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来在打完小说后,胡来也没有走出卧室,胡来突然就想起什么了!
对了,我要写诗了!
在这个世界上,文人无数,他们崇尚古代文明,因为那是一个文明的巅峰,大能无数,半圣穷出不穷,现代是未法时代!
这个时代对于文人而言是最坏的时代,对于百姓而言,对是最好的时代,因为在这个时代那怕百姓也会有所成就!
在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百姓家里都会有文房四宝,琴棋书画,每个百姓小孩,从小到大都会受到培养。
因为他们已经先天不足贵族,如果后天再不努力,一定会永远生活在社会底层!
因此,胡来的卧室里也备有文房四宝,而今天胡来要用毛笔写诗!
写的正是李白的《将近酒》中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此半诗,第一个写的,是胡来,也只能是胡来,因为如果原作者还没有将他原创的诗写在纸上,一般人要写,是无法显现的,无法写出的!
当然如果原作者已经写了,就没有这个故虑了!
因此,在教室时,有一个学生写在纸上,虽然说写在纸上了,但不久笔墨就会散开,字将模糊,此诗不会成形!
没有人知识这个是什么原因导致成这样,但至少对于不会出现盗诗这一现象,所以这个怪异的形为,保护了作者的著作权。
卧室里有书桌,书卓桌上赫然地摆好了笔墨纸砚,胡来得到原主的记忆,不会磨墨的他,也随着那原主的记忆动手,很快,墨已经磨好了!
提起毛笔,胡来目光严肃,半响,沾墨,然后写字!
老实说胡来的字,无论他还是原主,都是极差的,因此他的字写得极慢,他需要每一笔一画都达到自己的极限。
因为字劣的话,会影响他这首诗的品级。
导致他写的诗无法与半步惊国的诗品级相同,可就闹了笑话了。
如果把字分为百分制的话,胡来最完美的字大概是五十九分,这还是十分勉强的,只不过,在写完这些字后,那些字竟然发着淡淡地萤光。
如果那些字,写得很好的话,那些萤光将给字,带来化龙点晴的感觉,但可惜的是,胡来的字实在不敢恭维的。
所以那些萤光的作用,仅仅是给字带有神秘感而已。
不过,这些萤光可不是一般的萤光,而是才光。
才光可是惊国作才会发出,而惊国作,必须纯粹的才华,以及在某一方面所走的奇异,压制,突出,或者绝伦的情感,妙语,可想一首惊国作的出世可是难之又难的。
要不是胡来有着前世的记忆,他一生一定不会写出惊国作的,虽然只是半步,但别忘了,这也仅仅是不完整的诗句啊!
若是一首完整的《将进酒》适当为惊国作。甚至达到通天下的级别。
因此《将进酒》有惊国作的资格,虽然那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仅是一句诗,但它的才气十分地精纯。
才光可以让人的心神平静,利于更好创作诗歌散文,等,才光还可以让人捕捉脑中一闪而过的灵光,可以少走错路。
而更纯粹的才光效果更佳!才光不会被人吸收掉,用一句现代化的语言他是一种可持续的能源。
只要此纸墨在,此才光理论上不灭。
因此一见才光,胡来很高兴。
胡来收好纸,放在书桌上的书籍夹层里。
表情喜悦的离开卧室,只不过,胡来离开的时候,从书籍夹会里,忽然钻出一个姆指大小的小人,这是一个姑娘,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模样的小人,五官精致,头发乌黑,只是她的头发用一条黑带绑住头发,她的头发太像毛笔头的形状了,只不过不显滑稽,相反与稚气未脱的小脸相衬,还有一种淡淡的妩。,媚。
这小少女耍了耍头发,头发飘动,还真像毛笔在纸上飞舞的状态,然后拍了拍身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一系列动作后,美丽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个活泼可爱的笑容,张开小口,牙齿白白,说道:“墨宝,吚吖呀吚”!
颇为拗口的话,在经过她那好听的娃娃音说出的情况下,竟然十分悦耳。
这一切,胡来不知道,他还沉浸在喜悦之中。
胡来有些兴奋过度了,他几乎是一跳一跳的走出了卧室,在一边指挥众人的胡一菲见到自己的弟弟,这行为,她纳闷了!
“难到不用留级了”!
这样一想,胡一菲也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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