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压根没把学校发生的事放在心上。
对他来讲,考虑怎么活下去,比思考无关紧要的人脑子里的想法是什么更重要。
高中学校已确定,丁一现在满脑子只剩“搞钱”,“搞钱”以及“搞钱”。
李老师说的未成年在镇上赚钱难这事,他是认同的。
福利院的院长李妈妈要看顾的孩子太多,每天要忙碌的事情也多。没有精力时时刻刻注意到每个小孩的情况。
所以福利院的孩子们可以说是散养状态。
这么散养长大的福利院孩子们有个特质:在福利院里彼此竞争彼此防备,在外面靠近抱团。
丁一曾经就跟着快成年准备离开福利院的孩子一起去镇上溜达涨见识。
后来他自己去溜达。
镇上的商业最繁荣的地方,也不过是镇中心的两条步行半小时就能走个来回的小破街。
丁一走过很多次。
街上的店铺,他每一家都记得清清楚楚。就是一些卖卖食物、服装和五金件等必须品的小店。
大多都开了十几二十年,以家庭作坊的模式运行。
家庭作坊模式,意味着老板做事喜欢亲力亲为。有什么一时半会忙不过来的,往往也是一家人挤占自己的生活时间,一起忙生意。
这些店很少会招工,即使提供工作机会,吝啬的老板开出的工资也不会高。
一个月早出晚归,甚至可能还没有刘耀那被刘超拿去了的500块钱多。
这也是为什么在学校,明明知道丁一在挑拨离间,刘耀还是被转移了注意力的原因。
500块不是个小数字。换算成吃的,五毛一个肉包子,一块四个白面馒头。比不少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还要多。
想到刘耀钱丢了一直找不到,也依然能傻乐出来的样子。
丁一有那么一瞬间,甚至想过要不找个肥羊干一票——
只要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多观察,找一个像刘耀一样人傻钱多的家伙,偷了钱就混到人群里,没人能知道是他干的。
这一次的收获,可比打工快多了。
最后,丁一还是凭借顽强的意志力按捺住自己蠢蠢欲动想践踏法律的心。
不是他对法律有啥敬畏心,纯粹是权衡了成功的收获以及失败要承担的后果,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院长妈妈成立福利院,自愿照顾无家可归的孩子,只是她自身的选择。她对福利院的孩子们从来没有太多的要求。但是有一点,要长成一个好人。
院长妈妈的思想很朴实,这好人也不是多过分的要求。
只要不作奸犯科好好生活就能达标。
抛开偷鸡摸狗的想法,回到遵纪守法的路子。
丁一决定听老师的建议,去市区找找机会。
用春秋笔法跟院长妈妈简单说了一声,“老师给介绍的市里工作”。丁一在院长妈妈让他注意安全、认真做事叮咛声里,制止了院长妈妈要掏钱给他的动作。
福利院需要钱的地方太多了。
他翻出这些年零零散散攒的76块5毛“巨款”,揣着身份证,背着几个院长妈妈蒸的杂面馒头和一瓶手工辣椒酱,坐上了L县去Y市的大巴。
车费30,全程将近四个小时。
虽然钱买了车票就花去了将近一半,但丁一半点不带慌的。
对赚钱这事,他的心里已经盘算了很多遍。
这世界上,赚钱的方法,丁一大体把它们粗暴的分成两类:一种有本的,一种没本的。
没本的出人,靠个体出力赚钱。这个“力”,可以是体力,可以是脑力,也可以是眼力。人无我有,大胆尝试就能行。
去餐馆刷盘子是力,去KTV卖脸是力,去单位上班是力。本质上没什么大区别,不同之处只是打工场所门槛的高低。
这类赚钱法,获得金钱的上下限不取决于个体能力的高低,取决于打工场所愿意给出的价格区间。
有本的出资源换钱。摆摊、开店、开公司……都要本。资源可以是场地,可以是钱,可以是很多东西。
这个获得金钱的上限,取决于置换人能力高低。理论上,只要脑子清楚、眼够尖,小资源置换大钱,可以一直这么转换下去。
如果想让时间价值呈现递增趋势,无本的赚钱到头了,就要及时搞有本的生意。
虽然没看过什么教人从商书籍,但还没成年的丁一无师自通悟出赚到第一桶金就创业的商业之道。
Y市,不是X省的省会城市,却依然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名气。每年为了看风景来这旅游的游客数量非常多。
丁一从车上下来,没急着走。
而是站在原地,仔仔细细的把车站周围的环境和来来往往人们的状态记在心里。
车站的交通线路布告、车站内的车次与时间安排、车站旁卖饭的摊位、路过的人们交谈的内容……
生意生意,有人,有意,就是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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