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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之戮世血妖 这篇也是发牢骚时写的,切莫当真。

这篇也是发牢骚时写的,切莫当真。

成绩优异这个概念只能追溯到小学二年级。那时我的成绩还是不错的,左脑70的逻辑智商让我的数学成绩一直处在95分以上;至于语文,我痴迷于野书,课书早已被我折成纸飞机了。但至少还能打个擦边球,及格还是轻松的。老师对我的评价是体罚无从下手,骂也不得理,除非自己不讲理。

三年级时天降大任,英语这个名词横空压至。不知为何,我天生对这个科目反感至极,成绩始终不能突破个位数。迫于无奈,也曾尝试夜以继日的苦攻英语,当时真是恨不得睡觉时也撕两本英语来嚼。本想效果喜人,谁知由于狠补英语耽误了语数两科,总分一落千丈,英语也没搞上去!后来也就索性不学了。

直到小学毕业,我的英语还处在个位分数线上。进入初中,偶得一良友,与我辈臭味相投,成绩也是长短脚,英语不尽人意。此人唤作东子,大号周文宇,是我的同桌。一样的遭遇让我俩默契十足,每当我在英语课上昏昏欲睡时他都偷偷塞给我一本小说,后来那书便成我的了。或许老师真想让我俩地久天长,初中三年下来我旁边那位一直是他;再不然便是老师觉得将两个问题学生放在一起更好管教。

高二时两个边缘人进了同一所高中,第二年我们已被英语老师列入黑名单,不再管教。然我辈自强不息,相互商议后便放弃了国家普及英语的任务,共选一门小语种——日语,自修。当时恨自己变通太晚,便苦心钻研日语书籍。谈之甚爽,从我们口中冒出来的外语,英语老师一句也听不懂,各自兴奋不已。

东子自修日语的方法与我大不相同,他练习口语,多事看日语电影。我则主攻书写,A4纸写完了一堆,都用来练字了他时常和我说你会写的再多有什么用?难道随身带着纸笔去装哑巴吗?而我觉得,学习语言主要还是靠文字,打个比方,拿中文来讲,一个天朝人拿起一张报纸却只认识两个字,那和文盲有什么区别。

高二下学期时东子迷上了绘画,且时常将画作比较外语。我无法认同这两样有何关联,他却愤慨至极。俯身瞄去,顿觉自己大错特错,我自命**通今,然有生之年能见识有人能将云朵勾勒的好像日文假名,羞愧不已。我好奇万分,到底如何才能将两样不沾边的东西化为一体。第二日,随其至顶楼天台,俯身望去时他已开始动笔,这时我才发现人生最痛苦的不是糟蹋艺术,而是看人糟蹋艺术。看上两眼还没有问题,时间一长就有一种要自己动笔教他的感觉,再看是要苦下决心的。

对于外语,我否认我是天才。直至现在我也是连一句救命都不会拼写。对于兴趣以外的东西,人类天生会选择排斥,就算逼迫也只能逼出个牛对琴弹。最后给朋友们提个建议,趣外发展,必定平庸。如果有心变通,就要尽快,世上本无太多怪才,就是变通的太晚,于是只能将“天”字去掉,换成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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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夜叉之戮世血妖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