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武侠之神级摇一摇系统 011 进阶先天,拈花佛指(求鲜花收藏!)

莫凡腹中的血菩提瞬间化作精纯至极的能量顺着他的四肢百骸流淌不休,周围的空气温度陡升,就连船下的湖水都像是沸腾了一般!

木婉清看着莫凡脸色阵红阵白,显得奇异无比。

就在她愣神的功夫,无尽的天地灵气瞬间形成漩涡向着莫凡头顶汇聚而来,然后钻进他的天灵盖之中。莫凡整个人周围雾气氤氲,使得他看起来就像是腾云驾雾的仙人一般!

木婉清顿时看得呆了!

她曾经听师父说起过,修练武功到了大乘境界便能将天地灵力化为己用,一举手一抬足无不暗合天道!

难道莫凡也达到了那传说中的境界了?

轰!

一声闷响,湖面的水泡全都在瞬间炸开,整个太湖之上都弥漫着浓浓的水汽。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曼陀山庄的人全都冲了出来,为首一人是身穿大红衣服的中年妇人。只见这中年美妇身姿妖娆,眼波流转,就算是跟她的女儿王语嫣站在一起也只是稍显丰腴而已。

“段正淳还真的是福分不浅啊!”莫凡冷哼一声,然后就看到了一旁美若天仙的王语嫣跟他身边的面如冠玉、儒雅俊秀的年轻公子。

“姑苏慕容复?!”

“姑苏慕容复?!”木婉清吃了一惊,起身向着岸上看去,可是湖面上雾气蒸腾,根本就看不清对岸究竟谁站在那!

“北乔峰,南慕容!听说这两人年纪轻轻却是武功盖世,是武林中年轻一辈中的翘楚!”

“徒有虚名罢了!”莫凡轻哼一声,忽然探出手去揽住了木婉清盈盈一握的腰肢,“婉儿,你飞过吗?”

“啊?”木婉清顿时一愣,然而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忽然感觉到身子一轻,整个人就跃到了空中向着湖岸冲去!

莫凡炼化了两枚血菩提,功力再次提升了四十年!现在他已经拥有百年功力,而且刚才引天地灵气入体,他已成功进阶先天之境!

绝顶之境,内外兼修,百窍俱通,意在气先。而先天之境,则是返本归元,体用双修,易筋洗髓,无时无刻不在吸收天地灵气纳为己用!

莫凡搂着木婉清踏着湖面纵身向着岸上掠去,素白的僧衣猎猎作响,当真如御空飞升的仙人一般!

“这是……轻功?!”

看着莫凡踏水御空而来,转眼间竟然跨越数十丈的湖面,王夫人几人顿时大吃一惊。

慕容复那俊美的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下来!

“来者何人?!”

几名老妪忽然挡在王夫人身前,各出一掌就向着莫凡轰了过去!

虚空震荡,这几名老妪的武功修为皆是不弱,至少是江湖上一流高手的境界。强横的掌力洞穿虚空,眼看着就要轰在莫凡单薄的身上,让他命丧当场!

王语嫣顿时感觉有些于心不忍。

莫凡容貌俊美如妖,携美人踏水而来,这第一印象就已经让她相当惊艳,自然是不想莫凡被这几个老妪所杀。

“娘亲,快让她们住手!”

王夫人一把甩开王语嫣的手脸上波澜不动,“他在我曼陀山庄生事自然是受一点教训!即便是少林寺的高僧也不敢到曼陀山庄随意撒野!”

看到劝不了母亲,王语嫣心中顿时焦急不已。

这时,老妪的掌力已经距离莫凡不过三尺,木婉清额前的秀发都被掌劲吹动的飘摇不定起来!

忽然,凛冽的剑气顿时弥漫天地,破空之声仿佛狂风骤雨一般响起!

轰轰轰!

数道掌力被无形剑气撕碎,那几名老妪闷哼一声,顿时捂着肩头跌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半天都爬不起来!

进入先天之境,莫凡的先天无形破体剑气运用的更加纯熟了!每一剑皆能借用天地灵气,威力更加巨大!

可以说,只要莫凡站在这里,那先天无形破体剑气就是无穷无尽的!再多的人前来围攻也不怕!

“表哥,这小和尚的武功路数怎么这么奇怪?”王语嫣顿时被惊到了。她从小就博览琅嬛玉洞之中的天下武学典籍,对各门各派的功法路数,杀招破绽都是了如指掌,但是她却是看不明白莫凡的武功!

“哼!就算他武功再厉害也斗不过我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慕容复轻蔑的一笑,“我去会会他,看看他是哪家的高僧!”

慕容复说着就向外走去,眼中杀意弥漫,显然是已经对莫凡动了杀心!

“哎,公子。这等货色怎么能让您出手呢?且让我包不同去会会他!”只见一名相貌异常丑陋的大汉走了出来,摇头晃脑走到莫凡的面前,开口说道。

“小子,虽然不知道你用了什么妖法伤了这几名老婆子,但是看你年纪年轻轻想必武功也高不到那里去!”

“不如这样,你给王夫人跪下磕两个头然后在花点银钱,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如何?!”

“跪下磕头?!”莫凡摇头一笑,“我也不跟你们废话,我要进琅嬛玉洞,谁敢反对我就打得他姥姥都不认识他!”

“嘿!你这小子油盐不进是吧?”包不同顿时大怒,双掌一合就向莫凡拍去。这包不同身为金风庄庄主武功自然是不弱,人还未至,犀利的掌劲已经带着破风声掠至!

莫凡放开木婉清,先天真元瞬间催动,素白的僧袍鼓荡而起。

他右手探出仿佛拈花一笑,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

“拈花佛指?!”

众人顿时脸色大变!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武侠之神级摇一摇系统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