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妖尾之时间之眸 14、讨伐兽王

丽莎娜在说完后,便拉着米拉杰到篝火的另一边准备休息,走动时,米拉杰还目光森然的望了眼夏洛,脸色要多阴沉有多阴沉。

艾尔夫曼见状,也是走了过去,不过临走前他忍不住用钦佩的眼神看了眼夏洛,心里满满的佩服,竟然敢这样跟米拉姐说话,而且还没有被打,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啊!!

夏洛在提醒完后,便直接闭上眼继续小憩起来,当然依旧保持着一定的警惕性防止怪物的出现。

自从华洛村惨案发生后,他的性子便一直是不喜说话的类型,这次也是因为碰到了有兴趣的话题,这才多说了两句,就是这几句,可能都属于他这半年来说话最多的一次了。

只不过他只是提了一下‘妖精女王’,这个米拉杰就变得莫名其妙起来,原本还算愉快的聊天,也瞬间变得僵硬起来。

这其中,必然有他不知道的事情。

对于这些事情,他也不想去过问,热脸贴冷屁股的事情,他可没兴趣去做。

于是,几人的第一次交流,就在这样一种尴尬的氛围下,草草的结束了去。

.......

次日。

黑夜过去,天色渐渐明亮起来,红日升起,温暖的阳光照耀进兽王山脉,好在这一夜并没有出现怪物突然袭击的事情,所以几人休息的都还算不错,起来时都是神清气爽的。

“早啊,夏洛哥哥!”

丽莎娜起来后,还有些惺忪的睡眼看到早早便起来的夏洛,顿时笑着打了个招呼。

“早啊!”夏洛也是回道。

“哼!”一旁传来一声冷哼声,米拉望向夏洛的目光中依旧带着点不善,显然还是因为昨夜的事情气未消去。

然夏洛何许人也,对于米拉的目光,毫不在意,淡淡然的站在一侧,连看都没有看后者一眼。

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又是让米拉一阵气急,她当即开口道,“丽莎娜,艾尔夫曼,走了,我们可是带着任务来的。”

说着便大步往山脉深处走去,一刻都不想再和夏洛待下去。

“哦。”丽莎娜点了点头,歉意的看了眼夏洛,然后跟了上去。

艾尔夫曼则是尴尬的饶了饶头,也是对着夏洛说了声‘早’,然后立马跟上两人的脚步。

夏洛看着三人前去的方向,眉头微微皱起,他现在所处的位置,已经是兽王山脉内极深的地方,而三人此时赫然是往山脉更深处走去,那里,将是兽王山脉内最深处的位置,也是兽王山脉内最强大的存在所在的位置。

这一刻,夏洛隐隐猜测到三人此行的任务是什么.....

“你们的任务,是讨伐兽王!?”夏洛突然朝三人喊道。

听到后面传来的声音,米拉的脚步微微一顿,但没有转身,只是远远的冷哼一声,“不关你的事!”

虽然没有明确的回答夏洛,但夏洛心里已经有底了。

这三人,竟然真的是为了‘兽王’而来。

想到与这三人相处了一晚,虽然相处的并不算太愉快,但夏洛还是打算提醒三人一下,喊道,“兽王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他和山脉里的其他怪物完全不同,稍有不慎的话——”

四个大字重重的从夏洛口中吐出:

“会死人的!!”

对于兽王,夏洛虽然没有与其交手过,但在后半年的时间里,他只要来兽王山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山脉较深的部分,尽管一直都没有触及到那个最深的地点,但也曾多次见识到过‘兽王’的风采。

不说其他,光是它那如同一座小山般的庞大身躯,就远远不是山脉内其他怪物所能比拟的,更不用谈那自然散发出来的恐怖气息,在夏洛第一次见到时,就暗暗咋舌不已。

夏洛可以确定,‘兽王’的实力,绝对比传言中的,只高不低。

半年前,夏洛刚进兽王山脉时,便对‘兽王’产生了想法,只是当时碍于实力,他并没有付出行动,如今半年过去,他的实力比之半年前,可以说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

随着这种实力的变化,他对兽王的想法,自然是也越来浓,他自问,就算不敌兽王,但交手下来,他也能够做到全身而退,自保无虞,并且全力出手下,还真不是没有将其打败的可能。

在这种情况下,夏洛之所以迟迟没有动手,是因为近段时间来,他在对时间的感悟上有了一个不小的进展,正在思考一个极为特殊的时间魔法。

现如今,这个魔法已经在他心里有了一个雏形,而且以他对时间上的感悟来讲,这个魔法的成型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剩下的百分之十,则是可能他精神意志不达标。

也就是说,对于这个魔法,夏洛已经有了近乎绝对的把握。

他原本的想法,就是在彻底研发好这个魔法后,便正式对‘兽王’动手,且他有信心,只要这个魔法施展出来,那么他原本在对战兽王时的不确定性,将会完全消失,他,必胜!

只是,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他没有想到在他准备对付兽王之际,竟然已经有人先一步行动了,而且还是那个让他有着不小兴趣的‘妖精的尾巴’的魔导士。

.........

————————————————————————

希望大家看完能点个收藏,给点鲜花什么的,谢谢大家了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妖尾之时间之眸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