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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金手指重生 第三十四章 想家了

齐飞跟庞副将二人骑着马向长城跑去,此时二人离长城有四十公里,换算下来有一百里路,齐飞要照顾到庞副将的马,庞副将的马虽然是战马,最快能达到二十米每秒,但是跑长途的话,就必须把速度降到十米每秒左右,换算成时速也就是三十六公里每小时了,所以两人跑了一个多小时才跑到长城脚下,等见到蒙恬的时候,都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

“多谢蒙恬将军救命之恩,齐飞一时鲁莽,连累将军了。”齐飞前世可是老听说,凡是帝王没有一个会容许手下将军私自调兵的,而且还是如此大规模的调动兵马,再加上李斯在一旁虎视眈眈,恐怕这次蒙恬被自己连累的不轻。

“唉,无妨,陛下气盖天下,必能细查毫末,不会降罪于我,而且托你的福,这一次我打了一个打胜仗,会有嘉奖也说不定啊。”蒙恬笑了笑,不以为意的说道。

“希望能和将军说的一样,不然齐飞的罪过可就大了。”齐飞有些不太相信蒙恬的话,以为对方是在安慰自己。

“哈哈,放心吧,这样我呢准备了一桌酒菜,我们先去吃过饭菜,也算是欢迎你的到来,顺便你给我说说你斩杀戎狄的事。”蒙恬洒脱一笑,说道。

“哈哈,没想到大将军这么客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齐飞厮杀了这么久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哈哈,请!”蒙恬伸出右手示意道。

“哈哈~齐飞兄弟果然勇武无双,不瞒兄弟,老哥我有意请你到军中任事,兄弟可愿助我?”蒙恬在听完齐飞吹比之后,神色严肃地说道。原来,在吃饭的过程中,齐飞已经交代了自己这二十天的所作所为了,蒙恬也深信不疑。

“好男儿当杀敌护国,义不容辞。”齐飞等这句话很久了。

“好!兄弟痛快!我敬你,干。”蒙恬说着就喝了一碗,齐飞也是利索地干掉了一碗。

“齐飞兄弟,就凭当前一战,你杀敌无算,数以千计,可谓军功赫赫,按说给你一个将军之职也是应该的,可是老哥我权利有限,将军之职只有陛下才能赐封,所以只能让你当个副将委屈一下了。不过兄弟放心,稍后我就写一份战报为你表功,陛下英明神武,不会吝啬封赏的。”蒙恬放下空碗说道。

“诶,大将军说笑了,我本来就是通缉犯,这次能将功抵过就已经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了,不敢贪图更多。”齐飞虚伪地摆摆手应付道。

“兄弟莫要说笑,我大秦素来重视军功,定不会委屈了兄弟。还有,你我相识一场,可不能一口一个大将军的叫我,老哥我托个大,当你的哥哥,怎样?不会介意吧?”蒙恬有些故作不高兴地说道。

“哈哈,那再好不过了,一切由大哥说了算。”齐飞笑着说道。我去,这么随便的吗?说认兄弟就认了兄弟了。

“哈哈,好,既然你我以兄弟相称,那就不用再出去给你找住处了,你就在我府中住下,你我兄弟好亲近亲近。”蒙恬脸上的不高兴瞬间就没了。

两人吃过饭之后,齐飞说要洗漱歇息,蒙恬叫来一个仆从带着齐飞下去了。齐飞在仆从的安排下美滋滋地一个洗个热水澡,然后就躺在床上。看了一下表,才七点钟,今天虽然磕了那么多药,但是一场大战下来,齐飞精神上己经累的不行了,所以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就是飞电不在身边有些不习惯。

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齐飞早早起床,外面还是湿湿的,齐飞去马厩看了一下,飞电还没有睡醒呢,于是齐飞回去洗漱了一番,从空间里拿出早饭,唉,不对啊,等一下,可以叫府里准备早饭啊,不用吃肉了啊。

原来啊,齐飞空间里准备的饭菜早就吃完了,就连备用的稻米和生肉蔬菜都吃完了,现在齐飞只能在草原上猎杀牛羊充饥了,所以齐飞空间里只有牛肉羊肉,吃了二十多天的齐飞早就厌倦了。

于是齐飞来到后厨,却发现后厨还没有开火。是了,一时晕了头了,忘记秦朝人早饭吃的很晚了。没办法,天大地大,吃饭最大,齐飞想了想,决定自己来。俗话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嘛。

已经厌倦了吃肉的齐飞决定煮上一瓮素粥,后厨里就有米,不过是小米,而不是稻米,算了,有小米也行,虽然习惯了吃稻米,但是偶尔试试小米也可以的。呦吼,居然还有冬苋菜,可以可以,一起煮了,大概过了二十分钟,粥就煮好了,该用文火再煮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很快,齐飞就把粥煮好了,用筷子挑出里面的冬苋菜,放在一个陶碗里,往里面加点油,在撒点盐,搅拌一会儿,吸~~啊,真香。齐飞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赶紧用陶碗盛了一碗粥,夹了几根冬苋菜,斯哈~~真烫,呼呼~~滋~~美味。

话说自己好久没有吃过这种拌菜了,齐飞不由得想起来了自己的童年,那是很久远的回忆了,算起来也是三十多年前了,那时候自己还跟老妈还有弟弟一起住在乡下,家里穷,就是一粒米也要打算着用,为了省米,老妈每天都会起早去菜地里采摘蕨菜,合着米粥一起煮,这样既不会少了齐飞兄弟的营养,也可以省下一些米,那时候拌的蕨菜是没有油的,只有偶尔会有一些猪油,有猪油的时候还好,两兄弟都吃的很香,但大多数时候,兄弟两人都不愿意吃没有味道的蕨菜。

齐飞想着想着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不知道家里人怎么样了?老爸老妈,千万不要担心,儿子没事,很快就能回去了,老弟,可千万不要去网吧了,不然被老爸抓到了,肯定又是一顿皮带炒肉丝。

哼,回去一定要让老妈煮个粥拌个菜,唉,可是城里没有大锅,煮出来的粥倒还好,就是合着米粥一起煮的菜因为没有文火慢煮,那个味道不对,所以自从去了城里以后,老妈就再也没有拌过菜了,一来味道确实不怎么样,没有乡下的条件,拌出来的菜,老妈都不爱吃,二来兄弟二人在乡下长期受到拌菜折磨,已经到了谈之色变的地步了。不行,让老爸老妈回乡下建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整一个烧柴火的大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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