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火影之死亡系统 第二十四章:宇智波灭族之日!(4更,求收藏)

“夕日红?”

夜天震惊的看着面前的女忍者,耷拉着嘴巴,万万没想到夕日红居然在自己家里。

当然,这一切都是猿飞的暗箱操动了!

夕日红也确实是想见见传说中最爱木叶的小家伙,并没有反抗。

看着鸣人在厨房捣腾着,夕日红收拾着餐桌,才发现!

什么时候,我的家变的这么大了,看样子怎么夕日红也过来住了。

但是,夕日红在夜天的记忆力可是阿斯玛的老婆啊,跑过来照顾自己是什么情况。

而且阿斯玛好像还是猿飞的亲儿子啊~

那有那么卖儿子的爸爸啊~阿斯玛到底是不是亲生的!!!

“那个,夕日红姐姐,你这是?”

“小天天,快吃饭,今天跟鸣人好好的去上学,以后不准乱跑了,知道不,这次三代大人派我来照顾你!”

“哦~,知道了!”

虽然原著中夕日红不是很强,但是也好歹是个特别上忍级别的,而且精通幻术,自己还是一个没有毕业的小鬼!

看来以后逃避的机会太小了,鸣人的话,还能忽悠过去,夕日红的话,完全躲不过去啊~

而且这次回来,完全被看护的死死的,简直是糟糕透了!

揣着复杂的感想,急匆匆的吃完早饭,便被鸣人拉着去学校了。

不过,一出门,伊鲁卡老师、小樱等人一大早就站在自己门口,一脸期待的看着自己。

顿时头大了起来,这尼玛服.务到家了!

陪睡、陪送、陪接带,整个三陪服.务!!!

没办法,夜天只好乖乖的去上学了,好久都没去学校了,伊鲁卡老师也不罚我!

不过今天怎么没有看到佐助呢?

夜天坐在教室一整天都没有见到佐助,总感觉自己忽略了些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

这几天被大家搞的欲哭无泪的,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了!

“同学们,今天晚上我们要加一节晚自习啊,所以放学会迟一些。”

“啊~加晚自习啊~”

教室里各种抱怨声,幽怨的看着伊鲁卡,晚自习还是这些年第一次见,真是莫名其妙的。

而且伊鲁卡说完后,深深的看了一眼夜天,充满了警告的意思,不准乱跑!

然而夜天顿时知道了,今天晚上到底是什么回事,想起来了!

今天晚上便是宇智波灭族的一天,怪不得今天没看见佐助呢!

那么说来,猿飞爷爷和团藏,还是决定对宇智波一族下手了,或者是默认的...

夜天完全明白了,这些事情早该明白的!

“糟糕啊~”

一想到佐助今天晚上过后,会成为一个大冰块,夜天就一阵头疼。

而且今天晚上过后,佐助这辈子唯一的目标便是杀掉鼬这个男人了。

说实话,夜天真的不想让佐助成为一个只知道复仇的男人,毕竟佐助已经相处了数年了,说到不担心,那绝对是假的!

“怎么办,怎么办!”

除了夜天和极少数人,剩下的人完全不知道夜天担心什么,坐立不安,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看着天色渐渐越来越阴暗了,夜天更是着急了,去的话,为自己的小命担心,不去的话,自己良心上过不去!

再说这次宇智波灭族还有晓组织的插手,一个个最少的是影级的强者,就自己一个还没成为下忍的学生去,绝对是送菜!

“卧槽,拼了,大不了到时候抱着佐助就跑,反正鼬不会杀掉佐助的,只会刺激佐助!”

“猿飞爷爷也肯定注视着宇智波一族的动向,看到我出现,肯定不会让我死的!”

一咬牙,一狠心,嗖的一声,教室的窗户哐当哐当的响了起来。

却让看到的伊鲁卡眼角抽搐着,直勾勾的看着夜天窜出教室,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夜天,小家伙,你给我回来啊~”

半路上狂奔的夜天,看着身后的学校抖三抖,顿时吓得缩了一下脖子,什么时候伊鲁卡老师有这么狂野的声音。

飙青藏高原都没问题吧!

“什么,夜天小家伙干什么去了!”

没事就喵一眼水晶球的猿飞,突然看着夜天向宇智波一族狂奔而去,顿时赶到大事不妙。

“团藏,宇智波一族的事情,小天天不知道吧!”

“嗯,小天天不知道,这些事情都是瞒着小天天的,让小天天知道不好,会影响小天天的成长的。”

“那这是什么情况!”

猿飞指着水晶球夜天狂奔的姿势,不解的看着团藏!

“尼玛!”

团藏一巴掌把猿飞拍在地面上,暴怒。

“你个老东西,还不快点去追,还有时间问我,小天天肯定是去找佐助了。”

“毕竟今天佐助没有上学,让小天天担心了,果然是一个心中有着大爱的孩子啊!”

猿飞莫名其妙的挨了团藏一拳头,顿时大怒,但是突然听到团藏的声音后,火冒三尺,胆战心惊!

老糊涂了,老糊涂了,这么大的事情,居然反应这么慢,连团藏反应比我快,该死啊!

“小天天,等我啊,团藏,你老家伙也快点啊!”

猿飞可能是刚刚对团藏撸他一拳头不爽,瞬间超越团藏,一巴掌将团藏撸在地面上!

飕飗一声,得意的离开,直奔夜天的地方而去!

“猿飞,你这个老东西,我和你势不两立!!!”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火影之死亡系统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