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神奇宝贝之小智的旅行路 第二章 我的意义在哪?超梦的心声

我是谁?我是什么?我到底是怎么出生的?在我的记忆里面是那些穿着白色衣服的人说是他们依靠梦幻的眼眉毛的基因重组后才让我出生的?在他们的话里我是天下最强的,无敌的精灵,我是一个任何一个神奇宝贝都无法打败的名叫超梦的神奇宝贝。我不知道我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什么,我也很想知道我到底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可是这些人无法给我答案,既然不能给我答案,那我只好先杀了这些无缘无故创造我出来的人类。当然我最先开始挣破企图限制我行动的那些破机器,然后能够更加自由的动手,可惜高傲的他们以为再借助其他的机器抓住我,可惜他们想得太简单,就凭他们?门都没有!我继续毁坏破坏企图抓住我的机器,炸毁了他们,然后我愤怒的使用念力绝招破坏掉所能看见的机器和人类,即便如此这些人类在临死前还在兴奋的说着他们创造了世界上最厉害的神奇宝贝。是么?最厉害的么?那么你们就首先承受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神奇宝贝的怒火吧!享受着死亡的恐惧感吧!让你们无缘无故创造将我创造出来给我生命,而且还不能够给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不能够告诉我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的答案!死吧,全部享受着死亡吧!就这样我所在的这所小岛全部都在燃烧着,因为他们都承受过我的怒火,谁都扑灭不了我的怒火!

然后一个男人乘坐一个可以飞在半空的机器过来了,对!就降落在我的面前,面对面的坦然的站在我的面前,他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一个是我-----超梦!另一个就是人类。他说他希望我能够和他合作赢得整个世界,成为这个世界的统治者!成为这个世界的霸主!我默默无言继续听着他说话,这是我从出生到现在在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对我说话然后我认真听得人。他继续和我说如果继续这样随意放纵力量的话,对谁都不利,不如利用一些方法封锁了我一部分力量,这样我利用剩下的力量帮助他对他对于我都好。我临时相信了他的话。就这样他就带我去到他的所谓的大本营,利用了一些机器,果然封锁了我的大部分力量,而且我的的确确无法再次完全发挥出了我的力量。就这样进行了测试,即便是封锁了我的力量,我也很轻松的赢得他手里面的大岩蛇,而且让那只大岩蛇没有反击之力,也证明了我能够轻易地做一些事情。他在我的帮助之下捕捉到了许多的神奇宝贝,打败了许许多多前来挑战的人,让他所在的那个名为常磐道馆没有发出任何一个所谓的绿叶徽章。在这期间我也一直在思考我为什么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是什么,我到底是谁,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那个人在整个我为他服务期间并没有给我答案,也没有给我答案的打算,就这样我也一直想不通这些事情。我在等机会,等到我能力解放的时刻,等着证明我的能力的时刻,等着我能够寻找我生下来拥有着什么意义的时刻。

后来来了一个叫小智的小鬼,利用喷火龙,化石翼龙以及活了上百年的耿鬼联手打败了无法发挥全力的我,并且用神奇宝贝球把我捕捉了进去。然后另外一些人企图再次研究我,后来我意外的发现那个曾经说终于研究出世界上最厉害的我的那个人竟然奇迹的活了下来,再一次对我进行了研究。可能是他们技术不到位的缘故,也可能以为被使用宝贝球捕捉到的我不会逃走的缘故,机器没有控制住我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能力渐渐恢复。终于我等到了机会,我的能力终于恢复,我逃出了不断研究我的房间,即便他们惊讶的看着我,可是我还是跑了,即便是捕捉我的宝贝球也无法收我回去,谁让我的能力恢复了呢?而且那个宝贝球也被我瞬间使用念力爆炸了。你们谁能奈我何?

这不是宣战,也不是战斗,我只要将怒火发泄在你们最强大的人类身上!你们人类不是我世界上最厉害的不就是我和你们人类么?那么我就将你们人类身上的力量剥夺掉!你们人类力量的伟大不就是依靠神奇宝贝的能力以及那些机器的能力么?那么我就回到以前创造我的小岛上,将那些创造我的机器恢复原样,找出那些强大的训练家,拥有的强大的神奇宝贝,一一得将他们的神奇宝贝复制出来,这样就可以得到创造出比他们所谓最厉害的神奇宝贝还要厉害的神奇宝贝,来给与他们最大的打击作为报复,对!我说的没错,就是报复!我好好的指挥那些厉害的神奇宝贝,这样也可以证明即使是神奇宝贝也可以成为优秀的神奇宝贝训练家,而不仅仅是最厉害的神奇宝贝!让你们知道神奇宝贝离开人类也能够好好的生存!没有了神奇宝贝你们就只是一群废物!让你们人类无缘无故的创造出来我,而且不给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这些就是代价!我要你们人类付出应有的代价。

就这样我准备好了一切,计算好了一切,也计划好了一切,就等着你们人类自己来了,好好承受我的怒火,我要你们知道没有了神奇宝贝之后还能够做些什么?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神奇宝贝之小智的旅行路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