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霜鹰豪气冲云天的道:多谢阁下的一番美意,索仇之事是我个人的私事,还请阁下先行回避,我要单独解决。
金衣人竖起右手大姆指,赞叹道:兄台真是英雄虎胆,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不打搅你索仇了。人随话声,金衣人电旋起身,幻化作一条熠熠生辉的金色魅影迅疾的驰往深谷中,转瞬便杳。
面对生平的第一个不共戴天的敌人,白霜鹰顾不得目送金衣人的离去,他怀揣炽烈的仇火,俊俏的脸蛋上罩起一层厚厚的寒霜,冰冷得毫无半点血色,乍一看上去,还误以为是尊蜡象而非有血有肉的人。
西陲霸枭王伦心知肚明,决定他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已不期而至,担惊受怕都是徒劳无益的,反而会增加对方克敌制胜的机率,索性就干脆把胆气豪壮到极致。随身的两个香主或亲眼目睹,或道听途说,都很晓得眼这个看似貌不惊人的仁兄,实则是个狠辣绝伦的小煞星,两个家伙的脸上不约而同的抖露出愕怖之色,浑身冒出森森的寒气,如临末日一般。
只听王伦鼓足胆气,阴恻恻的狞笑道:小子,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分开一个月,咱们又见面了,是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的?
白霜鹰冷哼了一声,冰凉透骨的说道:是一阵妖风把我送来的,老匹夫,现在咱们是不是该好好的清算清算当年你欠小爷的血债了?
王伦瞪着一双豹子眼,铁青着一张瘦皮脸,咬牙切齿的道:小杂种,你真够幸运,上回在黑松岭没让你万箭穿心。
白霜鹰皮笑肉不笑的道:老匹夫,你不是还没有死吗?小爷怎么好安心的去西天极乐世界?
那你还等什么?小杂种,有种你就拔剑,老夫就要看你有多大的本事为白云武那狗日的报仇。话声中,王伦纵身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紧紧握住剑柄,额头上青筋股股暴露,鹰鼻豹眼扭曲成一团,像话了一头吃人的老魔鬼。身后的两个随从也一齐拔出长剑,蓄势戒备。
第十章
酷毒的烈阳残暴的炙射着宇宙苍生,火辣辣的,热暴暴的,焦灼灼的。花草树木都显出一副无精打采,委靡不振的样子。
空气中,滚烫的热浪灼人肌肤,窒人鼻息。
嗡…嗡…嗡…
五花八门的蝉鸣虫吟就像噪声一样的扰得令人心烦意乱。
鄂陕官道上……
过往的路人稀稀落落,零零星星。
大千世界,只怕没有几人能经得起这火毒烈阳的炙烤,煎熬,折磨。于是,路旁那些枝繁叶茂的大树下,潺潺流水的溪涧边,成为人们歇息乘凉的天堂乐园。
那些靠小本买卖养家糊口,安身立命的朋友也利用起这三伏天来赚取小钱。于是,鄂陕大道上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许许多多临时搭建,供来往路容得闲饮茶的凉棚,茶滩。
一时间,路人困了,累了,渴了,到路旁茶铺去歇脚,乘凉,饮茶已是蔚然成风。
这是一间用木板和牛毛毡搭建的茶铺,占地面积还比较大,规模也较为恢宏,铺子里支摆着近二十副桌椅,约莫有三十多个身强力壮,生龙活虎的汉子正虎一群,狼一窝的围聚在一起推牌九,掷色子,呼吆喝六的好不热闹。这家茶铺的生意兴隆也可见一斑。
这个时候,一条纤弱,瘦削的白色人影正徐徐的,缓缓的从远处飘然而至。
近了,咦!来者头上戴着一顶用精细的玉竹丝条精雕细镂而成的斗笠,纤瘦的身上套着一件白色绸缎长衫,在金色的阳光辉映下,闪耀着熠熠夺目的灿光,脚上蹬了一双软底黑布靴,靴帮上绣着栩栩如生的蟠龙花纹。
嗯!这是一个二十有余的青年儒生,白皮细嫩的还不说,俊逸倜傥的风姿也倒其次,尤其是那秀气而冷峻的脸孔上两只澄澈,秀丽,黝黑的眸子闪动着炯炯有神的精光,的确是卓尔不群,气宇轩昂。
冲那一身雍容华贵的打扮,一些惯于趋炎赴势,嫌贫爱富的市侩主义者八成会问,这会是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阔少吗?
不过,这位青年朋友的腰际系缚着一条白丝锦带,上面斜插着一柄黑色剑柄的宝剑,剑身大约有二尺半许长,看上去与普遍的剑器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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