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城东部地方法院。
三层砖楼,外墙刷了米黄色的涂料,被二十年的扬尘染成了灰色。门口挂着铜字牌,字体工整:大韩民国法院,首尔东部支院。
李在宇已经三天没来这里了——前身被贬后,在东部厅连出庭的资格都没有,每天窝在办公室里看交通笔录。但今天他不是要去法庭,是去法官办公室。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官申请搜查令,须经管辖法院的法官审查。而管辖法院不是一个法官值班管辖——是三个不同法官轮流排班,每人各自独立审批。
李在宇在法院一楼走廊站了一会,看墙上的排班表。
第一张搜查令,医疗法违反案,签发的当值法官是朴昌洙。朴昌洙五十出头,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出身,一向以保守严谨著称,审搜查令最看重物证门槛。李在宇走向他的办公室时经过走廊尽头一扇窗户,外面是汉城三月的冷风,吹得他的领带翻了一下。他按门铃,一名书记官开门。
李检察官,您预约了吗?
临时加急。他把申请材料递过去,明进医院涉嫌非法器官摘取系列案件,刑事二部主办公诉。
书记官接过材料进了内间。十五分钟后,里面传出脚步声,朴昌洙走出来了。他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李在宇的申请书,脸色不太好。
李检察官,朴昌洙把材料放到桌面上,你这份申请书写得很详细,但证据那一栏,你列出的是——
两年前的一份内部举报信复印件。李在宇接上去,加一名被开除前麻醉护士的证词预告。
这不够。朴昌洙的手按在卷宗上,老花镜后面的眼睛盯着李在宇,器官摘取不是轻罪。你没有直接物证——比如脏器来源不明的病历、伪造的移植同意书——我不能凭一份旧举报信就签搜令。
李在宇从公文包里抽出另一份材料。不是新证据,是一份地方法院判例复印件。
朴法官,一九九三年首尔南部支院有一个近似案,法官凭一份内部举报信签发对明星医院的搜令,后来搜出了百分之九十七的医疗腐败数据。大法院后来复审该案时——他翻到判例的折角页,指给对方看——认为对医疗机构的搜令标准不应与刑事重罪等同。如果日后发现未及时签发而导致了追加受害者,签发权人须承担程序延误责任。
最后一句话是关键。
李在宇没有说你可能会被追究。他只是把判例放到桌面上。朴昌洙盯着那段判例看了三十秒,期间手指无意识地敲着桌面。他在算。算的不是对错——是风险。签这份搜令,最坏情况是搜不出东西,被人说一句材料门槛低,有判例背书,不算错案。不签的话,万一将来出了人命,这个判例就会变成指控他程序延误导致伤亡的证据。
行。朴昌洙摘下眼镜,开始签字,搜令有效期四十八小时。逾期作废。
第一张,到手。
李在宇拿着签字后的搜令走出办公室,没有表情。这不是正义的胜利,是风险计算的胜利。而风险,是由他——检察官李在宇——设计的。
第二张搜令。申请标的是违反器官移植法——商业买卖嫌疑,申请范围是明进医院财务账目与患者档案。当值法官是赵正浩,三十九岁,首尔大法学院出身,最年轻的值班法官。李在宇能从他身上闻出来——这个年纪当法官的人,背后一定有导师提拔,他最怕的不是罪恶,是得罪提拔他的人。
李在宇没有跟他谈判例,而是把搜查令申请书和一份转交文件递过去。转交文件是给金融监督院的——金监院,统管银行与金融交易的政府机构。文件内容是把明进医院的可疑资金流移送给金监院,同时抄送国税厅和大检察厅监察部。
赵法官,李在宇语速不快,如果法院不批准搜令——那我只能通过行政渠道走了。金监院、国税厅、监察部,三个部门同步接收。到时候调查周期拉得太长——
赵正浩抬头看他。
李检察官,你是在威胁我吗?
