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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创造了万界 第13章 第一丹晴(新书求一切)

小说:我,创造了万界  作者:造物主  回目录  举报

周末,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天际,白云朵朵,阳光正好。

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仰头望天,却见一片蔚蓝。

许久不曾出门,即便是这柔和的阳光也让林邺觉得微微有些刺眼。

“以后还是要常出来逛逛才是……不过话说回来,到画中世界去逛逛也是一样。”

林邺心头嘀咕着,同时用一个精美的盒子将几十颗珍珠都装好了,这才开起了自己的那破烂二手车,循着记忆中的地方行去。

几天前,林邺就已经和那位前公司老总周彤雨约好了的。

今天下午三点,南街的第一珠宝店见面,好出手了林邺手里的这批珍珠。

珠宝店里,有一张小圆桌,两个女人正面对面的一边喝着咖啡,一边不知在说这些什么。

左边那人便是周彤雨了,红色的高跟鞋鞋跟约莫有七八厘米,黑色的丝袜极具诱惑,黑色的短裙包裹住完美的翘臀,上身白衬衫遮不住完美的双峰。

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双手抱臂,玲珑的曲线却是一览无余。

她的肌肤滑嫩白皙,似羊脂白玉,嘴唇红润的跟鲜血一般,着实惹人注目,走在街上,回头率绝对是百分百。

林邺微微失神,周彤雨一向美丽,但这样的打扮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好意思,好像迟到了。”

林邺有些尴尬的走进了店里,他也没想到路上堵车会那么严重啊。

“你迟到了一分二十三秒,如果你还在公司,我要扣你一百二十三块钱工资。

周彤雨看了看表,这是她见到林邺以后所属的第一句话。

“呃……”

林邺有些哭笑不得:“那幸好是我已经不在了。”

“是你?”

在周彤雨的身边,还有一个同样资色不俗的女人,见到林邺,她惊讶的出声道,也是到这时,林邺才能够注意到她。

不得不承认,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有时候也还是有些道理的。

这个女人的姿色分毫不下于周彤雨,而且林邺对她还很熟悉。

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浑身珠光宝气,只是或许因为今天天气不错,她没有再穿那天的大衣,只是一身简单的白色衣裙。

不过,即便如此,她的气质也并未差上多少,依旧是那天见到时带给林邺的感觉一般,雍容华贵。

这正是那天和贵妃犬一起被三只大狼狗给逼的慌乱不已的那个女人。

“原来你们认识,那看来不需要我介绍了。”

周彤雨轻轻抿了一口咖啡又放下,姿态优雅。

“认识一下吧,第一丹晴,彤雨的朋友,暂时管理这家珠宝店,你可以叫我丹晴,还要多谢你那天及时出现,我那天离开去找了帮手,可回去的时候却没有再看到你了……”

女人淡淡笑了一声,看向林邺,略有些不好意思的模样说道。

关于自己离开后所发生的事情,林邺并不清楚,不过这么一解释,他心里的怨气倒是消散了些许。

毕竟因为这件事,大白可是差点儿就丢掉了性命的,

“我是林邺,无业游民,你是姓第一吗?还真的有这个姓?”

林邺有些惊讶,当代复姓都已经很少了,更不用说‘第一’这种奇怪的姓氏了。

“当年刘邦为了消灭各地豪强的残余势力,曾经把许多战国后裔迁到一起,因为人数太多,他们逐渐改变了原来的姓氏,以次第相区别,分列为到第八氏,也就有了第一到第八的姓氏,只是到现代,大部分都已经改成了单姓‘第’,保留复姓的不多了。”

第一丹晴笑着解释了一下,态度让周彤雨都有些惊讶,她可是清楚自己这位闺蜜有多么的心高气傲,寻常男人她是理都不会理的。

“或许是因为心里还有些歉意吧!”

第一丹晴也有些惊讶于自己的情绪变化,很快给了自己一个看似合理的答案。

“好了,认识完了?谈正事吧,时间就是生命,你们已经浪费了我好几分钟的生命,相当于谋杀。”

周彤雨说话时嘴角带着一丝淡笑,显然是在开玩笑。

不过她非常珍惜时间这一点倒是真的,无论是林邺还是第一丹晴都非常清楚。

将精致的盒子取出,林邺小心翼翼的打开,顿时,一颗颗晶莹玲珑的小珍珠便要炫瞎人的双眼。

虽然那颗最大的珍珠林邺没有带出来,可这些小珍珠的“小”也只是相对而言的。

十七八毫米的天然野生珍珠,当世来说,已是极为稀少了,更不用说它们全部都光滑圆润,非常规则,完全可以制成一串珍珠项链!

“开个价吧,珍珠方面我也不太懂,别坑我就行。”林邺淡淡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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