石碑记载的一样?”自来也问道。

“这个……我还不清楚,因为我开启万花筒之后,就直接来这了,没有回去看。”

自来也抬头看向三代,眼中露出一个意思。

三代眉头一皱,对宇智波逸道:“小逸,我去让自来也将这块石碑带过来。”

“嗯!”

宇智波逸点点头,不过他又加了一句。

“自来也大人,随便将卡卡西老师带过来吧,这石碑上的万花筒写轮眼信息,对他也有帮助。当然了,这一点如果三代大人同意的话。”

三代赞赏的看了宇智波逸一眼,卡卡西拥有万花筒写轮眼,按照宇智波逸所说,也是能看出宇智波一族那个石碑的字迹的。

宇智波逸叫卡卡西来,在三代看来,无非就是问心无愧。

这让三代倍感欣慰,对自来也点点头。

自来也明白的点点头,按照宇智波逸给出的地址,去寻找那个地下室了。

很快,只是几分钟的时候,自来也就回来了。

然后,卡卡西也出现了。

在了解情况之后,卡卡西从懵逼状态变得无比严肃。

然后,开启写轮眼看向宇智波一族的石碑。

卡卡西的写轮眼,只能在三勾玉与万花筒之间变化,之前他不知道如何运用。

但现在经过鼬的月读之后,他已经摸索出一些门道了。

先三勾玉写轮眼看到了一些内容,然后万花筒写轮眼更是看到,进化成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的办法。

而这种办法便是血亲之间的换眼,符合宇智波逸带回石碑上锁提到的其中一个办法。

所以,结合这一些信息,完全能证明了宇智波逸没有说假话。

不对,应该说是宇智波逸带回的石碑,信息不是假的。

这一下,自来也可彻底不淡定了。

但宇智波逸觉得还不够很,打算在来一次重击。

“三代大人,我刚刚以永恒万花筒写轮眼,看到这石碑再次获得一些信息。”

“什么信息?”

“神树的信息,按照这块石碑所记载的,所谓的神树其实就是十尾,而是现在的一到九尾都是从十尾身上分割出来的。”

什么?

在场三人这一次都呆了。

而接下来宇智波逸便是石碑上有黑绝,所修改的部分信息,都说了出来。

包括无限月读。

当听到无限月读需要九个尾兽来发动的时候,自来也脸色一变。

“我在外听说过,有一个名为晓的组织,似乎打算收集尾兽,难道……”

“不用难道了,是肯定有人打算复活十尾,再次种出神树,成为新的查克拉之祖!”

宇智波逸确认的道:“而且很有可能那个组织就有轮回眼。”

这……这还真的是事关忍界的危机。

信息量太大!

无论是三代还是自来也,都很头疼。

卡卡西也不翻死鱼眼了。

见状,宇智波逸暗暗松了一口气。

卧槽,果然忽悠不是我的绝活,这好累人啊!

在这一刻,宇智波逸有些怀疑,鸣人到底是怎么以嘴遁击败那么多对手的?

他费了这般大的功夫,才让三代他们相信。

心累啊!

“这件事情你们都要保密,这两块石碑先放我这。”

良久之后,三代下达了命令。

“是!”

宇智波逸三人点点头。

“对了,自来也关于你那名弟子,你最好去调查一下。”

“我知道,我这就去!”

自来也忧心忡忡的离开了。

“卡卡西你先下去养伤吧!”

虽然已经从月读的创伤恢复过来了,但刚刚那尝试开启万花筒写轮眼,又让卡卡西消耗不少。

卡卡西离开之后,三代这才看向宇智波逸,先是满意的点点头。

然后,才开口道:“小逸啊,你很不错,看来特别上忍的身份,也不符合你现在的实力了。”

“这样吧,这一次我给一个任务,回来之后,你就是上忍了。”

然后,三代也不给宇智波逸拒绝的反应,直接下达了任务。

“嗯,你去把纲手带回来!”

啥?

让我将纲手带回来?

……

跪求收藏、求鲜花、求打赏、求一切!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火影我极限写轮眼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