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孩在少女时代都有这样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来把她接走。但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命中注定的人,是骑着白马,开着宝马还是只是一两破自行车,这一切都不重要,是否是王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梦,就足够了。
在认识海豚之前,我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男朋友——刘杰。我们一起玩,一起读书,一起考到县里最好的中学,在最艰难和紧张的岁月里,我们曾是最好的战友,一起熬过那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相互鼓励、相互督促、共同奋斗。但是后来他去了滨城,我到了海城,最初的日子总是惦念着彼此的,每天都会有他的电话,有他的问候。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越来越忙碌,电话和问候越来越少,即使有时候我打电话去他们的宿舍也是找不到人的。虽然每次都有解释,但是很多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我没有闹也没有吵,任由它自行发展去。后来我也开始慢慢忙起我自己的事情,交我自己的知心好友,很多时候我发现没有爱情的日子反而来的更加惬意。
刘杰还是偶尔会打那么一次两次的电话来,也常常会在电话里跟我说:“宝贝,我会给你一个最幸福的未来!”
我听着有那么一点点的可笑,未来是那么遥远,我和他的心也是越来越远,其实我要的是现在。我也曾经想过以后会成为他的妻子,生个漂亮的孩子,宝宝会甜甜地叫我“妈妈”,叫他“爸爸”,这便是曾经我以为的最大的幸福。
但是现在我觉得这种幸福已经不可能在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了,因为我已经不再爱他,而他还有几分地爱我,我也确定不了,或许早已经在我们分离的时候就开始打折了。
我的大学同学都不知道他的存在,因为我们的感情是那么平淡,平淡到说是朋友都会觉得勉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坏女孩,但是我真的讨厌这种被冷落与忽视的感觉。海豚的出现无疑加大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但是我知道,即使没有海豚,我和他也一直在向不同的方向前进。
我一直看着镜子里的人,竟发现自己从未如此迷人过。依旧是简简单单的齐肩短发,款式简约的纯色棉麻布料的淡绿色连衣裙,没有化妆,连丁点的口红都没有涂,但是却处处透着诱人的味道,看着看着还傻傻地笑。有句叫“你对着电脑笑,别人看着你笑”。当时的我估计就处于这样的状态。
燕显然有点担忧地问我:“君,怎么了?我看你对这镜子老半天了,还傻傻地笑。”
“没,没事,脸上有几颗痘痘。”说话的时候已是满脸通红。
“是吗?看看,没有呀,很光滑啊!”燕一脸迷糊。
“哦,我去洗手间下。”我一溜烟地逃走了,还好,我够机灵,燕也够迷糊。
我并不想让别人看出我的这种变化,也不希望别人知道我要去见海豚,因为我只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子,至少在那个时候我是胆小的。也因为这样,我让海豚到物华大厦的门口来接我,他说开的是银白的宝马。不过说句实在话,不管宝马还黑马,我都没什么概念,也没什么兴趣。我就想不通,为什么男人一看到好车,眼睛会瞪得比铜铃还要大。
我准时来到了物华大厦的门口,海豚已经到了一会了,但是我实在认不到他的车子,所以只能拨通他的电话。我好象听到了声音,循着声音的方向我看到前边一个男人将头从车窗了探出来像我招手。看上去有三十五岁左右吧,穿着深色的休闲装,短头发,五官相当端正。没有想象中画家应有的大胡子长头发,也没有奇装异服,反正是挺正常的那么一个人,正常的几乎跟艺术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却分明觉察到一种沧伤。而我当时竟有一种默明的紧张,这种紧张在刘杰第一次拉着我的手的时候,也出现过。
“你就是海豚吧?”我轻声地问道。
“是呀,你就是那个小丫头天使!”海豚迟疑了一下,又问:“该怎么称呼你呢?”
