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的保时捷在地下车库划出一道优雅的弧线,稳稳地停入了专属车位。熄火,拔出车钥匙,周遭瞬间陷入一片死寂。我没有立刻下车,只是静静地坐在驾驶座上,透过挡风玻璃,看着前方那堵冰冷的混凝土墙壁。
墙上,还挂着王煜亲手安装的置物架,上面放着洗车工具和一些汽车保养用品。所有东西都分门别类,摆放得整整齐齐,一如他那个人,永远条理清晰,永远一丝不苟。我忽然想起,有一次我的车被剐蹭了一道难看的划痕,我为此郁闷了一整天。他下班回来,二话不说,就拿着工具在这里忙活了两个多小时,硬是把那道划痕处理得几乎看不出来。当时,车库的灯光昏暗,他专注的侧脸,额角渗出的细密汗珠,都清晰得仿佛就在昨天。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我狠狠地掐断了。
林星羽,别再犯傻了。那都是演戏,都是他为了塑造“完美丈夫”形象而精心设计的表演。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是不会用钱来“遣散”你的。
我在心里默念着李香姐的话,像在背诵一道护身符。那股因愤怒而重新燃起的斗志,将刚才那一丝不合时宜的温情彻底驱散。我推开车门,高跟鞋踩在光洁的地坪漆上,发出的回声在空旷的车库里显得格外清晰。
我没有坐那部直通家里的专属电梯,而是选择了公共电梯。我需要那个短暂的、与陌生人共处的空间,来缓冲一下即将独自面对整个房子的压力。
电梯里,一个年轻的妈妈正抱着一个咿呀学语的孩子,她的丈夫提着大包小包的蔬菜水果,两人轻声讨论着晚饭是做红烧鱼还是可乐鸡翅。那份平淡琐碎的幸福,像一根针,轻轻地、却又精准地,刺了一下我的心。我下意识地将手中的离婚证攥得更紧了一些。
走出电梯,站在那扇熟悉的、价值不菲的指纹密码门前,我却迟迟没有伸出手。这扇门,曾经是我最温暖的港湾。无论多晚,只要将手指按上去,听到那声清脆的“欢迎回家”,我心里所有的疲惫都会烟消云散。因为我知道,门后,有一个人,一盏灯,在等我。
可现在,门后有什么?
只有一个空荡荡的、法律意义上完全属于我的房子。
我深吸一口气,将手指按了上去。
「欢迎回家。」
冰冷的电子女声响起,一如往常。可这一次,它听起来却像一句充满了嘲讽的欢迎词。
推开门,玄关的感应灯自动亮起,柔和的光线倾泻而下。一切都和我早上离开时一模一样,空气中甚至还残留着我出门前喷洒的香水味。可我却敏锐地感觉到,这个家,不一样了。
它变得太大,太空,太安静了。
安静得,我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一下,又一下,沉重得像一面被敲击的鼓。
我换下高跟鞋,赤脚走在地板上。冰凉的触感从脚底一直蔓延到心脏。我没有开灯,就着从巨大落地窗透进来的、城市反射的微光,像一个幽灵,在这个曾经无比熟悉的空间里游荡。
客厅的沙发上,没有了他随手脱下的西装外套;茶几上,没有了他看到一半的财经杂志;厨房里,没有了他为我准备好的、切好的水果。这个房子里,所有属于“王煜”这个人的、动态的痕跡,都在一夜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剩下的,只有那些静态的、早已融入这个家骨血里的、他的物品。
不行,这样不行。
我不能让这个房子里,再有任何属于他的东西。我要把他,从我的生活里,彻底地、物理性地,清除出去。我要让这个房子,完完全全地,只属于我林星羽一个人。
这个念头一旦产生,便如野草般疯狂地滋生。它给了我一种虚幻的、掌控一切的力量感。
说干就干。我从储物间里翻出了好几个巨大的纸箱和黑色的垃圾袋。我决定,从书房开始。
书房,是这个家里王煜个人色彩最浓的地方。推开门,一股由书卷、咖啡和淡淡的檀香混合而成的、独属于他的气息,扑面而来。我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我没有丝毫犹豫,直接走向那面占据了整堵墙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地摆满了各种书籍,从金融、历史到哲学、文学,涉猎之广,曾让我无比崇拜。我曾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他工作时,搬个小凳子坐在一旁,随意抽出一本书来看。有时遇到不懂的地方,他会停下手中的工作,耐心地为我讲解。他说,他喜欢我身上有书卷气。
书卷气?多么可笑。现在想来,那不过是他改造我的、一种不易察觉的手段罢了。
我伸出手,用一种近乎粗暴的方式,将书架上的书一本本地扫落到地上。《国富论》、《时间简史》、《百年孤独》……这些曾经在我眼中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书籍,此刻都像一块块烫手的山芋,被我嫌恶地丢弃。精装书的硬角砸在地板上,发出一声声沉闷的“砰砰”声,像是在为它们的命运哀鸣。
很快,书架就被清空了一大半。我将那些书胡乱地塞进纸箱,动作麻利得像个专业的搬家工人。
接着是他的书桌。桌上还摆着他的电脑、他用惯了的那支万宝龙钢笔,还有一个我们一起去景德镇时、我亲手为他烧制的笔筒。我打开抽屉,里面是他的一些文件、合同,还有一叠厚厚的获奖证书。我甚至看到了一张我们大学时的合照,照片上的我们,穿着学士服,笑得青涩而又灿烂。
我的手,在触碰到那张照片时,有了一瞬间的迟疑。
但很快,我就被李香姐的话点醒了。这些所谓的“美好回忆”,不过是男人用来捆绑女人的枷锁。他用这些过去,来让你心软,让你不舍,让你最终离不开他。
