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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修真记 第十九章 另一个囚牢

小说:暴走修真记  作者:艾儿  回目录  举报

杨延之猛地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隧道的地板上,冷飕飕的,小白的残躯失去了支撑它的力量,散落一地。黝黑的骷髅头空洞的眼睛瞪着杨延之。

杨延之挠了挠自己的眉心,总觉得哪里痒痒的,仿佛有什么东西要出来。把小白的头骨收进储物袋,其他的部分一碰就化成飞灰。

“可怜我啊!危机是化解了,苦力也没了,以后有的苦头吃喽——”杨延之颓废的说,捡起一块石头朝另一侧丢下去,连回声都听不到。

仔细查看了一下周围确定没留下什么好东西,杨延之下了楼梯,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黎海棠。

黎海棠的位置在哪里非常好确认,只要闻着味找就行了,那个方向越臭,黎海棠肯定在哪。

“黎前辈,黎前辈——快醒醒,有情况——”杨延之捏着鼻子摇晃黎海棠。

“挖通了?”黎海棠睁眼便问。

杨延之怕他的起床气,再把自己打一顿,连忙解释道:“前辈,虽然没挖通,但是打通了另一间地牢,也许可以从另一间地牢里出去也说不定,所以才叫醒前辈,请前辈定夺。”

“嗯,可以,带我去看看。”

黎海棠起身要走,杨延之用身体挡住去路,阻止道:“等等,前辈,晚辈还有一事。”

“快讲。”黎海棠催促说。

杨延之拿出小白的头骨,说道:“黎前辈是这样的,您赐给我的小白不仅仅是一个傀儡,他的身体里面还有另外一具灵魂,叫什么仇阡陌的,晚辈差一点就被他个算计了,还好机灵些,先一步弄死了他,这是他的头骨,除了这个头骨以为其它的部分全化成灰了。”

黎海棠从杨延之手里接过头骨,用力一抓,竟只留下一道白印,十足是个宝贝。还给杨延之,对于他的话已经信了大半,至于杨延之是如何弄死小白的,他没兴趣知道,他最关心是如何出去。

“知道了,走吧!”黎海棠说。

杨延之领着黎海棠到了楼梯底下。

“前辈,就在上面,我已经打通了。”

“好,咱们走。”黎海棠提起杨延之,脚踏莲花,一跃几十米,借着楼梯的支撑,连续跃了几下,片刻的功夫便到了隧道口。

杨延之捏着鼻子跟在黎海棠后面,黎海棠则站在洞口边,接连取出夜光石,按着固定的频率往下丢,一路都被照亮了。相比与之前的地牢,这间并不算深。

黎海棠又一次提起杨延之,脚踩着岩石,急身跃了下去,到了底下,黎海棠丢下杨延之,自己离开去寻找出路。

杨延之不急不缓的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风吹乱的头发,对于修仙更加期待了起来。看见满地的夜光石,想也不想的便收进了自己的储物袋。

“这是你丢的,我捡的,一会儿就算你朝我要,我也不会给你。”

收完了夜光石,杨延之手里拿着一枚,沿着边沿也溜达了起来,他很好奇,这里究竟关的是什么,或者是什么宝贝。反正找出路的事交个老邋遢,他可比皇上我急多了。

抱着游玩的态度,杨延之反倒放松下来,许多游离在空气中的灵气一点一点朝他靠近,被他的身体吸收进去。

“什么嘛!干干净净的,跟我哪里一样。”杨延之埋怨说,走了半天,连根毛都没看见,也许老邋遢有什么收获也不一定,这么长时间也不吱个声。

“黎前辈,黎前辈——”没人答话,杨延之用力嗅着空气,很快便发现了黎海棠的去向,快步朝他走去。好处不要全被他一个人得了才好。

臭味越来越浓,杨延之借着夜光石终于发现了黎海棠,同时也发现了在他干什么。

一只巨大的蜜蜂,大概有两层楼那么高,身上的纹路比斑马下还要宽,绒毛就像是小树苗一样。黎海棠正拿着一把双手长刀,不停的对着蜜蜂的尾部砍去,明显是要把蜂刺弄下来。

杨延之可不是什么善人,能要就要,不给就抢。快步跑到黎海棠身边,也不嫌他身上的味儿,笑嘻嘻的把他拉住。

“黎前辈——您先休息一下,跟我说说这个巨大的蜜蜂是个什么东西啊!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不及您见多识广,还望前辈能够解惑。”