不是。我只是告诉您,不签搜令的备选路径。您有权不签,我也有权选择行政移送。这两件事都是合法的。
赵正浩盯着他,半晌没说话。
这就是程序的双翼——同一个目标,可以用司法路径走,也可以用行政路径走。而两个路径同时启动,造成的结果是:对手必须在两条战线上同时防守。但对手不知道的是——他其实根本不想走行政路径。行政路径太慢,而且会提前暴露调查方向。他需要的是赵正浩在被人抢先的担忧下签署搜令。赵正浩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赵正浩只知道,如果他不签,这个被贬后突然变得平静的检察官,会把一份同时发给三个部门的行政移送文件放到他面前。
他签了。
第三张搜令,申请标的是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隐匿犯罪收益,搜查对象是明进医疗副会长南宫赫的住所及两名亲属名下公司。
这一次他选了法官安在中。安在中在值班法官中资历最老,六十三岁,全罗道出身,据说年轻时跟安企部有过节。他在审阅搜令时格外仔细——因为目标指向的是具体个人的住所,门槛比医院和财务档案都高。
李在宇没有再用风险计算或流程夹击。他只做了一件事:把三份流浪者失踪的时间表,和明进医院移植手术的日程表,并列呈上。
安法官,这是最近半年在汉城火车站区域失踪的十二人的名单。他把吴镇硕从崔警查那里拿到的数据摊开,每个名字后面是他最后被目击的地点和时间。旁边是一份明进医院过去半年的器官移植手术清单——每一次成功移植手术都有记录。巧合的是——每次流浪者失踪后的七十二小时内,明进医院都成功完成了一例活体器官移植。而明进医院前三年平均每季度能完成的活体移植只有两到三例——这半年突然增加到每月近三例。
安在中把两份表格对齐。他看得很慢,一张脸一张脸地对照过去。他抬起头的时候,眼神不再是法官审阅案卷的状态,是一个六十三岁老人看见罪恶的状态。
李检察官,这些人——
没有家属报案,没有警察追查。在法律上他们没失踪。安法官,我知道搜令写的是经济犯罪法,不是刑事杀人,但如果你想签发搜令看看南宫赫的财产流向——李在宇把申请书往前推了不到两厘米,这恐怕是唯一的入口。
安在中签了。
他签的时候用笔很慢,每一笔都像刻字。
李检察官,你只有四十八小时。
我知道。
三份搜令都到了手。李在宇走出法院,站在台阶上,把三份搜令握在手里。风很大。三张纸被吹得啪嗒作响。
他想起前世最后一次带队收网,周国平在电话里给他下令撤退。他不怪周国平——不怪任何人。他前世信错了人。如今他不会犯同样的错。他不再需要相信任何上司。他只需要相信规则允许他做的事。
他回到东部厅,开始调度人手。他不通过东部厅内部调令系统——而是用物理步行,挨个办公室走。
吴镇硕领刑事二部搜查组。郑日宇——二部一个平时只办盗窃案的年轻检察官,被李在宇拉到走廊上低声交谈了两分钟,最后点了一下头。加上三名制服警察,由法院签发执行通知书。
三支队伍各自不知道彼此的存在。每个队的搜查目标不同,执行时间都是明天凌晨六点。六个小时后,首尔东部地方法院的密封函会分别送到首尔东部警署、金监院和大检察厅。但在明天六点之前,不会有第四个人知道三份搜令同时存在。
李在宇坐回办公室。窗外起雾了。他把桌上的公文包收好,把宋昌民昨天放到他桌上的交通案件阅卷进度表推到一边,拿起了另一个人的档案。
南宫赫。明进医疗副会长。四十三岁。明进医院集团创始人之子,首尔大学医学院毕业,在约翰霍普金斯做过一年访问学者。名下三家公司——一家医疗器械进口公司,一家健康体检连锁中心,一家名字擦边的保险公司。
富二代,医生,商人。但李在宇从四百多起案件里见过太多这种人。他们身上的共同点是:认为自己有资格拥有别人没有的东西。
他关上档案,关了灯,在黑暗中坐到凌晨。
明天,南宫赫会醒过来发现自己被三把刀同时刺中。他不会知道是谁刺的——因为三把刀来自三个方向。
但李在宇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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