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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贱客 史上第一混乱?!!!

那个自称“刘老六”的老神经病,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让司机师傅决定——不载我们了!

看着那辆红色的摩托车绝尘而去,刘老六破口大骂:“不就一辆黑摩的吗!小爷我还不稀罕呢!”

看着这个老神经病跳脚骂了半天,我越来越觉得他脑子有毛病了。

刘老六或许是察觉到了我看他的眼神有些诡异,也不说话了,走了一段路,招呼我跟上,站在街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坐了上去。

老流氓在车上有些收敛,也不说话了,就坐在那里闭目养神。

开车的师傅是个健谈的人,这从我们上车后,他的嘴就一直没有停过就能看得出来。

“哥们,你这身行头很别致啊!这难道是今年的流行款吗?”

“不过啊,我觉得还是前些年的款式比较不错,披肩头,夹克衫,牛仔裤!beyond的风格!”

说着说着,他自己又唱了起来。

“狼雨呀呃在你僧病,科技到我滴神,比当初一怪病……”

司机师傅就在那里嚎着,越来越亢奋。

我也不好怎么搭理他,现在发生的事太多了,我要好好捋捋才行。

之前我莫名其妙睡着的那个地方,肯定是地狱没错了,虽然没有看见牛头马面,黑白无常,还有十殿阎罗,但是我能够确定,那里,就是传说中的阴曹地府。

老流氓带我走的那段路有点特殊,那段路走到后面,白雾越来越浓,直到我看见了这座城市为止,雾气才消散不见。而来时的路,在我不经意的回头间,却再也没看见了。

这个叫做刘老六的邋遢老头,来历不明,但可以确定他的来头不小。能把人从地狱带出来,怎么也不会是泛泛之辈。

这里的一切都有莫名的熟悉感,尤其是老头的名字,好像前世在哪里听说过。

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车子七拐八拐,到了一个有些偏僻的地方停了下来。

我抬头看看。

“铺当豪吉?”

“嗨哟,错了!那是吉豪当铺!这里认字是从左往右念的!这是这里的规矩,现在你啊,就先在这里住着,熟悉熟悉环境!这里的主人啊,会帮你尽快融入这里的。”刘老六下了车,指正了我的错误。

我不禁老脸一红,白受了天朝那19年的填鸭式教育了,才在古代待了多久,这点常识都忘了!(幼儿园三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大学四年)不过过了没多久,我就有点庆幸自己犯了这种错误了,现在我扮演的角色是从古代来的人,对于这里的一切都是无比陌生的,自然不能对这里的生活习惯特别熟悉。

毕竟我是黑户,有些事情太过明显了,对我来说不是好事,尤其是有一个明显有很大后台的老头还在我旁边的时候。

………………………………………………

刘老六说完,也不理我,直接推开当铺门口。柜台那里,有一个年轻人趴在那里打盹,看起来很是普通。

“小强,小强诶!快醒醒,我给你啊,带客户来了!”刘老六猥琐一笑,拍拍青年睡觉的柜台,低声说道。

男青年迷迷瞪瞪的抬起了头,看了一眼他前面的刘老六,立刻就清醒了过来,开始四处张望。

“嘿嘿嘿,别找了,这方圆五百米以内的板砖儿啊,都让我给弄走了!”刘老六看到男青年这个动作,笑得更猥琐了。

听了刘老六这句话,男青年一把抓住刘老六的衣领,大声吼道:“好你个刘老六啊!你把荆轲和秦始皇一起弄过来,是几个意思啊!”

刘老六笑嘻嘻的拍开男青年的手:“这是上面的安排,我也没办法啊~,╮(╯_╰)╭。”

我听了这话,越来越觉得刘老六不靠谱了,这简直了!

“咳咳”,我假意咳了一声,让他们两个注意到还有个人在这里。

刘老六趁机退后了几步,走到我身边儿,指着我对男青年说道:“这位,是宋朝名人,‘疯神’!一柄紫薇软剑使得是出神入化,在当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啊!在金顶决战的时候,以中毒之躯迎战当时最强的三大高手,一番厮杀以后,不幸落败。你可得注意着点儿啊,别让他发火,他动起手来,百八十个壮汉都是当橡皮泥捏的,就你这小身板,还不够人一拳锤的!”

