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多啊。”我像无尾熊一样从后背爬上去攀住他脖子,哥背着我前行,我掰着指头数,“第一,要陪圆圆读书;第二,要陪圆圆读书;第三,还是要陪圆圆读书。”
哥哭笑不得,“这理由是够充分的。”
哥的辞职手续很快就办下来了。
那个周末,哥的同事要跑过来跟哥聚一下,算是送哥。
晚上一行来了六七个人,大家聚在蜀城吃火锅。
有个女孩子烫着大波浪的卷发,风衣里套着桃红色的羊毛裙,脖子上挂着施洛华奇的毛衣链,时不时的撩一下头发,风情万种。
吃饭的时候她坐在哥旁边,给哥夹菜。哥觉得不好意思,便夹回给她。
一帮同事开始起哄,那女孩子先是绯红了脸颊,而后突然看着哥,眼睛大而亮的直视,“余长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我夹菜的手抖了一下,那片肉没放进碗里,掉在了桌子上。
可是无人注意我,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哥和那女孩子身上,静静的等哥的答案。
我伸出筷子去接着夹肉给自己,仍是抖,颤巍的放进碗里,崩起的芝麻酱弄到了衣服上,形成灰褐色的点点。
哥看到,连忙拿湿毛巾来给我擦,对面哥的同事笑道,“喂,余长佑,别转移视线啊。赶快回答啊。你还是不是男人!”
我负气,抬头瞪了那人一眼,“我哥不会喜欢她的!”
那女孩一愣,而后笑出来,“小丫头恋哥情结这么重呀?!”说着还拍了拍我的脑袋,像哄吃不到糖的小孩子。
哥的同事全都哄笑,还打趣我,“是啊是啊,小丫头,你就再霸着你哥,他也是要给你娶嫂子回家的。你又不能霸着一辈子。我们丽华不错的!你替你哥考虑一下?小参谋长?”
我在这哄笑声中手脚冰凉,浑身发抖。
哥在桌子下拉住我的手,他的手也冰凉,指尖亦是轻微的抖。
那个叫丽华的女孩子白了一眼那个起哄的同事又白了一眼哥,真真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余长佑,你喜不喜欢我?”
哥的声音有些沙哑,“丽华,你很好,真得很好。但是我已经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那天,哥拉着我的手一路往回走的时候,我低头沉默的看自己衣服上的灰色点子,不停的用手去抠,可是怎么也弄不回原来的干净模样。
泪突然就掉了下来,哥也不说话,只是死死的抱着我,世界那么大,可是我们却像被遗忘,站在世界的中央,哭泣到无所适从。
我不记得那夜哭了多久而后昏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哥就守在床边看着我,满眼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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