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超神之剑 第9-10章 一脚踢飞

小说:超神之剑  作者:战国战神吕布  回目录  举报

“嘿嘿,这点事还难不倒我!”苏晨宇得意的笑道:“也算是给那家伙一个教训了!”

“晨宇,你可不许用这种技术去干一些违法的事哦。”林倩雪想了想说道:“没钱可以去找工作,我不想你坐牢…”

“啊咧?”苏晨宇愣了愣,随即一脸郁闷的说道:“小雪,我在你眼里就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么…”

“啊?不是不是!”林倩雪急忙说道:“我只是小心的提醒你一下哦,你在我心里才不是这样的人呢。”

“就是嘛,我怎么会是会干小偷小摸这种事的人呢!”苏晨宇嘿嘿的笑道:“要是我直接就抢劫啦!”

“你!”林倩雪气的小脸通红…

“先不说这个,刚才你叫我啥?”苏晨宇话锋一转突然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

“啊?”林倩雪听到苏晨宇突然这么说,顿时有些不知所措:“我…我就是随便一说,你不也叫过我小雪嘛!”

“哦,这样哦!”苏晨宇装作一副了然的表情。

“你想什么呢!”林倩雪看苏晨宇这样,顿时有些脸红,刚才气的通红,现在脸更红了……

“好啦,不闹了,先吃饭还是先买东西?”苏晨宇问道。

“恩…先买东西吧…”林倩雪想了想说道:“买完再吃吧,要不我吃完饭就不想动了…”

“也好。”苏晨宇随即说道:“路上要是有什么小吃好吃的,就买些回去,那家伙的钱包我看了,有大概600块钱,够咱俩花的了!”

“恩!”林倩雪回应道:“先去那边,走啦走啦~!”

“……”

“啊哦,累死了…”苏晨宇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进一家小吃店:“女人买东西真是麻烦…”

“切!才逛3个小时,我都没累你个大男人累什么!”林倩雪看着大包小包的物品和各种美食高兴的说道:“好啦,快放下吧,吃完饭你再拿着(∩_∩)~”

“大姐啊…”苏晨宇没好气的瞪了林倩雪一眼,当然,只是象征性的瞪了瞪:“东西都是我拿的啊,而且拿了3个小时啊,我力气大也不能这么用吧…这个,这个,光6块5的大可乐你就买了两瓶啊!!”

“切…”林倩雪看着苏晨宇累的气喘嘘嘘的样子顿时笑了:“好啦,不就是拿点东西嘛,大不了回去我帮你拿,哦,不对,这么多东西,回去打车好了~”

“……”苏晨宇哭笑不得的说道:“好啦好啦,要吃什么,点吧。”

“恩…那我不客气喽!”林倩雪得意的拿起菜单准备点菜,这时,几个小混混猛的推门进到了小吃店里。

“喂,老赵,保护费该交了!”领头的混混看了看店里为数不少的客人对小吃店老板说道:“生意不错啊,那保护费也该多加点吧,300吧!”

“马哥,保护费昨天我不是已经交了吗?”小吃店老板忙陪着笑脸说道:“昨天已经收了100了啊!”

“昨天那是特殊情况。”被叫作马哥的混混说道:“昨个我哥马老二跟别的县的大混混打群架被人阴了,受了点伤,你们难道不该孝敬点?”

“这…这…”小吃店老板一脸的苦笑说道:“我这是小本生意,实在是给不起了啊!”

“妈的,管你要点保护费是看的起你!别不知好歹,我看你个老不死的是不知道我马老三的厉害!”领头混混立刻不乐意了,骂道:“弟兄们,把客人全他妈赶跑!给我把这破店砸了!”

“你们这群强盗!要干什么!”这时,一个长相清秀的十七八岁女孩突然冲马老三等混混叫道:“你们快滚!再不走我要报警了!”

“呦呵!”马老三见这女孩便冷笑道:“你爹交不起钱,我自然要按照规矩“照顾照顾”你家的生意了,赵婉婷,看在你长的漂亮的份上老子不打你,给我闪开!”

“你们光天化日就敢砸店!”赵婉婷见马老三等混混们不听劝阻依然要砸自家的店连忙对父亲说道:“爸,快打电话报警!”

“妈的,你是真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那好,我就让你替你爹顶债!”马老三见赵婉婷真想报警,立即冲过去想抓住赵婉婷。

“住手!”林倩雪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起身对马老三等人喊道:”你们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还要不要脸了!“

”呀,今天莫非是老子的幸运日?“马老三看到漂亮的不像话的林倩雪眼睛都直了,伸手向林倩雪的脸摸去:”呦,美女,你是想强出头?哥哥奉劝你…啊~!“

只见马老三瞬间飞了出去,没错,是飞,被苏晨宇一脚踢飞二三米远,直接撞到另一个桌子上,各种小吃弄的满身都是…

”奉劝?我看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是你吧!“苏晨宇不屑的说,本来自己还在想要不要出手,这马老三直接想调戏林倩雪,这还得了?所以直接一个飞踹,把马老三踢的七昏八素。

”我草!“一个小混混看自己老大被苏晨宇踹飞,冲着苏晨宇就是一拳,不过还没打到苏晨宇手就被苏晨宇抓住并往另一个混混身上丢了过去还顺便拿起一碗麻辣烫甩了过去……

看着两个叠一起被烫的的正嗷嗷叫的两个混混,苏晨宇很气人的笑了笑说道:”知道这叫什么技能不?投掷!满级的!摔不死你丫的!“

”你!你小子知道不知道我是谁!我哥是马老二!我爸是马老大,我是…“

”马老三,对吧。“苏晨宇凌厉的眼神盯的马老三不寒而栗,随即说道:”最看不惯你们这种人,就知道欺负老百姓,告诉你,下次再叫我碰上,你的腿就别想要了,记住,是三条腿!“

