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大秦长公子 第六十九章 大殿之上,跪求和亲

小说:大秦长公子  作者:公子齐  回目录  举报

见武王盯着他们看,几位大臣讪讪的笑了笑,各自找了个由头开溜了。

嬴御也懒得理会,来到自己的位置站定。

不多时,秦皇便来到了大殿之中。

众臣见到秦皇,纷纷行礼,秦皇今天心情很好,面带笑意的摆了摆手。

众臣站定,这才开始宣召五番晋见。

“传,箕子朝鲜,夫余,月氏,乌孙,楼兰,特使上殿。”

门口的小太监此时尖着嗓子,牟足了劲的喊道。

周围的禁卫也都一个个将腰杆拔得笔直。

很快,五番的人便分成五队,来到了大殿之中。

“臣,金涌阳,臣,悍塔,臣,月明,臣,昆西,臣,伊纳斯,拜见陛下。”

五队人在大殿之中站定,依次向着秦皇见礼。

众臣听到对方称臣,都纷纷点了点头,不过当看到最后一位的时候,又都皱起了眉头。

这最后一位居然是一个女人?

楼兰,派了一个女人当使者?

见大殿之中不少大臣都盯着自己,自称伊纳斯的楼兰特使笑了笑,微微顿首。

举止气度让众位大臣都是目光一宁。

这个女人……不似寻常女子……

不说充满异族风情的容貌,就这份泰然自若的气度,就很难让人轻视!

“众位特使远道而来,路途遥远……”

秦皇巴拉巴拉的说了一阵,嬴御没细听,一直将目光放在这个叫做伊纳斯的女人身上。

伊纳斯可能是感受到了嬴御的目光,转头看向嬴御,微微愣了愣,然后微笑着又将目光收了回去。

嬴御看了一阵,也将目光收了回来,然后便是闭目不言,等待着五番递交国书。

递交国书这种事情,其实就是走个过场,大家心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无非就是打不过了,投降罢了。

所以递交国书的几位没什么心情。

秦皇自有威仪,也不可能和对方客套。

整个过程虽然繁琐,但是进行的相当快。

等全部搞定之后,才堪堪过去了半个时辰。

见流程走完,嬴御终于张开了眼睛,目光又落在了那名楼兰女子身上。

然而想象的退朝没有结束,反而是箕子朝鲜的特使跃众而出道。

“启禀陛下,我朝鲜上下仰慕大秦威仪已久,如今得幸归于王道,子民无不弹冠相庆,我朝鲜数万民众乞愿,愿与大秦联姻,共修百世之好!”

朝鲜特使姿态谦卑,语气恳切,说的众位大臣侧目不已。

和亲确实是递交国书之后默认的规矩。

这也是众多大臣刚才恭喜武王的原因。

但是和亲就和亲,嫁姑娘而已,用得着姿态这么低吗?

不至于吧……

你们箕子朝鲜也不算小,怕成这个样子?

然而还没等众位大臣缓过神来,一旁壮士的夫余特使悍塔忽然上前一步,声音嗡嗡的说道。

“启禀陛下,我夫余两位孪生公主仰慕大秦武王,日日茶饭不思,如今已在殿外,只求能与武王成就一段姻缘,我夫余愿献上倾国之财,请求陛下成全!”

这话一出口,别说在场的大臣们都愣住了,就连刚才那位朝鲜特使都险些摔倒在地。

此时这位朝鲜特使怒瞪双目,恨不得掐死眼前的悍塔!

你们夫余能不能要点脸了!

怪不得派一个武将来递交国书,文臣脸皮不够厚是吧!

同时心中担忧的用余光看着嬴御,孪生公主啊……这位大秦武王会不会动心……

然而大秦武王还没动心,旁边的月氏特使却是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也不知道这位月氏的王族以前做过什么,眼泪那是说来就来。

“启禀陛下,我月氏公主已经绝食数日了,如今已近弥留之际,请陛下开恩,让我月氏公主和武王见上一面吧,哪怕只说上几句话,也算了却了她的一桩心愿,陛下,请成全我月氏公主的一片痴情吧!”

“噗……”

看到月氏特使跪在地上哭嚎,众多的大臣感觉三观都要崩塌了!

这……这特么还是和亲吗?

这么正经的事情,你们能不能严肃点!

简直……简直有辱斯文!

就连嬴御此时都有些愣神,和亲这种事情,他并不抗拒。

身为大秦武王,威震寰宇,四海拜服,和亲是在所难免的。

但是自己眼前的和亲,好像有点不太一样啊……

“陛下,陛下,请听臣一言啊……”

眼看周围人的目光都被地上哭嚎的月氏特使吸引了过去,乌孙的特使脸上见汗的跨前一步。

“启禀陛下,我乌孙公主,年方十四,自武王北击匈奴之后,便日夜面北而坐,希望能在梦中得见武王风采……”

说罢,乌孙特使感觉力度不够,想起自己临走时,乌孙国王的嘱托,咬着牙说道。

“我乌孙愿放弃故土,迁入秦地,自此永为秦民,只求陛下能赏赐一段姻缘!”

“轰……”

此言一出,大殿之上一片哗然!

众位大臣再也绷不住了,一个个交头接耳。

就连李斯等重臣,也是再难维持脸上的面容。

迁入秦地,永为秦民!

这手笔也太大了!

此时,就连秦皇也睁开了双目,一脸古怪的看向嬴御。

这小子真的有这么招女人喜欢?

这几个特使说的朕都差点信了……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大秦长公子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