这话说的有点夸张,因为就算我用上最强的一招,也不能同时直接杀掉几百号人。除非是把他们站立的地面切开,或是把他们上方的山体弄碎,这才有可能办到。

男青年听了这话,眼睛立刻就亮了,想来他是想着能够像武侠小说里一样,能够高来高去吧。

“哎哟,您好,我是这里的主人,名字叫萧强,外号‘小强’,你叫我小强就可以了!”小强面带微笑,做着自我介绍。

“你好,我叫曾荣,字宝梓,号‘临安居士’,江湖人称‘疯神’,又因我在外行走江湖的时候,用过化名,又被人称作‘疯神李帅西’的便是,善使软剑,兄弟以后,就在你这搭伙儿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聪明人,小强听了我这介绍,脸上明显的带着茫然看向刘老六。

刘老六虽然是个神仙,但是对于这种需要纯粹的逻辑思维来理解的东西,也是不明所以。

刘老六见小强看向他,口观鼻,鼻观眼,眼观心的神游去了,没有搭理正在向他求救的小强。

小强见刘老六没搭理他,于是脸上立刻换上一副诚恳笑容说道:“哦,原来是曾哥啊!没问题,兄弟我这地方虽然不大,但是住人是不愁的,兄弟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

这很能说明问题,虽然小强没有听懂我刚才那一大段话,但是他抓住了重点,妥善处理好当前的他之前的失礼——这是个会做人的人。

我点点头,不再说话。

刘老六把小强拉到一边儿,嘀嘀咕咕不知道说些什么,小强的脸变得和霓虹灯一样,一会儿一个色儿。

好半天,他们嘀咕完了,小强从钱包里拿出几百块钱递给刘老六,然后又走出去结车钱。刘老六和我客套了几句之后,转身匆匆离去了。

小强结完车钱,回来看见刘老六已经走了,撇了撇嘴,没说什么。

只是把我带到楼上,像教小孩一样,教我一些现代的生存知识。

最后,他还把荆轲和秦始皇叫了出来,让我们相互认识了一下。

秦始皇是个很和气的胖子,一点都没看出来是那个统一六国的暴君,说话带着陕西口音,但是话里话外透着亲切,让人不会差觉出异样。

荆轲就有些异于常人了,他的耳边放着一个收音机,两颗眼珠子同时看向不同的方向,我能感觉的出来,虽然荆轲看起来很放松,但是他的身体却是时刻警戒着。看来只要一有异动,就会暴起伤人。

我把之前的那一长串自我介绍说了出来,这两位不愧是古人里头的精英。一位千古第一帝,一位千古第一刺客。瞬间就领会了我说的话的意思,一口一个宝梓的叫着。

尤其是秦始皇还带着口音呢!

这叫的我是万分头疼。

宝梓,包子。

我当初是得多脑残,才会起这么一个字啊!

我和秦朝的两位正在聊天,小强从里屋拿了一套衣服出来,要我换上。我低头看了看,是一套普通的T恤衫和牛仔裤还有一条新的内.裤。

应他的要求,我拿着衣服进了里屋,准备换上。小强的身材和我的差不太多,都属于那种平凡型的,只是我比较瘦点,所以他的T恤穿在我的身上,看起来有些偏大。

穿好衣服,我把紫薇软剑环在腰间,当成皮带用。这已经是一种习惯了,一时半会儿改不掉。何况武器这种东西,我是时刻也不会离身的。

好在紫薇软剑的剑柄不是特别怪异,冒充皮带的扣环是没什么问题的,前后一扣结,就牢牢地固定住了,只要不弄到开关就不会弹出来。

我穿好衣服走了出去,小强上下仔细打量了一下,觉得我没穿错衣服(这是有前.科的,五人组几乎个个都是内衣外穿,闹过不少笑话。),满意的点点头。

在他将我带来的衣服折叠好放进衣柜,而把我随身带的一些零碎小物件儿给我自己保管以后,就下了楼去看店。

让我自己和秦始皇一起,在二楼看宝岛剧《流星花.园》。

中午,小强的女朋友包子下班回来了,这是我头一次见到有人长得像包子的。

不是说她丑,宋朝的江湖里,混江湖的漂亮女人不多,大多数女人因为功法的缘故,长得稀奇古怪。屁.股后面长尾巴我都见过了,包子这个,真的不算什么。

小强注意到我看包子的眼神只是略带惊奇,并没有夹杂些其他的什么异样情绪,更加地满意了。

饭桌上,小强给我编了一个介绍,说我是他很久以前就认识的一个远房亲戚,因为家里出了点变故,所以过来住一段时间。

包子是个好女人,没提出多少意见,反而是对我更加的偏袒,说小强对自家人不厚道,拿旧衣服给别人穿云云。

我知道她不是真的数落小强,只是在侧面替小强道歉和解释,让我不要在意穿旧衣服。

说到后来,我轻易的融入了他们之中,谈天说地,虽然不是什么都特别清楚,但是模棱两可的忽悠,可不只是算命瞎子会的。

最后,我成功入住“第好几号当铺”,成为其中的一员。

…………………….………………………

晚上,我和荆轲睡一个房间,因为我知道秦始皇会打呼噜,虽然我修习了内功不怕,但是因为个人因素,还是更加喜欢在安静的地方休息,所以和荆轲商量了一下,和他一个屋。

我躺在行军chuang上,双眼直愣愣的看着天花板,没有丝毫的睡意。

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太多,导致我半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明所以的像陀螺一样,滴溜溜的连轴转。

我回忆了一下,自己今天发生的事,发现实际上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

我tm继天龙八部、倚天屠龙记、射雕英雄传……水浒传之后,又穿越了!这次穿越的,居然是《史上第一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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