我冷笑一声,将那张照片,连同那些他引以为傲的证书,一起丢进了黑色的垃圾袋。
清空了书房,我感觉自己像是打赢了一场硬仗,出了一身淋漓的汗。我没有休息,马不停蹄地走向了下一个目标——卧室。
卧室,是比书房更难攻克的堡垒。
推开门,那张两米宽的大床,静静地躺在房间中央。左边,是我睡的位置,右边,是他。我甚至还能想象出他躺在那里的样子,他睡觉很规矩,总是喜欢侧躺着,一只手臂枕在头下。
我走到床边,伸手摸了摸他睡过的那半边床铺,早已冰冷一片。
我深吸一口气,拉开了属于他的那一侧衣柜的门。
一股熟悉的、混合着雪松和淡淡烟草味的气息,瞬间将我包围。这是他最喜欢的那款男士香水的味道,也是我曾经最迷恋的味道。我曾无数次,将脸埋在他的胸口,贪婪地呼吸着这股让我感到无比安心的气息。
可现在,这股味道,却像一把无形的利刃,刺得我心脏生疼。
衣柜里,挂满了他的衣服。左边是熨烫得一丝不苟的各色衬衫和西装,右边是叠放整齐的T恤、毛衣和休闲裤。每一件衣服,都像一个沉默的证人,诉说着我们共同的过去。
那件蓝色的格子衬衫,是我第一次用自己工资给他买的礼物,他嘴上说太学生气,却在第二天就穿着去上了班。那件黑色的羊绒大衣,是我们去芬兰看极光时买的,当时他说太贵了,我却坚持要买,因为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衬他的衣服。还有那些领带、袖扣、腕表……几乎每一件物品背后,都有一个属于我们的故事。
我以为我已经足够坚强,可当这些被尘封的记忆,伴随着熟悉的气味,毫无预兆地席卷而来时,我才发现,我的那副铠甲,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我的眼眶,不受控制地热了。
不行!林星羽,你不准哭!
我狠狠地咬了一下自己的嘴唇,用疼痛来驱散那股即将决堤的酸楚。我不能哭,哭了,就代表我输了,就代表我后悔了。我不能让他,哪怕是在想象中,看到我软弱的样子。
我伸出手,用一种近乎发泄的、撕扯般的动作,将那些衣服从衣架上扯下来,胡乱地团成一团,塞进早已准备好的纸箱里。我不想再看,不想再想。我只想快一点,再快一点,将这些会动摇我意志的东西,统统从我眼前清除掉。
处理完衣柜,我又走向了浴室。
洗手台上,我们的牙刷还并排插在同一个杯子里,像一对依偎的情侣。他的剃须刀,他用了一半的洗面奶,都还静静地待在原处。这些充满了生活气息的、最最日常的物件,比那些昂贵的衣服和礼物,更具有杀伤力。它们无声地提醒着我,我们曾经是何等地亲密,何等地密不可分。
我面无表情地,将所有属于他的洗漱用品,全部扫进了垃圾袋。当我的牙刷孤零零地立在那个杯子里时,我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孤独。
一个多小时后,我终于处理完了所有属于他的个人物品。几十个塞得满满当当的纸箱和垃圾袋,堆在客厅的中央,像一座小山。
这个房子,终于,被我“净化”干净了。
我累得瘫倒在沙发上,大口地喘着气。身体上的疲惫,远不及精神上的消耗。
我环顾四周,这个被我“清空”了的家,看起来,确实是崭新了,也陌生了。它不再像一个家,更像一个装修豪华、却毫无生气的样板间。
我的目光,最终落在了客厅最显眼的那面墙上。
那里,还挂着我们巨幅的婚纱照。
照片是在圣托里尼拍的。背景是蓝白相间的童话世界,我穿着洁白的婚纱,笑得一脸幸福地依偎在他怀里。他穿着白色的西装,低头吻着我的额头,眼神里是化不开的温柔和宠溺。那时的我们,坚信会和彼此,相爱一生,白头到老。
这张照片,是这个家里,最后一个,也是最顽固的、属于“我们”的证据。
我站起身,一步步地,走到那张照片前。我伸出手,指尖轻轻地,抚过照片上他英俊的脸庞。冰冷的玻璃,隔绝了所有的温度。
我看着照片里那个笑得无忧无虑的自己,心里有个声音在问:林星羽,你真的,比现在快乐吗?
这个问题,我不敢回答。
我转身从储物间里找来一把椅子,踩了上去。那张照片很大,很重,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它从墙上取了下来。
我将它面朝下,靠在墙角。
做完这一切,我仿佛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我从椅子上下来,重新瘫坐在沙发上。
整个房子,安静得可怕。
我打了个喷嚏,那声音在空旷的客厅里,竟然产生了回声。
“阿嚏……嚏……嚏……”
那一声声的回响,像一个无形的鬼魅,在这个被我亲手清空的房子里,四处游荡。
我忽然意识到,我清除掉的,不只是王煜的物品。我清除掉的,是我们这七年来,共同生活过的所有气息和温度。
我以为,清空了这些,我就能得到自由。
可我得到的,只是一个会产生回声的、巨大而冰冷的空房子。
太阳,渐渐落山了。橘红色的余晖,从落地窗外洒进来,将整个客厅染成一片温暖的颜色。可我,却感到一阵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寒冷。
我没有开灯,就那么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里。
墙角那张被我反扣过来的婚纱照,像一座沉默的坟墓,埋葬着我早已死去的爱情。
而我,是那个亲手为它掘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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