”你…好,我走!“马老三说罢便想起身离去。”等等!“苏晨宇随即叫住马老三:”把砸坏的桌子钱和菜钱交出来,要双,啊不,三倍!“

”我草!“马老三都要哭了,这满屋的破桌剩菜有哪个是自己弄的……可没办法只能交钱,要不然能不能出门都难说啊……

”谢…谢谢!“赵婉婷看着手中的五百块钱和离去的三个混混,向苏晨宇道谢。

”没什么。“苏晨宇大方的摆摆手说道:”出手教训他们也不只是想帮你们,他们本来就想调戏我女朋友。。“

”哎呀小伙子,你可惹麻烦了!“老板见三人走后连忙对苏晨宇说道:”小伙子你不知道,马家在这片都很有势力,马老大的两个儿子马老二和马老三也都是大混混…“

”小混混而已,不用怕。“苏晨宇无所谓的说道:“下次见到他们我还是要教训教训他们,对了老板,出了这事我都忘了,我们还没吃饭呢…”

“小伙子你还要留在这?”老板想劝劝苏晨宇,但看苏晨宇没有要走的意思,也就罢了,转身想去做饭,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问到:“小伙,你点的啥?……”

“哦,好饱,你是要撑死我啊!”林倩雪吃的少,吃不下,剩下的又不想浪费掉,就全推给了苏晨宇……

“切,本小姐要减肥!”林倩雪对苏晨宇翻了翻白眼道:“好了,回家吧。”

“妈,我回来…了…额,你谁?林…林阿姨?”

回到家,却发现家里来了两个人,就昨晚生日宴上的林倩雪的父母。

“小雪!你太不像话了!”林母看到林倩雪后上来就甩了林倩雪一巴掌。

“你干什么!”见林母打了林倩雪,苏晨宇连忙护住了眼泪汪汪的林倩雪:“别以为你是小雪的母亲我就不敢跟你动手,再敢打小雪,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小兔崽子!”林母见苏晨宇出言不逊,便骂道:“一定是你这小子诱拐了我家小雪!老林,给他抓进局里去!”

“警察局是你家开的?”苏晨宇讥讽道:“小心我告你们滥用职权!”

“小同学,你的事可以就这么算了,但小雪必须跟我们回去!”林父皱了皱眉说道:“婚约已经有了,所以小雪已经是张家的人了,不能住在你这里!”

“笑话!”苏晨宇淡淡的说道:“婚约?小雪压根没同意,定了?谁定的?你?那你嫁给那张天宇去啊,担心你老婆不愿意?没关系,我帮你劝啊!”

“噗…”听了这话,本来躲在苏晨宇身后哭的林倩雪忍不住笑了出来,虽然是对自己的父母,但是苏晨宇也是为自己好,自己没办法跟父母吵,苏晨宇倒是可以哦。

“你这说的是什么混帐话!”林父被气的脸色铁青:“你要是如此不知好歹,我就只好把你抓进局里了!”

“请便。”苏晨宇淡淡的说道:“你们,现在,立刻,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

“好,好!”林父气的话都说不稳了:“小雪,你就跟这个男人过吧!我不管了!”说罢便气急败坏的出了门。

“小雪,你太让妈失望了,天宇什么地方比这小子差!”林母叹了口气也出了门,突然转身说道:“要是回心转意,就回家吧,你爸说的也是气话,你爸不会派人来的,你爸从来就不会滥用职权。”

“妈……”林倩雪看着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说什么好…

“好了,你爸不是说不会再管了吗。”关了门,苏晨宇看着轻轻哭泣的林倩雪逗笑道:“好了,别哭了,妆都花了,跟个小妖精似的!”

“你讨厌!”林倩雪轻骂了一句。

“晨宇,你进来。”这时,屋子里传出了苏父的声音,无奈,自己只能留下林倩雪独自走了进去,对别人的父母可以吼,对自己的…没听说过一句话么,不要和父母吵架,吵不过挨骂,吵的过挨打……

“爸…”关好门后,苏晨宇看着自己的父母,不知道能说什么,只能尽力反驳了。

“晨宇,林倩雪的事我已经听你妈说了。”苏父看着苏晨宇慢慢说道:“今天她父母来,前因后果我们也都知道了,我想说,这件事,你…”

“爸,你别说了,我不会放弃小雪的,我要给她自愿的幸福!”苏晨宇突然说道。

“傻孩子。”苏父听了顿时笑了:“爸爸什么时候说过你做错了?”

“啊?”苏晨宇突然有些不知所措:“那你们俩…”

“这件事,爸爸和妈妈觉得你做的不是很好,但却也不错。”苏父说道:“小雪她的幸福选择权在她自己的手里,既然她选择了你,你也选择了她,那么别人就没权利阻止,毕竟现在的法律强调婚姻自由…”

“爸…妈…”苏晨宇看着自己的父母,突然觉得自己的父母简直比别的父母英明了不止百倍千倍啊…

“好了,话说完了,陪你家小雪玩去吧!”林母突然笑着说道。

“妈!”苏晨宇也笑着说道:“那我走了!”

“怎么样了?你父母说什么了?”林倩雪见苏晨宇阴沉着脸出来,顿时感觉不好,于是赶忙问道:“是不是叔叔阿姨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恩…逗你玩的,我爸妈说我做的没错!”苏晨宇突然嬉皮笑脸的说道:“你刚才说啥?在一起是啥意思?”

“你!”林倩雪见苏晨宇原来是装的,顿时想咬死这家伙,想想还是忍住了,但突然又听他明知故问的问在一起是啥意思,顿时再也忍不住了,咬向苏晨宇……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超神之剑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