“不想我做你的天使嘛?”我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冒出这么一句,搞得当时的气氛相当尴尬。
“我先自我介绍吧,我叫孟宇,很高兴认识你。”海豚率先打破了这个尴尬的局面。
“我叫丽君,认识你很高兴。”我恢复了正常,但是还在为自己刚才鲁莽的行为吃惊。
一边说的时候,海豚,不,是孟宇已经帮我打开了车门。一路上我相当的安静,孟宇也不说话,如果不是车里的DVD放着蔡琴的歌,我怕是车里的空气都会凝聚。我真的太紧张了,手心一直都在出汗,也不知道找什么话题也聊一聊,缓解一下这敢死的尴尬气氛。
我只是时不时地偷偷看他几眼,不知道为什么,他对我有一种很奇怪的吸引力,我仿佛觉得很久以前就已经见过他了,在一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地方,也许是在梦里吧。
也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停了下来。
“到了,我公司就在这边。”孟宇说。
“哦!”我回答。
他下了车,过来帮我把车门打开,然后我就一直跟在他后面,走进大厦,走进电梯,仿佛一个犯了错的小孩子就这样跟着他,然后到达他的公司。一切都是那么地安静,但是又是那么地自然。最后我跟着他走进了他的办公室,房间不大,但是简单明快。弧形的办公桌,上面除了了一些排列整齐的文件,就剩下一盆葱翠欲滴的文竹了。办公桌对面的墙壁上是一幅油画,感觉是印象派的作品,因为我实在不明白画里面的含义。孟宇说,这是他自己的作品。
孟宇让我坐下后,就一个人出去煮咖啡了。也许是因为第一次见面,多少还是陌生的,所以我就乖乖地在办公室等他,其实很想去看看他煮咖啡的样子。因为我总觉得,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并不是在商场上,而是在厨房里。商场上的男人有太多的精明与虚伪,而厨房里的男人却绝对是温情与真实的。
海豚的办公室很舒服,因为开着空调而感受不到那让人烦躁的暑气,办公室外的电脑正在放着周董的MTV《以父之名》。我对音乐与流行歌手是来不感冒的,我觉得自己很多时候都缺乏年轻人狂与激情,这也主要是因为我的性格是以沉稳见长的。但是现在这样的气氛确实很让我陶醉,想到在这个房子里还有一个男人在细致地磨着咖啡豆,煮着咖啡,这个陶醉仿佛又加深了。同时这种情景也让我感到熟悉,好象在某个时候在某个不知名的地方曾经经历过。
正想着的时候,闻到了咖啡的味道,接着孟宇出现在门口,端在两杯咖啡在对着我笑。我有了一种想跑过去抱住他的冲动,但是理智在瞬间在这个荒唐的念头压了下去。
我接过咖啡,向孟宇说了声“谢谢”。然后将咖啡靠近鼻子闻了闻,真的好香,香得让人沉醉。
“要加糖吗?”孟宇问我。
“呃,不用了,我喜欢纯的咖啡。”
“很苦的,丫头。”
“你不是也没有加吗?”
“我不一样,你还小丫头呢!
“难道黑咖啡是沧伤人的专利吗?而且你也不见得沧伤……”
“好了好了,快试试吧。”
我抿了小小的一口,正是我想要的味道,很是醇厚。
“苦吗?”
“很香,我很喜欢。”
“真是奇怪的丫头。”
“我是真的觉得这样就很好,特别是它的回味,竟然有那么一点点的甘甜?”我重申了我的感觉,深怕他听不懂似的。
“我的丫头就是这么执着,但是一样的讨人喜欢!”孟宇淡淡地说着,然后想想了又问道,“喜欢这首歌吗?我特别喜欢,这歌的音乐层次感特别强,旋律也是那么优美。”
“还可以吧,但是平常我不怎么听歌,所以也谈不上喜欢和不喜欢。”我也一个五音不全,对音乐一窍不通的乐盲,真的讲不出什么来,便如实交代了。
“我倒是特别喜欢这个歌,虽然周董的其它歌不感冒,但是这首《以父之名》真的很棒,跟他其他的那些快节奏的说唱还是有不一样的味道。”孟宇很认真的说道。
“原来是他的歌啊,没听出来,我只听过他的《双截棍》,就是一顿快节奏的说唱,并不喜欢。”我原本是不听她的歌的,但是我的好朋友敏却很喜欢他的歌,所以我也就知道了一些,想不道这个时候还能帮上一点点的忙。这首歌的全半部分是非地跳脱,旋律也十分明快,但是越是到后面,总感觉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哀伤与无奈。
这个时候我又去打量起孟宇来,说句实在话,我真的一直都不敢好好的看一看他。仿佛在他的身上一种特殊的东西,有那么些让人敬畏。上衣是简简单单的一件纯色的T恤,下面是一条休闲的偏浅色的长裤,脚上是一双素色的运动鞋,并没有想象中的老陈,反而多一些青年人的朝气与活力。他这个年龄其实也还是不老的,三十多岁而已,正是一个男人最好的时光,何况还是一个有学识和事业有成的男人。再看他的五官,不算很精致,但也是极好的,大而有神的双眸,高挺的鼻梁,干净利落的边分短发。好像那个年代的男人都是喜欢这样的发型的,不像现在,都理着短短的寸头。不知不觉便失了神。
“丫头,在想什么呢?”
