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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外情缘 第一章 1989年 夏

小说:世外情缘  作者:木老人  回目录  举报

(一)前言

没写过前言,不知道该怎么写,以前看纸质书的时侯貌似有这么个东西,或许这样才更象一本完整的书,那就凑合着写一个,你也将就凑合着看吧。

还是先简单说说我是谁吧。

我的网名:我是毛衣,男,重庆人。年龄:70后大叔。昵称:贱货。学历:初中。在现在这个时代基本属于文盲,但在我们那个年代初中生却不少,所以我并不自卑。

我的职业:自由职业人,很多时候处于失业中。并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追求,什么科学家、宇航员对我来说太不靠谱,我的梦想很简单,儿时的梦想就是长大后能当老板,因为家里穷,知道只有老板家才天天有肉吃。我喜欢音乐,唱歌还行,只算得上比较难听,所以长大后的梦想变了。我想当歌手了,因为当歌手可以穿好看的衣服,还会有很多人喜欢,这样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而且更可以天天有肉吃。

这两个梦想后来我都实现了,遗憾的是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天天能吃肉。

我的擅长:文字创作,字写过不少,但从来没正儿八经写出过什么像样的作品出来,在诗歌,散文,小说方面的造诣颇浅,浅到几乎等于零。但乱七八糟,没有条理,空洞散漫地胡写一通已具备相当的功力。我还擅长绘画,水平已经超过小学二年级。

最让我反感的:是那些总自以为是的人。因为我也是那样的人,所以一山不容二虎。

最大的成就:一是连续超过20年在晚上十二点之前不睡觉,二是不甘于平凡的我能坚持几十年如一日的平凡并一直保持下去……

这就是我的自我介绍,我的名字叫做吴三桂。

※※※※

等你有时间了,就写一个《罗秘书与猪脑壳》吧。

有读者吗?

我会是第一个忠实的读者。

……

十年前,曾答应过一个女孩,为她、为我们的故事写一本书。

然而世事无常,这事一搁就是十年。并不是把这事忘记了或者没时间去写,只是一直没找到写下去的勇气和理由。有些东西,确实需要时间去慢慢沉淀和积累。而在十年后的今天,我毅然提笔写下这本书,一是为了完成这个未完的心愿,再一个就是希望给她一个愿意再见我的理由!她愿意吗?我不知道。

写完这本书,让她读过,我便不再遗憾。

一直很喜欢路遥老师的《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生平凡的故事,朴实的生活简单的语言,透出的是人世间的真善美。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合理的和美好的事物都能按照自己的愿望存在或实现。的确如此。

或许平凡的世界才是最真实的世界。

给这本书起个什么名字,着实让我想了好久,我想了很多个名字:

《罗秘书与猪脑壳》;

《世外情缘》;

《十年》;

《三百年后》;

《新夜半歌声》;

《最美的是重逢》;

《会,有那么一天!》……

不知道哪一个更能贴切的去总结这本书。或许《世外情缘》这个名字只有她会明白。于是也就暂时这么定了。

这是一个讲述70后和80后在一个普通平凡的时代所发生的一些故事,所展现的方式有怀旧式,剧情式,对话式,抒情式,散文式,穿越式……总之一句话,象是不伦不类的大杂烩,大杂院。至于这本所谓的书写出来好不好看,有没有人读,有没有人点赞,有没有鲜花和掌声?我不晓得。因为这本书所要讲述的故事同样只是一些平凡世界里的平凡经历,没有什么轰轰烈烈,没有什么惊天动地,有的只是平凡生活中的一些无奈和感动。

※※※※

谨以此书献给罗小雪。

谨以此书致敬《平凡的世界》,致敬路遥,致敬《大话西游》,致敬所有该致敬的平凡人生……

另外,书中还引用了一些文献资料及一定数量的歌词,无意冒犯和侵权,我将在结尾处将所引用的做详细注释。同时在此表示感谢和致敬所有原创作者。

※※※※

本书中人物情节如果说都是虚构也没人信,但凡有雷同,必属巧合,欢迎自行对号入座。

2017年8月6日

二,序

山东省东营市

2015年,我又去了趟山东。娟子妹妹在东营市的大学城旁边租了个铺面,打算开一家重庆面庄。还没找到合适的师傅,于是逼我出山,让我去帮她一小段时间。

娟子妹妹是我在东营时认识的老乡,比我小一轮,年轻漂亮,性格爽朗外向,我们一见如故,相交甚欢,于是结为异姓兄妹。妹妹人虽远嫁山东,但多年来相互一直保持密切联系,感情胜似亲兄妹。妹妹平日里对我好,她的事当然就是我的事,我丢下手头的工作,赶鸭子上架的去了山东那个出石油很牛B的地方——东营。

