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哪吒三太子 第三十六章万事皆休

“这就结束了?”四周集体处于一脸懵逼的状态很久,沉默半晌的塔莉垭疑惑地吐出自己内心中的疑问。

她很不想承认,原先被自己一直看作力量巅峰的沙漠皇帝阿兹尔居然如此轻松的被解决,这实在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磨砺己身是做什么?单单是见证这件事情的发生?

开什么玩笑!

愤怒、不甘、复杂、迷茫……无数的情绪聚集交汇,留下的是那浓浓的颓废,以及被激发的好胜心。

“阿狸,走了。”那个时代文明的信息没有找到,内瑟斯也没讲述出究竟发生什么就被自己击杀,哪吒觉得这次旅行略微令人失望。

不过好在,有两个善财童子送来两件有趣的东西。

先不说内瑟斯权杖有吸收灵魂化作力量这种有伤天和的能力,单凭阿兹尔那太阳光盘,哪吒就觉得不白跑一趟。

随手抹去其中微弱的精神烙印,哪吒将其收起,打算当做留为后用。

“诶?走了?那就拿出来呗。”听到这话,苏小狸那双狐狸眼眯了眯,闪烁出期待的神情。

在坐飞机来到这里之前,哪吒可是答应过她一件事情,这也是她跟过来的原因,现在到实现诺言的时候了。

没有过多言语,哪吒右手一指天空,万米之上的白云就像受到了抓扯,被狠狠地撕下一块。

下一刻,白色的云朵快速下降,落在距离地面不过二十厘米的上方,却没有汽化,就仿佛被某种法则给固定。

“耶,腾云驾雾!”犹如小女孩般的欢呼一声,得到新奇宝贝的苏小狸轻轻一跨,便踩在柔软上。

“小黄毛,保重。”示意了一眼卡西奥佩娅也站上去,哪吒双手抱拳,打算告辞。

“等等,你们该不会是打算……”内心中不安的感觉越发浓郁,伊泽瑞尔忍不住开口询问。

他有一种感觉,那就是再不开口他可能会被丢在这茫茫大漠中。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事情已经结束,也是时候回去了。”

“呃……这个不知道我可不可以……”

“如果想要我帮忙的话,我不介意让你飞一把。”右手托住下巴思考着,哪吒在想如果把伊泽瑞尔投掷,是否能够准确的从埃及沙漠投到巨峡市侠骨柔情酒吧,这貌似有点意思,值得一试。

“不,不用了,我自己走,那不远送!”疯狂的摆着双手,伊泽瑞尔已经预感到哪吒图谋不轨,直接拒绝。

说着,他就走向一旁,牵起骆驼打算离开这里。

“告辞!”

瞥了一眼恕瑞玛文明唯一残留在这的三位其中两位,哪吒并不打算动手,脚下的云雾就像被装上火箭推动器,伴随着音爆声响彻四周,消失在此。

“走咯,走咯回家睡觉!”眨了眨眼,伊泽瑞尔苦笑地摇了摇头,悄悄摇响铃铛,准备回家。

“等等。”塔莉垭终于从傻子般的呆滞中回神,叫住了伊泽瑞尔。

“有事吗?还是说你也打算一起走?”开始拿地图比对坐标,伊泽瑞尔疑惑地转过头,看向塔莉垭。

“请问你知道那位大人去了哪里吗?”热情似火的声音中夹杂的是不甘与好胜心,塔莉垭那美丽深邃的瞳孔中开始燃起熊熊烈火。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一位狂热信徒。

伊泽瑞尔:“……”

……

“话说,你为什么没杀死那家伙?只是把他打入宇宙中难道杀死爆神格不好吗?”望了一眼飞速忽略而过的四周,趴在云朵上的苏小狸的那双美目中泛着困惑,希望哪吒可以解答。

“因为没有意义。再说了,恕瑞玛的内务与我有何关?将水搅浑,看看能不能钓起大鱼。我总觉得令凡人瞬间获得超凡手段的力量有点眼熟。”脑海中回想起原先埃及为何从绿洲变为沙漠的原因,哪吒若有所思。

“龍脉吗?”

一声轻语,无人可以听清。

……

“同学们,今日我将召唤出一位真正的‘神’。”犹如宗教那般,身穿教导主任服装的瑞兹内心看似平淡,隐隐约约间有种一种紧张。

如果是之前他在地球上召唤出“那位”或许可以,现在可就不一定了。

可是为了超神学院,他必须这么做!

“她会伤害我们吗?”满脸胡子拉碴,尽显沧桑的男子小心翼翼地开口,语气中的害怕无法掩饰。

“不,不会。现在就由我来为你们展示融入人类基因中的科学,那就是魔法!”并非信仰却充满了自豪,可以控制自己情绪的瑞兹极力平静着自己的情绪,声音在不自觉间放大。

淡蓝色的魔法阵骤然亮起,诡异莫测的光芒照耀大地,在那闪耀的白光后,出现的是——一位正在洗漱的少女,云雾缭绕间坐在木桶中,双瞳睁大,小口微张,目光对上目瞪口呆看着这一切诸多学生。

“我去!这什么情况?”

“女神!真的女神啊!”

一时间,惊呼声,口哨声骤然响起令原先安静的四周顿时热闹起来。

“我将带头冲锋!”葛小伦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打算先行向木桶中的少女——此刻的蕾娜发起挑战。

“哼!”

宛若九天之上的雷霆炸响,所有人在那一刻失聪,从天而降的衣裳盖在蕾娜身上。

紧接着,极速飞行的云朵停下,在瑞兹紧张不安的目光中,云朵转移方向,来到地面。

——————————————————————

求收藏!求打赏!求鲜花!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哪吒三太子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