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洪荒封神之老子是纣王 016 想要夺权?其实不难!【求收藏,3/4】

王府屠杀,迅速结束!

锦衣卫出手之后,一个个胆敢反抗之人全被斩杀殆尽,一个个心怀不轨之人惨叫哀嚎着被斩首示众,可怕的血腥味弥漫着整个王府,吓得不少人脸色惨白。

“即日起,魏忠贤为王府管事,一切大小事务皆归他处置,任何人都不得忤逆!违令者严惩不贷!”方臻冷声低吼:“都听清楚了吗?”

“是!”

王府众人纷纷慌乱答应,大商现如今是奴隶制度,王府众人全都是方臻的私人产物,别说是普通的奴仆他想处死就处死,就连府中丫鬟下人也是随时可以处死,自然无人胆敢忤逆他的意思。

“散了吧!方臻随口吩咐:“今后府中人等只要不与外敌私通,不做违反府规之事,本王不会随意杀伐任何一人,都给本王好好做事,绝亏待不了你们!”

“多谢殿下!”

大家松了一口气,一个个满脸敬畏的缓缓退去。

所谓打一棍子给一个甜枣,这套御下手段方臻用的是出神入化,王府上至护卫下至奴仆,人人都已被他收拾的服服帖帖,日后定不敢随意闹事,这样方臻才能有个安稳的后方。

魏忠贤一边吩咐手下把地上冲洗干净,一边笑着恭维:“主上神威,老奴钦佩!”

“跟我来!”方臻吩咐。

“是!”

魏忠贤神色一凝,连忙跟在方臻身后踏入王府大厅,附近的锦衣卫高书无需吩咐,立马就把这大厅包围的水泄不通,不容任何人进去打扰。

“主上,您有何吩咐?”魏忠贤小心翼翼的询问。

方臻大马金刀的坐在主座上,深深地看了魏忠贤一眼,问道:“本王如今近况不太乐观,你有何办法破局?”

方臻现在的处境,确实不太好!

他已经跟帝乙翻脸,看似占据了上风,其实帝乙只是丢了些许脸面而已,方臻并未占据多少便宜,他的处境依然十分困难,想要破局并不容易。

魏忠贤召唤出来之时,系统已把记忆烙印在他的脑海里,他知道方臻现如今的处境,再加上这家伙有丰富的争权夺利的经验,所以方臻倒想问问他的意见。

魏忠贤倒也不怯场,他桀桀一笑说道:“主上想要夺权,其实不难!不外乎是内圣外王之道!”

“哦?说说!”方臻顿时来了兴趣。

“是!”魏忠贤点点头,说道:“如今主上已与大王正面撕破脸皮,只不过大王顾忌自己的脸面,不敢当众发难而已。既然如此,主上倒是有时间暗中发展!”

“一来,老奴希望能迅速组建情报组织,把整个朝堂之上的一切全部弄清!二来,老奴希望掌控王府宝库,想尽办法搜刮财富,拉拢一切可以拉拢之人!”

“三来,老奴认为可以在民间大肆宣扬主上您的事迹,这样可以让主上收获许多名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有亿万万百姓的支持,控制住话语权,夺权就变得容易了许多!”

“四来,主上最近估计要低调一些,在强大起来之前,万万不可被人抓住把柄坑害,这是大忌!”

魏忠贤凯凯而谈,方臻顿时满意点头!

这家伙不愧是老狐狸,一生侵染在这权力的坛子里,一举一动都有他的深意,招募到魏忠贤这个家伙,方臻可是捡到了宝呢。

“很好!”方臻满意的吩咐:“既然你已有定夺,那么就尽管放手去做,只要做的好,本王重重有赏!”

“多谢主上!”魏忠贤大喜着保证:“主上放心,老奴定然不负厚望,定要为主上发展出一个庞大的势力。”

“恩,另外!”方臻随口提醒:“锦衣卫、东厂一定要暗中发展,不要打草惊蛇,暗中招募收揽人马,发展各地情报机构,整个大商都要遍布我们的耳目!还有,目前重点放在沬邑,盯死一切值得注意之人!”

说完,方臻手指沾了沾桌面上的水杯,在桌子上写下了几个人的名字——姬昌、苏妲己、比干、姜恒楚、黄飞虎、闻仲!

写完,方臻随手就抹去了这几个人的名字,不过他知道魏忠贤已经记下了他们。

“这些人重点关注,情报随时传来,不得怠慢,下去吧!”方臻吩咐。

“是!老奴告退!”魏忠贤恭恭敬敬的点头后退,不一会就退了下去。

魏忠贤不知这些人的重要性,不过既然方臻已经吩咐了下来,那么他自然会下去照办,相信以他的手段以及东厂、锦衣卫的本事,不一会这些人的消息就会源源不断的传来。

这些人,每一个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方臻想要夺取大商权柄,想要在虎狼环伺的情况下获得胜利,就必须做到知己知彼,这一点相信魏忠贤不会让他失望的。

“来人,闭府谢客,对外宣称本王身体抱恙,谁都不见!”方臻吩咐一声,直奔练武场而去!

现在的他没兴趣与人算计什么,他要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淬体境巅峰绝非他的极限,他要尽快的变得更强。

很快,练武场内又响起了烈烈风声,方臻气沉丹田疯狂练拳,拳风呼啸之声响彻天地。

魏忠贤说不错,在没有强大起来之前,方臻这段时间需要的是低调再低调,当然他也需要时间去发展情报网络!

相信过不了多久,方臻的势力就会渗透到沬邑的每一个角落,影响着大商的每一个地方。

【求收藏,求鲜花、评价票、打赏,求各种鼓励!】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洪荒封神之老子是纣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