娟子没经验,啥也不懂,我手把手的教她,指点装修,购置设备,开店流程等等,餐馆如期开业了。这是一个相对位置较偏的门面,门面很大,上下两层楼。刚开始我担心位置不好生意上不去,竭尽所能认真把味道弄好,没想到生意还不错,我松了一口气,没给妹妹丢脸。

※※※※

写出上面这些话其实跟下面正文的内容并没有多少关联,只是在写这些东西之前(我并不知道它能不能称之为一部小说、一本书或一个故事,所以我把它称之为了东西,仅仅是写了一点东西。)我突然想起了在妹妹馆子作的一首小诗,于是把它用来作为引子————

※※※※

《情侣的对话》

晚上九点的快餐店,

人已经很少。

进门的第二张桌子坐着一对年轻情侣。

男的:你慢慢吃,我去隔壁买点蛋糕。

女的:嗯……

女的:你怎么买了三块?

男的:你一块我一块,明天早上你一块。

女的:羞涩幸福的笑了。

男的:吃饱了吗?

女的:吃饱了。

男的:吃饱了就别吃了,别撑着。

女的:可是我不想浪费。

………

其实,幸福真的很简单——

只要两个人是相爱的。

※※※※

然而就是这样简单的幸福,对于我来说却也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第一章1989年夏

公元1976年,公历闰年,共366天,农历为丙辰年(龙年),闰八月,共384天。

76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对于天朝来说可谓灾难深重:三位重要政治人物相继逝世,东北陨石雨,唐山、松潘大地震等等。这一年也是改变天朝命运的一年,在这一年里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动荡岁月。

当然,这一年还有些与我无关的事情发生,比如米国苹果公司成立,比如还珠格格里有几位知名演员出生在这一年……

而我在这一年已经三岁了。

此时的我基本有了模糊的记忆。身边的房屋是低矮、老旧破败的,砖混结构的楼房少得可怜,也不高,墙壁上的大红字却鲜艳得很,我并不知道写的是些啥,大一点了才知道那是革命标语,我印象最深的两句是:深挖洞,广集粮,不称霸和打倒一切牛鬼蛇神!街上行驶的汽车大部分是东风和解放牌。人们穿着也很单一,大多是以蓝白灰为基调的中山装和小领西装,当然最亮丽的风景还是那些身穿绿军装、头戴红五星帽,英姿飒爽的那群年轻人。红五星红袖章在当时绝对称得上是最耀眼的色彩。

红色,象征着热烈、奔放、激情,象征着斗志、力量,也象征着愤怒、忠诚。红五星,红袖章,红领章,红标语,红语录,红旗飘飘……作为那个时候的主色调,它映红了整个天朝。

而那个时侯的照片几乎都是黑白的,偶有彩照也是低像素的、泛黄的。我翻出家里的照片坐在地上愉快地撕着玩,已经撕了很大一堆了,一张爸爸妈妈背靠背屈膝抱腿而坐的照片吸引了我,我正看得出神,妈妈在一旁叫我:

“你这捣蛋鬼,真不让人省心,快起来,我们出去参加游/行了……”

已是夜幕降临,妈妈一手拉着我的小手,一手举着火把走在人潮里,我好奇地看着这些大人们,他们手里有的拿着小标语、小红旗,有的举着火把,边走边喊着口号:

“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谁怕谁!”

每个人都雄赳赳气昂昂的,热情万丈。三岁多的我当然还不明白喊的究竟是什么,只觉得真好玩……

儿时的玩具不多,粗糙的木头手/枪,自制的铁环,弹弓,陀螺几乎填满了我的整个童年,小伙伴却并不少,总会有三五成群的孩子和我一起玩耍,我们一起躲猫猫,坐跷跷板,荡秋千,漫山遍野的去奔跑,虽然大部分家里都很贫穷,但童年依然是快乐的,我在无忧无虑中慢慢长大……

※※※※

然而童年的时光总是过得太快,一转眼已经到了1989年的夏天。

※※※※

五彩辉煌的夜晚

屋内的灯光有些昏黄

我们燃烧着无尽的温暖

虽然空气中有些凄凉

会有那么一天,会有那么一天

不用再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回家[1]