听到他的问话我才缓缓回过神来,我说:“艺术家不都喜欢留着长长的头发或扎着辫子,一眼就能看到与众不同,我怎么觉得你不是很像呢?”
“我之前是留着长头发了,也欢喜一些怪异的服装,可能年岁渐长了,便不喜欢这些哗众取宠的东西,反而觉得简单朴实和舒适才是最好的。艺术也是需要贴近生活的吗,生活才是艺术原本才有的样子,丫头,你说是不是呢?”孟宇认真地说着,说完便等我来回答。
“也许是吧,不过你现在的这个样子其实蛮好的。你的学生应该都很喜欢你吧,有这么有才气的老师,真的蛮幸福的。”我痴痴地说着。
“还好吧,我跟学生的关系都还是蛮好的,也有一些学生在我这个公司里面工作,更多的时候我们就是像是朋友一样。”他说话永远都是那么平静,没有一点点的波澜。
“嗯……”
“怎么了,丫头?”
“没什么,我只是好奇,像你这样优秀的人,师母一定也是很优秀的人吧?”
“我离婚了,在两年前。”
“抱歉啊,不该问的,勾起你的伤心事了。”我急忙地道歉,以前的我一向是简单的,从来都很少思前想后。
“没关系,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不用心存歉意。我今天特别开心,特别是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你跟我想的一样,很简单,很有朝气,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他真的每一个字都说的很认真。
听他这样说我,我竟有点点脸红了。时间就这样一点点地过去了,由于是周末的缘故,办公室里并没有其他人,我们就像两个认识很久的老友,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听着周董的音乐,喝孟宇煮的咖啡,不知不觉已到了晚饭的时间。
“饿了吧,丫头?”
“还可以吧,你饿了吗?”
“嗯,我带你去吃饭吧?”
“嗯。”
我也说不清,为什么都可以这样的听话,像个孩子听大人的话一样。或许是他的沉稳、他的周到、他的暖心,让我在什么心都不用操的情况下,一切都已经安排地妥妥贴贴了。
他带我去了附近一个蛮有特色的饭店,简简单单地吃了一些东西。菜品和口味都是不错的,但是因为拘谨的因素,我并没有吃多少。吃饭的过程中我们也都很安静,可能是因为下午已经聊了很多,对于初次见面的两个人来说都需要用时间去消化吧。
吃完饭时间也不是很早了,他就送我回学校了。本来还是想在物华广场下车的,因为我怕认识的人看到。我知道这个社会是很现实的,我不希望被别人议论纷纷,我知道唾沫星子是会淹死人的。但是天气已经晚了,孟宇也坚持要送我回学校,我也不好做太过的拒绝。但是下车的时候还是很心虚的,万一碰到认识的人该怎么解释才好。
快到的时候,孟宇问我:“以后还来喝咖啡吗?”
我想了想说:“恩。”
“不嫌我是个老头吗?”
“你不老啊,我觉得你这样的年纪真正好的,我们是朋友对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竟然会这样说,其实我内心还是犹豫的,毕竟我们有十一二岁的差距在,这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问题。
“对,是朋友。”他重复了一遍,我能感觉到他有那么点失望,“那什么时候想喝了,我来接你!
“恩。再见!”
我看着他的车汇入车流,慢慢消失在路的尽头,才转身回了自己的宿舍。我的内心是欣喜的,但是又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也许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已经慢慢地喜欢上这个成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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