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漫威:闪闪果实 第9章 居然吸收了黑凤凰人格(求收藏)

一说起召唤师峡谷,羽枫便是兴致高涨起来,作为前世英雄联盟的一位王者,他当然对其是熟悉无比的,胡编乱造起故事来也是有模有样。

反正只要讲几场战斗,再添入一些刷野,gank,团战等等的细节,就是一个刺激又有趣的故事了。

羽枫讲的滔滔不绝。

琴则是听的津津有味。

不过再有趣的故事,听多了,也是会感觉困倦疲乏的。

更何况现在是大晚上,琴之所以睡不着,只是因为心中烦扰太多,但此刻与羽枫相处一起,就觉得内心烦恼统统散去了,听多了故事,不知不觉就闭上了眼睛,坐在羽枫身旁逐渐进入了梦乡。

“呼~~”

在讲完第三十八次“圣战”,眼见这小萝莉琴终于是睡下了,羽枫喝了口水润润嗓子,心中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就只需进行肢体接触了吧?”

看着琴那副熟睡安详的样子,羽枫想了一下,最终将手伸了过去,轻轻抓住了琴那白.嫩嫩的小手。

而就在这一瞬,他感受到了有一股力量自自己身体中涌起。

也不知是幻象还是现实,周围的黑暗渐渐被驱逐,同时显现出了一道道金色的光线,不断闪耀,而在这金色光线中,他感到有一股奇异的凤凰状力量被吸收了过来。

瞬息之间,羽枫脑海中有一道道情景好像放电影般闪过。

第一个情景是琴更小的时候,她意念一动,周围的十几辆车蓦然飞了起来,然后狠狠落下,震惊了许多路人,由此琴开始意识到自己力量的可怕……

第二个情景是琴睡在学院内的房间中,但突然做了噩梦,紧跟着整个变种人学校地震般颤动了起来……

第三个情景是一道柔和的心灵力量进入了琴的脑海中,不断的引导着琴,那明显是属于X教授的心灵感应之力,并且X教授的声音还在柔和说着:“琴,学会控制那股力量,不要惧怕它,你可以做到的……”

第四个情景……却好像并不是属于琴的记忆了,而是一个略显黑暗的画面,在其中,羽枫看到了一个充满阴暗与暴虐之色的“琴”,在拼命的吼叫挣扎,但转瞬之间被一片金色的闪光沐浴笼罩,下一刻消失而去!

“呼!!”

羽枫猛地睁开眼睛。

刚才那四个场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羽枫却有种过了一个世纪般的漫长感。

“前三个场景,应该是属于琴的记忆吧?那第四个场景,其中所出现的那个‘琴’,不出意料,绝对是属于琴的黑凤凰人格了,只不过……这黑凤凰人格,好像是被我的数据化基因异次元时空给吸收掉了?”

“也就是说,闪光所指蕴含特殊力量的神秘物质,准确来说并不是凤凰之力,而是黑凤凰人格?”

凤凰之力和黑凤凰人格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前者没有什么善恶之分,只是一股纯粹的力量,但后者却是代表了暴虐,残暴,破坏,是纯粹毁灭性的存在。

很快眼中的一切异象消失。

整个房间再次恢复了平静安详,只有隐隐的月亮从窗户中洒进,与略显昏暗的灯光交织起来。

眨了眨眼,羽枫有点小愣。

貌似……就这样结束了?

“好像也没有什么变化的样子……”

羽枫动了动身子,感觉自己并没有什么变化。

虽然说,他那类似神速力的数据化基因异次元时空居然吸收了黑凤凰人格,但羽枫却完全搞不明白吸收掉后,会给他带来什么变化。

是仅仅增强闪闪果实的能力?

还是会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发生些更改?

亦或是说让他拥有黑凤凰之力?

种种的疑问闪烁在羽枫的脑海。

“对了,我既然吸收了黑凤凰人格,相当于是将这充满阴暗的人格从琴的身上去除了吧?”

“也就是说,琴以后能更加轻易地控制凤凰之力了?甚至最终能快速进化到白凤凰的程度?”

羽枫心中暗道。

黑凤凰人格却是不代表完整的凤凰之力。

他虽是吸收掉了黑凤凰,可琴身上肯定依然还是有凤凰之力存在的。

而且没有了黑凤凰人格的阻挡,以后只要好好的引导,琴控制凤凰之力的难度定然会减上不少。

不过这却是以后的事情了。

当务之急,还是得先搞清楚自己的能力变化再说。

想着,羽枫准备拿一条被子来给琴盖上,不过就在盖上之际,琴嘤咛了一下,一副似乎要醒的模样,羽枫当即小手一抖,速度加快了一下,但哪想这速度一加快,他全身上下蓦然涌起金色的闪光。

0.0001秒还没到,下一刻羽枫人已经消失。

而琴则是以一种极为舒服的姿态,身上盖着被子,从原本的客厅到了卧室之中,美美地睡在了床上。

“咦……羽呢?”

琴蓦然睁开眼,却见自己居然已经躺在卧室之中,身上还整整齐齐的盖着被子,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小脸微红了一下,紧跟着用被子害羞地蒙住了小脑袋……

而琴的房间门口。

羽枫一脸呆滞的模样。

“我、我刚才……居然以光的速度完成了这一切??”

“我已经打破了光的直线传播特性?!”

(觉得本书还阔以的话,投个鲜花,满分评价票支持支持哦~)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漫威:闪闪果实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