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迭城”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虽然位于鎏金王朝的境内,却因地处偏僻环境恶劣而与世隔绝。城外方圆数百里寸草不生,放眼望去黄沙漫天无边荒漠。唯一与外界相连的便是彩云之路了。
彩云之路取自迷迭城信奉的彩云圣兽,相传百年前迷迭城曾遭遇过一场罕见的龙卷风,几乎是一夜之间摧毁了城内所有的住宅,恐慌的城民们四处逃窜在黄沙中不断被掩埋,就在此时一只身形巨大龙首马身有鳞有翼的神兽出现了,它脚踏七彩祥云,周身被烈焰包围。所到之处黄沙瞬间尽散,城民们纷纷从沙堆中爬起来仰望着神兽的背影,据说有人亲眼看到神兽缩小了身形一头钻进了当地唯一在龙卷风中幸存的古塔寺中。
彩云圣兽由此而来,百余年间延续着一代又一代城民的信仰。后来有外地人很偶然的进入了迷迭城,发现了这个商机历尽艰辛开辟了一条连接迷迭城与外面的道路,专门供应各种印有彩云纹图案的商品,彩云之路也因此得名。
萧玫烟在得到刘璟真的首肯之后,立刻返回了召回门,萧玫烟虽是擎天之一,但人多难免嘴杂,因此即使是在召回门内见过他的真实样貌的人,也屈指可数。他并不惊动大家,而是自己简单的添置了一些干粮和银两,便踏上了前往迷迭城的道路。
一晃眼便走了一个多月,萧玫烟终于到达了与迷迭城贸易往来最为频繁的晓城,在此停留了一天。全国各地都有召回门下的分堂,晓城也不例外。
萧玫烟很快就找到了晓城的分堂,掩面前往,在分堂的门口被两个守门的拦下了。
“请阁下报上大名,我们自会代为通报。”
萧玫烟也不生气,对于他来说严谨的分堂纪律是值得褒奖的,他淡淡的说,“朱雀。”
因为晓城是最远一处的分堂,所以除了分堂主红蛛会定期与召回门总部进行情报的互通,其他人对召回门知之甚少。
其中的一个守门已经跑去通报,还不等他报回,一袭火红色衣裙,长相也十分红艳的红蛛已经匆匆的赶到门口,屈单膝下跪,双手抱拳,“召回门下晓城分堂堂主红蛛参见朱雀大人,有失远迎万望海涵。”
堂主一下跪,其他人也一股脑跪倒在地。
“起来吧,不必多礼,我本来就是隐匿行踪而来,你们没有接到消息又何罪之有。”萧玫烟的声音很软很柔,让众人如沐春风一般,仿佛只要他的一句话就可以把人治愈一般。
红蛛也不是矫情的人,既然萧玫烟都这么说了,她也并不纠结。亲自为萧玫烟带路,将萧玫烟带到了大堂,命人奉上茶后,就屏退了旁人。
“你也坐。”
萧玫烟的话音起,红蛛颔首落座。
“大人可是为了迷迭城连环血案而来?”红蛛直接进入主题。
萧玫烟微笑,对于红蛛的直截了当颇有好感,“不错,我奉命彻查此案,现在就请你说说你所收集到的情报。”
“迷迭城在近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了三宗血案,几乎是每隔十天就有一宗,针对的对象到目前为止没有明确的方向性。”红蛛从袖中取出了迷迭城的地形图,然后娓娓道来。
“第一宗血案发生在鱼伯桥,也就是图上的这个位置。”红蛛涂成血红色的指甲,指了指地形图上的位置。继续道,“死者叫方菜,死亡时间是五月初三未时,死因是不慎失足掉进了田间的河塘中,因为发现的不及时而导致溺水身亡。但也留有疑问,未时又不是丑时不能视物,掉进的河塘也不深,这是明显的他杀。”
“第二宗血案发生在天香楼,死者叫水芙蓉,死亡时间是五月十三日亥时,死因是悬梁自尽。水芙蓉熬了这些年才于近日当上了天香楼的花魁娘子,怎么可能在这个节骨眼上选择自尽。尸首脖子上的勒痕蔓延到近后脖颈,显然不是悬梁所致,而是先用白绫将她勒死然后再做出了上吊的假象。同是他杀。”
