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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之无限作死 第68章 凌芒的脑残粉(3/4求收藏)

小说:海贼之无限作死  作者:梦狐狸  回目录  举报

(注:第62章已经通过审核了,62章狐狸有埋了一个伏笔,建议没有看到的同学可以回去看一下,么么哒~)

又是晴朗的一天。

大海的海风让罗格镇的空气总是格外的清新,走在大街上,感觉也是格外的舒适。

凌芒这个时候也正心情愉悦的走在大街上散步,对于吸惯了雾霾的他来说,这里的空气那真是相当不错了。

这次他之所以起得那么早,一来是打算散步,二来,身为帮主的他,也是看看草天帮帮会的成员们表现如何。

至于帕丽丝的话并没有跟着凌芒来,按照帕丽丝本人的说法就是:她是一个好战分子,在罗格镇,她既能打架也能抢钱!这里简直就是她的天堂,所以说她早早就已经起来去干大事去了...

....

走在街上的凌芒匈前带着一枚铁质徽章,铜质徽章代表的是草天帮的团员,而铁质徽章是发给黑市商人的通行证,有了这个这个通行证,凌芒可以不用被成员们当成是海贼而被骚扰。

他并没有在帮会的成员面前显露过真正的面貌,他身为一帮之主自然是有这自己的想法的,他觉得,现在还不是公布他身份的时候。

培养一个团队成员忠心的条件一共有三个。

1.竖立团队的共同目标。

2.团队的荣耀感。

前面两个之前已经说过了,至于第三个,凌芒还没有做到。

这第3个,就是团队的精神信仰!

什么是团队的精神信仰?精神信仰,是要竖立起来的,而能给团队竖立起信仰的人,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团队的老大。

在团队成员的眼里,老大是整个团队里最强大的一个人,他将来要带领整个团队去战胜一个又一个的敌人,所以,团队的老大必须是战无不胜的!是绝对强大的!

只要让团员认为:他们的老大非常强、只要有老大在,所有的困难就会迎刃而解,那么这个团队就有了信仰,这个信仰就是帮会的老大一人。

有了信仰的的团队,他们因为相信,所以战斗时,将会毫无保留!

所以凌芒还在等一个机会,等有一个强大到足够让他向成员展示自己的强大时,他就会露出他的真正面目!

所谓的展示强大,不是以暴力向成员施压,而是当着他们的面斩杀掉一个绝对强大的敌人。

这两者之间差别非常大,前者带来的是压迫和恐惧,而后者带来的是信仰和荣耀!

.........

在想这些事情的时间里,凌芒也已经在罗格镇逛了一圈下来了。

这一圈下来,成员们的表现还是很让他满意的。

成员们也不愧是罗格镇的本土帮会,什么人是新来的、什么人是海贼、罪犯,他们几乎一下子就能判断出来。

比如说海贼,虽然他们已经收起了海贼旗,但是他们身上却难免有一种海贼独有的气质,而且,来罗格镇的只有三种人,一种是见不得光的人比如海贼和罪犯,第二种是商人,第三种是游客。

商人下船,由于是经商,就肯定会在船上搬下很多的货物。游客的话,一般来罗格镇也要住上几天,所以下船时也会携带行李。

而如果下船时什么都没有带的话,那毫无疑问肯定是海贼和罪犯了,因为只有这两种人才不敢长时间逗留在罗格镇,他们只会来罗格镇购买物资然后立即离开,所以根本就不需要带行李下船。

见到这样的,草天帮的人都是上去问要不要入帮?不入帮就交钱!不交钱的话那就打!

打不过?那就叫人!对于用人数取胜这种既轻松又威风又装逼的事,是混混们最喜欢干的了,所以凌芒走了一圈,倒是经常能看到草天帮的成员聚在一起以人数上的优势来完成收取保护费的任务。

........

“哈...这些家伙倒也很真是有我的风格!”凌芒偷笑道。

“不过不得不说,这些家伙还是很听我的话的,基本上在打架的同时也能照顾到罗格镇平民的感受。”

凌芒点了点头,这一点是他最满意的一点了。

他相信,当有一天罗格镇的民众对草天帮彻底改变看法时,罗格镇这个东海枢纽,就是他凌芒掌控了!

审查工作做完之后,凌芒也感觉到了有些疲倦,他伸了一下懒腰,随后正打算回去睡个回笼觉,可是,这个时候...意外发生了!

一个人突然朝远处冲来,并且一下子就扑在了地上,双手抱住了凌芒的腿!

“卧槽!是谁!”

凌芒被吓得叫了一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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