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拿命来吧!”马脸土匪举起大刀呼的一声,朝刘胜天脖子砍来,突然眼前的人,从他眼皮地下消失不见了,随即感觉脖子一疼。
咔嚓声传来,诡异的事情发生了,竟然看到了身后的刘胜天,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看到的景象了,因为脖子被扭断了,180度转到了脑后,到死也不明白发生了什么。
见有人仗义出手,而且武艺高强,原本和女眷,一起躲在马车内的中年高瘦男子,立刻跳下马车,朝刘胜天高声道:“少侠,请救救在下一家,我必重金酬谢。”
刘胜天将地上的朴刀用脚挑到手上,对着空中挥舞,这是他第一次用兵器,也是第一次杀人,不但不害怕,反而心情莫名兴奋。
他脚一点地,凌波微步瞬间发动,整个人突然飘上了半空,虚空而立。
脸如冠玉,配上一身白衣,宛如谪仙降临凡间,踏空朝土匪头目走去。
凌波微步讲究驭气飞行,刘胜天功力尚浅,只能短时间漂浮在空中。
但这惊世骇俗的出场方式,还是被所有人惊为天人,这辈子也没见过如此高人啊!
“小子,不要多管闲事,今天大爷放你一马,赶快滚吧!”
土匪头目心里怕的要死,眼前的一切告诉他,此人非比寻常,十分的危险,绝对不能去招惹。
虽然对方看上去就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但是这绝顶轻功已经证明了对方绝对是个高手。
“小子,不要自寻死路!”土匪头子继续出言恫吓,希望能吓跑对方。
手下莫名其妙就死了,他却根本连对方怎么出手的都没看清。
虽然旁边有二十多个兄弟,但他莫名感到没安全感,仿佛刘胜天不是个少年,而是吃人的猛虎。
“太迟了!你放过我,可惜大爷不会放过你!”刘胜天冷笑道,眼底散过一抹寒芒,提着朴刀,像猛虎冲入了羊群。
片刻功夫,惨叫声不断传出,地上又多了一堆尸体,只剩下土匪头目,像寒冬中的鹌鹑瑟瑟发抖,挪不动脚。
随着刘胜天一步步逼近,他的心也沉到了水底,陡然裆下一热,吓到尿裤子了。
如果他那帮兄弟还活着,绝对会大声嘲笑他,可惜再也没机会了。
一股尿骚味扑鼻而来,刘胜天皱着眉头,眼里寒光暴涨。
土匪头目连忙低下头,不敢看刘胜天的眼睛,突然扑通一声,双膝跪在地上磕头求饶,眼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怨毒。
心里寻思,只要忍辱负重,逃过此劫,自然有报仇的机会。
“少侠饶命啊,我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您的虎威,求您给我一个洗心革面的机会吧,!”土匪头目一面磕头,一面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声泪俱下。
“下地狱去后悔吧!记的下辈子招子放亮些!”
刘胜天嘴角上扬,露出看穿一切的表情,随即一道白光亮起。
土匪头目呜呜的叫着,双手捂着脖子,上面现出一道血痕,双眼圆睁,满脸的不甘和怨毒的表情。
随即身体瘫软在地,没了气息。
他到死也没弄明白,少年为什么一眼,就看穿了他心里的想法。
“哇,哇......”的呕吐声传来,仿佛人间地狱般的景象,让车内的女眷花容失色,呕吐不止。
她们何时见过如此血腥的场面,刘胜天的形象,瞬间在她们心中变的高大神秘起来。
见土匪全部被击毙,高瘦男子强忍胃中的不适,带着一家老小跪在地上,感谢他的救命大恩。
一面拿出银两做为酬谢,一面吩咐护卫,给伤员包扎伤口,掩埋尸体等事项。
刘胜天也不客气,将一千两白银收下,毕竟费了一番手脚,拿这报酬也是心安理得。
“高员外,派几个手下去山寨搜查,看有没值钱的东西!”
高瘦男子早就做了自我介绍,姓高单名一个进,是大理一名商贾,因要出门做桩大买卖,路途遥远,这才携带家眷一同前往。
谁知道归途竟然遇上土匪,幸亏遇上了刘胜天,这才逃过大难。
“好!”