……

阳城,重庆辖区的一个小县城。

久长街中段,人民电影院旁边——

南洋电声行里那对硕大的音响正循环播放着这首杨庆煌的流行新歌,吸引着大街上过往的小青年。老板总是蓄着一撮小胡子,穿着洋气,是个很会赶时髦的中年人。时髦这个词放现在已经很土鳖了,但在80年代绝对是个光荣而响亮的词,与那个时代相映成辉的还有喇叭裤,花衬衣,三洋牌收录机,卷发,太阳镜什么的……80年代那时说这就是时髦,到了90年代后时髦升级为了时尚,千禧年之后好象就说酷毙了,然后是炫酷,然后是晒,秀……不管怎么变,时代前进的步伐却从未停止过。

歌声不断地震撼着整条久长街,不时有人进店试听新歌。老板主要经营各类磁带唱片,也只有他这家店是全阳城磁带最新最齐全最多的店。那个时候还没有像VCD、DVD、MP3、MP4这些高端电子产品,更别说被咬掉一口的苹果、苹果6、7、8了,有磁带放音机的已经是当时很宽裕的家庭。

七十年代出生的我此时已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青春骚年,蓝白灰的主色调还没完全从历史舞台上褪去,我穿着白衬衣,蓝布裤子塑料凉鞋,背着印有“为人民服务”的绿色帆布书包,走在久长街上,朝气蓬勃。在那个娱乐匮乏的年代,南洋电声行的吸引力对我来说决对不亚于于今天的KTV,大超市,或者购物网。老板真是神通广大,他怎么能从那么远的地方弄到那么多磁带?太神奇了!只见柜台里摆满了刚从香港台湾马lai西哑新jia坡引进的最新磁带,谭咏麟,张国荣,梅艳芳,陈慧娴,王杰,刘德华,张学友……每一盘磁带足够让我茶饭不思,如痴如醉。

“老板,把谭咏麟的《暴风女神》给我看看。”

“好的,这可是今早上刚到的正版货,好听惨了。”

我掏出兜里的一把零钱递给了小胡子,这是我两个星期没吃早饭省下来的钱。

※※※※

阳城中学

初二三班的走廊上,有个女生叫住了我:

“贱货,我们俩耍朋友嘛(处对象),干不干嘛?”

“我……我……”

我被这突然一问懵逼了

“你考虑一下嘛。”

“……”(忘记了当时是怎么回答的了。)

也不知是谁这么缺德给起了个贱货的绰号,后来还被一帮老同学和狐朋狗友沿用至今。我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个姐姐,还有个哥哥,妈妈告诉我,姐姐在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所以我的名字叫吴三桂,跟那个三百多年前引清军入关,之后又反清的乱世枭雄吴三桂一字不差。吴三桂是英雄还是汉奸在历史上一直众说纷纭,并没有准确的定论。莫以成败论英雄,令我欣赏的,却是他那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豪迈气慨。

叫我的是苳苳,同班同学。后来成为了我的前妻,其实我并不喜欢她,我心里一直暗恋着班上另一个叫静的女孩,可我没勇气对她表白,不知道当时怎么竟稀里糊涂地答应了苳苳,就这样开始了和苳苳长达八年的恋爱生涯……

班里的同学都知道了我和苳苳的关系,后来连老师也知道了,然而在那个年代,中学生早恋已成为一种风气,同学们觉得很正常,老师似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到初三时班上成双成对的已经比比皆是,我跟她也就顺理成章了。

※※※※

静是我们班的另一个女生,文娱委员。眼睛大大的,人也长得水灵。在得知我和苳苳好上之后,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我偶尔偷偷看静时,会发现她很邪性的笑,似笑非笑,似怨非怨,年少的我还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样的一种表情,总之她的笑象把锋利的刀,深深地扎在我心里。

每天上夜自习之前,静会领着全班同学唱二十分钟的歌,此时正是老山前线的自卫反击战打得热火朝天的时侯,静领着我们一起唱着《血染的风采》,《十五的月亮》,《两地书,母子情》。年少的我们并不能体会出多少战争的意义,我一边心不在焉的跟着一起大合唱,一边偷偷的看着坐在我斜对面的静,静突然一扭头,发现了我正在偷偷看她,我赶紧低下了头……

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年龄段对于爱的理解是非常有限的,女生看琼瑶、岑凯伦,一生一世,无比的浪漫;男生看金庸、古龙,琴心剑胆,无比的侠义……爱情是一本言情小说,是一部武侠传奇。其实我们根本还不懂什么是爱,只想快点毕业,快点长大,可以不受约束,为所欲为。