“滚!”黎海棠一脚把杨延之给踹开。小样儿,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想让我休息,等我休息好了,估计连个毛都没了。

黎海棠继续砍,已经砍断三分之一了,很快就能完成。

杨延之气得不行。告诉一下怎么了,会死不成,我又没说要抢你的东西,既然你无情就别怪我无义了。

杨延之爬起身,抓着蜜蜂的绒毛爬到了上面,努力保持着平衡在蜂刺上走了大约一半的距离,前面已经容不下一只脚了。趴在蜂刺上,拿出翡翠刀,打算来个釜底抽薪。

蜂刺本是一体,黎海棠选的是最根部与血肉相连的地方,只有这里才可能把蜂刺弄下来。他看到了杨延之的动作,也猜到了他要干什么,但没有放在心上,蜂刺的坚固可不是他可以晃动的。

杨延之砍蜂刺,感觉就像是砍在一个光滑的圆球上,一点也使不上力,不管自己多么小心,翡翠刀总是被滑开,一点痕迹也留不下。

眼看着黎海棠就要砍断蜂刺,杨延之不想从这里摔下去,不得已,只好蹭着屁股往回走,果断的放弃这枚蜂刺。蜜蜂这么大,肯定还有好东西。

杨延之从蜜蜂上下来,亲眼目睹黎海棠把蜂刺收进自己的储物袋,黎海棠还得意的朝自己笑了笑。又见他取出十几个个玉瓶来,用刀戳破一个气囊,从里面流出晶莹的液体来,看得杨延之双眼发直。

“那个,黎前辈,那个是什么东西啊!可不可以——”

“没门!这地王蜂王精,可不是你一个小瓜娃子用的着的。”黎海棠边说边取,已经接了七八瓶。

杨延之一赌气,从地上拿过几枚空瓶子来,朝地王蜂王的头部走去。

你弄你的,我弄我的,咱们两不相欠,什么地王蜂王精,不想给就直说,BB个没完,烦不烦。

黎海棠看着杨延之离开,也没管它,地王蜂王的头部除了一枚内丹以外,就还有一些皮毛了。内丹已经到手,一些破材料就便宜那个小王八蛋吧。

杨延之走到地王蜂王的前面,看着满目疮痍的头部,心中的失落可想而知。

靠!你个一毛不拔,雁过拔毛,臭不要脸的老混蛋,好东西都让你个弄走了,就给我留下些这个,活该你被困几十年,我诅咒你待着这里一辈子。杨延之心里咒骂着,手头也没闲着,他可不是雁过留毛的人。

从上到下,杨延之有计划的分尸。

先清空储物袋只留下空的玉瓶,杨延之爬上了蜜蜂的头顶,把它的两个触角给砍了下来,又软又结实,刚好可以攀爬用的扶绳。把一段固定好,另一端垂在地上,两根一起,如果中间连接起来就个软梯一样。

弄好路线,杨延之又把目光放到了脚下踩着的壳儿上。想到哪挖到哪,很快一块块被分割好的虫甲整齐的摆在一起,收进了储物袋。又取出玉瓶,收集了两瓶绿色的虫血,攀着触角下去。

选在半空中的时候,他又看中了蜜蜂的两只大眼睛,沿着边缝小心的把整只眼取下来,可惜只成功了一只,有一只因为自己手抖。灰色的眼液一下子便充满了眼球,黑洞洞的。

杨延之虽然觉得可惜还是把它收进了储物袋,浪费可不是他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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