高进立刻命令手下去办,此刻盘算着,如何留下刘胜天为己用,如果成功,以后出远门做生意,就不用担心碰上危险了。
刘胜天似笑非笑的望着高进,他从小就狡黠多谋,一眼就看穿了对方,大献殷勤的目地,也不点破。
四个护卫,很快抬着两箱金银珠宝返回,另外一人手里提着把长剑。
箱中的财物,估摸值五千两,加上另外一千两,刘胜天一下有了六千两的巨款。
让他也不禁感叹,还是杀人越货,这无本买卖来钱快,一下就成了有钱人了。
刘胜天接过护卫递过来的剑,感觉入手甚重,剑鞘古朴,剑柄位置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抽出剑来,发出清脆的龙吟之声,寒气逼人。
剑长三尺,二指宽,剑身上刻有龙渊二字。刘胜天虽对剑不熟悉,但也知道这是把难道的宝剑。
左手拿着一把朴刀,右手拿着龙渊剑,两两向碰,“噹”的一声,朴刀断为两截,掉落在地,断口处光滑平整,真是削铁如泥。
“恭喜少侠得此宝剑,真是如虎添翼!”
高进恭维道,刘胜天点头,心中狐疑,土匪哪弄来的宝剑,为什么有这么好的剑不用。
如果开始就用上这把宝剑,自己也要多费一番手脚了,看来自己真的是鸿运当头啊!
一路上,高进之女有意无意的调戏刘胜天,吃他的豆腐,让他大感吃不消。
对方虽不是倾国倾城,但也颇有姿色,可惜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胜天,何必漂泊江湖,不如到我家做‘护卫’头领吧!......”高倩梅吐气如兰,在他耳边柔声道,护卫两个字特意拉长了音。
傻子也能听出她话中的深意,何况是刘胜天,刘胜天是谁?
他可是人精,从小就经历过千锤百炼,和父母已经同村的小伙伴斗智斗勇,可以说他的前八年人生,就是一部斗智斗勇的奋斗史。
看着高倩梅小脸飞红,眼睛水灵的都快滴出水的模样,一刹那,刘胜天眼光也有些痴迷,心中一荡,但随即眼中恢复了清明。
“在下平生最大愿望,是做个行侠仗义的侠客,只想四海为家!”
刘胜天豪情万丈的开口道,如果不了解他的人,一定会被他这远大的追求所感动。
不过如果仔细观察他此时的微表情,就会明白这话其实是半真半假。
路上又走了五六天,这日已到了大理城内,车队的安全已无需担心。
刘胜天提出离开,本来是打算去少林寺的,结果走岔了道。
听说这一带有土匪,想过下当大侠的瘾,碰巧救下高进等人,一路护送他们安全到达目的地,也算仁至义尽了。
临走时,高小姐在他脸上偷亲了一口,然后红着脸回到队伍中。
“靠,居然被美女强吻了,拉风的人再怎么隐藏自己,也遮盖不住他璀璨的光芒啊,太优秀真烦扰!”刘胜天自恋的想道。
第一次来大理,只见大理国泰民安,城内百姓安居乐业,街道十分整洁,店铺和集市也非常繁华。
老百姓都很朴实,与其他地方看到的景象很是不同。
穿戴的服饰也非常漂亮,色彩鲜艳,街道上是更是秩序井然。
正欣赏着街道两旁的风景,忽然见对面走来三人。
右边一个容貌瘦削,身材高瘦,穿一身灰布长袍,脸上透着一股凶悍,右边一个却又生的矮胖,大圆脸,留着两撇小胡须,二人都是中年。
中间这位大约三十岁左右,身穿一身蓝色衣衫,腰中悬挂一把宝剑,长的是貌赛潘安,举止潇洒风雅,真是世间少有的美男子。
连刘胜天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他一向自诩是‘玉面小白龙’,但和这位相比,似乎差了一点。
高瘦男子愤愤道:“公子爷,这次少林玄悲老和尚,死在大理身戒寺,却赖到你头上,真是岂有此理!”
神情气愤,显然心中十分不快。
“非也,非也!所谓‘浊者自浊,清者自清’公子没做过,又何惧人言!”
矮胖的男子摇头晃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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