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的日暮从万山沟壑间升起。
这抹微弱的光芒却足以照亮整片天地,也拂过青翠山峦脚下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
林华在天未亮时就已经迫不及待的醒来,他匆匆披上衣衫,胡乱洗了把脸,简单整理了下凌乱的发丝,就开始鼓弄起了包袱。
今天的日子对他来说尤为重要。
在这疑似修仙界的异域,他已度过了整整17个春秋。
作为穿越大军的一员,他活成了一个行走的主角模板,然而主角光环好像是断了货,迟迟没到货。
十岁那年,父母出门办事,遭逢雷电雨天气,躲到一棵古树下面,那棵古树就跟雷公电母的年度最佳靶场似的,哪也没劈,就劈了那里。
于是乎,林华顺理成章的解锁了“孤儿”成就。
从此,他开始了游牧模式,从一个村子吃到另一个村子,靠的是乡亲们的百家饭大杂烩过活,堪称移动美食地图。
好在他之后学会了一技之长,至少能保证每天的伙食标准不会低于温饱线。
为何命运如此青睐他?
谁让自己背负着主角模板这顶大帽子,没点悲惨身世,怎么配得上那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的经典桥段?
他也不是没积极尝试过,比方他经常对着家里项链戒指之类的小物件自言自语,希望哪天能得到里面住着的千年老怪的回应。
却把路过的邻居给吓坏了,见林华如此反常人的举动,还以为林华是潜伏乡间多年的精怪,于是这个消息被乡村情报组给传遍了十里八乡。
山上的那些小道们,平日除了诵经打坐,便是望着云卷云舒,正愁无处施展毕生所学。
听闻山脚下的村庄闹出这么一件奇闻,苦愁没有业绩的他们一扫往日萎靡,像是打了鸡血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于是造就了这么一副现象。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十几号人全副武装,如脱缰的野马般涌出道观,一股脑儿冲下山去,风雨无阻的向着林华家进发。
当时还躺床上睡觉的林华正做着一出香艳旖旎的美梦。
梦中的他正在自家院里吭哧吭哧的劈柴,忽然间漫天桃花悠悠飘落,一群风姿各艳的仙女翩然而至,围绕着林华争相献媚。
“夫君,何须在这凡尘俗世受苦,随妾身一道,共赴仙境,共享不朽。”
“何方仙子妄言,这分明是我的佳侣,若要离去,也该由我相伴左右。”
“夫君大人,为了寻你,我舍弃了公主之尊,你今后定要加倍怜惜人家~”
“哼,我可是最早与夫君结缘的,你们休想插足,不然我拿小拳拳捶你们胸口!”
“诸位仙子,何不罢手争执,我们姐妹几个轮流照料夫君,岂不美哉?”
……
睡梦中的林华翻身笑着吧唧了一下嘴,正乐呵着时,房屋本就不结实的木门突然被一脚踹飞。
随着大片的黄纸符咒落进屋里,一群身穿黄大褂的年轻人如狼似虎地冲了进来,目标直指床上的林华。
被吵醒的林华还未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状况,便被那群人给飞扑压在身下。
“大胆妖孽,休在此地作乱,速随平道回观接受批判。”
“你放的屁可真香!这妖怪我先抓到的,要论起来也该归我处置!”
“你个混账玩意,我为了赶来抓你连刚买的足力贱都跑烂了,回头非得用我的七七四十九鞭大法好好疼爱你~”
“操!我先碰到这妖怪的,你们都别跟老子抢,不然我拿尚方宝剑戳你们痔疮!”
“诸位师兄弟,要不别争了,我们把这妖怪分解了,各自带回一部分,岂不妙哉?”
……
后经过林华的极力辩解,以及种种验证之下,才证实了他不是精怪的事实。
在被他们的师傅批评一番后,那群小道才依依不舍地放林华回去。
遭受此次事情,林华痛定思痛,为了避免再次招致误会,他决定转变策略。
于是他每次上山采摘野果时,都会故意脚滑跌落山崖。
结果呢?
神秘洞府?
没有
大能传承?
也没有
倒是又多出个林华家疑似出现一个全身缠满绷带怪物的传闻。
林华这十七年来,心态可谓一波三折,从初来乍到时的激动与期待,到中期的困惑与自我质疑,最后演化成了一种近乎佛系的接受。
他几乎快把自己定位成穿越剧里的龙套角色——那种永远在背景里挥锄头的农民,或是偶尔露脸的路人甲。
就在他几乎要认命,打算就这样平静地度过一生的时候,命运却突然来了个急转弯。
三天前的那个清晨,一只青鸟翩然而至,落在了林华家的院子里。
这只鸟儿轻轻触地的一瞬间,便化作了无数闪烁的星光,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下一张小纸条静静地躺在地面。
正准备出门打水的林华,一眼就瞥见了那张纸条。
他心中虽有疑惑,但好奇心驱使他上前查看,当他展开纸条,一行行端庄的字迹映入眼帘,他读完后,嘴角扬起了笑容,眼睛里闪烁着难以抑制的喜悦。
信件竟然是来自赫赫有名的相天宗,那是五大宗门之一,修道界的顶尖势力。
信中称,林华身上蕴含深厚的潜力与修道的天赋,相天宗决定授予他新人弟子选拔的资格,邀请他七日后前往宗门参加考核。
十七年的平凡生活,十七年的默默无闻,如今终于迎来了转机,他兴奋得在院子里连整了三个后空翻。
“我就知道,我绝对不是池中之物,只是这些年被埋没在乡间的凡尘中,没能及时展翅高飞罢了。”林华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拍打着身上的灰尘,仿佛是要将过去的平庸彻底甩掉。
林华站在简陋的小屋前,望着远方连绵起伏的山峦,心中盘算着前往相天宗的漫长旅程。
从他的住处出发,林华估算步行至少需要四到五日的艰苦跋涉。
尽管乘坐马车或骑乘牲畜可以大大缩短行程,但高昂的费用远远超出了林华的承受范围。
因此,在出发前的第三天,他便开始了准备工作,确保自己不会在路上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林华仔细挑选了几件轻薄但保暖的衣物,以及一些干粮。
所有物品都被他精心包裹进一块结实的棉布中,他熟练地将其折叠、捆绑,最后形成一个便于携带的包裹。
“一切就绪。”林华满意地检查了一遍行囊,然后轻轻地背上了自己的行李。
当他缓缓推开门扉,步入庭院,一片宁静与和谐映入眼帘。在院落的一隅,金黄的落叶尚未被清扫。
一只小狗正前爪轻搭后肢,慵懒地蜷缩在落叶堆中。双眼半掩,似梦非梦,短小的尾巴在空中画出悠闲的弧线,
随着林华的脚步声渐近,那小狗的双耳轻轻一颤,仿佛是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随即睁开了闭着的眼眸。
它舒展四肢,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随后,它缓缓站起,朝着林华的方向,发出了两声清脆悦耳的吠叫。
“桃宝,我要出去一趟,这几天可能就不回家了,家里留了些吃食,你和苹多多好好看家,等我回来。”
林华蹲下身,揉了揉它身上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碧蓝毛发。
这只小狗是林华三年前外出时在村子南北的桃林中捡到的流浪狗,见这小家伙挺有灵性,且毛发与别家的狗都不一样,挺招人稀罕,便带回了家。
当时家里正好缺个看大门的。
由于是在桃林中捡到,林华给它取了个小名,叫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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