健和永是我最要好的两个兄弟伙(铁哥们儿)。健永远都是戴着一副眼镜,透出文质彬彬的书生气质,而永则总是醉心于江湖儿女英雄传的谱写,穿着打扮都很社会。从初中一直到现在,相交三十多年了,我们共同经历了各种的打架斗殴,各种的海阔天空,男儿的泪,酒桌上的雄风,各种欢快和愁闷……老朋友,是挥之即去招之则来的感动!身边的女友可能已经换了一茬又一茬,而我们的友情却始终如一。仿佛正印证着那句兄弟如手足!女人如什么的话。而我的许多事也都只会跟他俩说。他俩也几乎见证了我的每段感情。可他俩对我的评价竟是:不是一般的贱!真是关系越铁才越损啊!难怪有部电影叫《最佳损友》哦。那时还没流行“扎心了,老铁!”这句话,唉!交友不慎,我也只好默默认命。

毕了业,苳苳做了个体户,在家门附近摆了个香烟摊,而我则以社会大招工全县倒数第二的好成绩,顺利进入父母的工作单位国营水泥厂,当了一名拥有铁饭碗的工人。

相互的家长见了面,认可了,我们住在了一起。和所有的恋人一样,我们花前月下,相互厮守,甘苦与共,小日子过得到也恩爱。我们在亲朋好友的祝福与看好中顺利发展。

只是我卑劣的内心会时不时想起那个叫静的女孩,听说她也进了厂,还听说她过得不怎么好,常在社会上胡混,想起她那邪性的笑,我的内心一阵刺痛!我忘不了那张邪性的笑脸。那笑脸一直干扰着我跟苳苳的感情,我不敢对苳苳讲,我不能伤害她,都是我不好,我的内心感到自责和愧疚。

※※※※

那段日子是平凡而漫长的,令我没想到的是现在的状况竟跟当时有着惊人的相似度,难道这就是命运吗?命运,就是周而复始的轮回吗?

妈妈常说的一句话:一年盼比一年好,年年还是这样过。不知这句话是不是外婆当年传给她的,她现在是要把这句话再传给我吗?

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工人,在厂里没什么背景地位,也不懂得怎么去巴结领导,只知道勤勤恳恳,认认真真的干好本职工作。自然我分配下来的工作也总是些厂里最脏最累的了。尽管当时能在囯有企业上班是令很多人觉得羡慕而体面的事,但我却深深的厌恶这里。穿着比乞丐还脏的工作服,累死累活的干上八小时,一个月的工资才几十块。而那些跟我年龄一样大,学历也一样的人,却因为父母会巴结领导而可以体面的穿着干净衣服坐在办公室。工资还高出许多。我心里不甘,也觉得不公平。特别是每次看到那些拿着鸡毛当令箭的小官僚,对着劳苦大众呼来喝去,鸡蛋里面都能挑出骨头的嘴脸,就让我非常的憎恨,恨不得上去猛抡几个挙头。

你不就是个车间主任,就是个班长,就是个组长,就很了不起了吗?你就趾高气扬了,你就可以不把其他人当人看了,真操TM的蛋!

父母已在厂里辛苦工作了几十年,每个月的工资除了开销除了必要的生活费,几乎所剩无几。而母爱永远都是无私而伟大的,母亲总会把钱一点一点的省下来,让我和哥哥吃好点,穿好点,她自己却是连一件新衣服也舍不得买。我常常寻思,我该怎么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我该怎么让他们过得轻松一些?难道我也要像父母一样的辛苦一辈子,再省吃俭用的去照顾我的下一代吗?一想到这些我就惶恐,我对自己说No!

唯一让我觉得开心的事就是厂里的工会为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而组建了乐队,我竟成为了乐队的男主唱。哥哥也进了厂,在厂机修车间干,哥哥吉他弹得还凑合,我们一起进了乐队。那段日子是开心快乐的,因为是工会借调我们到乐队,又经常需要排练,相对来说劳累的体力工作少了很多,这已让厂里很多同事羡慕不已。除了我和哥哥,还有架子鼓石老师、贝斯手周大哥、小号王老师、萨克斯络腮胡、键盘石姐、女歌手小孙,我们几个有音乐爱好的人走在一起,排练,搞舞会,喝酒,闲暇之余相互探讨音乐……其乐无穷。

然而苦累的体力工作并没有因此而结束,它依然日复一日的考验着我的耐性。

这期间,我跟苳苳的感情也在逐渐加深。水泥厂是在阳城的一个镇上,她经常到厂里来看我,小住一两天,我们很少吵架,偶尔有分歧相互生生闷气也就过了。在别人眼里我们成了模范,彼此都已成为了对方的家人,等的就是法定年龄,差的就是那两本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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