“第三宗血案发生在未名居,死者叫沈丹青,死亡时间是五月二十三日辰时,死因是心脏病突发。沈丹青今年二十有一是这一带的才子,身体康健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如果是心脏病所致的死亡,仵作一定能验出心脏的血管堵塞,但很显然沈丹青身前并没有心脏疾病。真正导致他死亡的是他胃里检验出的砒霜。”
萧玫烟思索道,“一个农民、一个名妓、一个书生,表面是自身原因导致的死亡,实际上却是他杀。凶手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但也极有可能是凶手并不怕被人查出来,而不屑于浪费精力部署。每隔十天杀一个人,凶手一定不是盲目的杀人,三人之间看似毫无关联,但想必是有某种我们还不知道的关联在里面的。”
红蛛道,“目前能够知道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萧玫烟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我明日一早就起程前往迷迭城,你继续关注迷迭城那里的动向,我有预感,事情正在往越来越有趣的方向发展。”
红蛛起身抱拳,“是。”
“前往迷迭城的路不好走,即便是现在开辟了彩云之路在黄沙荒漠的沿途都留下了标记,但是黄沙荒漠的天气变幻无常,一旦遇到了沙陷或是各种极端天气,想要安全无误的从那里通过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红蛛由衷的为萧玫烟着想,“这几日有个与分堂交好的商队准备前往迷迭城,大人不妨随他们同行。”
萧玫烟也不是自命不凡的人,当然不会反对红蛛的建议,“就这样办吧。”
红蛛雷厉风行,既然是她提出的建议,这次又是专门为召回门擎天之一的朱雀大人效力。傍晚时分,她就带着商队一行的头儿来见萧玫烟。
“这是我的远房表哥萧玫烟,去迷迭城办点事,还请孙头一路上多为照顾了。”红蛛在晓城可是出名的美人,谁能经得住她的嘴甜。
被叫做孙头的男子约莫三十左右,一身强健,听了红蛛的话,憨笑道,“既然红蛛妹子开口了,老孙还有什么可说的,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萧玫烟依然是以白纱掩面,听他们讲的差不多了,缓缓的道,“有劳。”
他的声音响起,孙头不由自主的看向他,虽然看不清萧玫烟的容貌,但作为一个商人,光是打量了萧玫烟的衣着打扮,就能看出萧玫烟的气质非凡,绝不是一般的凡夫俗子。
“恕老孙冒昧,可否知晓,萧公子为什么不以真面目示人?”孙头总觉得这其中自有妙处。
红蛛宴宴而笑,“我这表哥自小在都城养尊处优惯了,一来这里身体就有些不适,怕吹风,所以脸遮了起来。”
“原来如此。”孙头好歹也是一介商人,无奸不成商,虽然他本性正直,但也没有天真到相信这种理由的地步。既然红蛛不愿说,他也没兴趣多问。
“此行就全指着孙头了。”红蛛道。
“自然,不过还是请萧公子做好心理准备,黄沙荒漠上的彩云之路,不好走的。”孙头又交代了明日出发的时间和地点,便出了萧玫烟的房间。
红蛛出去送他,带上了门。
萧玫烟起身去关上了窗,然后摘下了面纱。清艳出尘的脸上暴露在空气之下,肤色白得近乎于羽化的通透。萧玫烟虽然年纪不大,却因其高强的武功、无双的才情、神秘的容貌以及清隽孤傲的气质,在江湖中得到了“第一公子”的称号。
孤傲吗?萧玫烟自嘲,他只是无论如何都无法适应这种人情世故。客套、寒暄、利益,他知道很多时候,这是很有必要的,他无法阻止别人不这样做,但是他的内心深处,还是极其厌恶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虚伪与假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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