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朗的歌就是唱给农民工听的,他要是上春晚,我就把家里电视砸了!”
“乔朗现象是当今流行音乐的悲哀,让我们这些专业的音乐人感到很痛心。”
“港台巨星林校长邀请乔朗参加自己的演唱会,实在太草率了,乔朗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歌手。”
“乔朗的歌,我感觉酒吧气太重。不应该叫民族音乐,应该叫地摊小调。”
……
好多嘈杂的诋毁声在乔朗的脑海里不停的响啊响。
同名同姓吗?为什么都在声讨我?我只是个影视编剧啊!
出现幻觉了?
连着改了三天三夜的剧本,我真的好累啊。
【叮咚】
【宿主:乔朗】
【目前职业:不被业内人士认可的野路子歌手】
【终极任务:成为娱乐圈全能大神】
【任务期限:十年】
【任务失败惩罚:死亡】
【任务计时:00:03:29】
【任务第一步:请回击那些诋毁排斥你的同行,得到大于一千万粉丝的支持】
乔朗不敢置信的看完脑海里的信息,问道:“我擦,我难道穿越了?”
【是的,您穿越到了平行世界的您的身上!】
“平行世界,另一个乔朗?唱歌的乔朗?”
【没错】
“要做任务,完不成任务,十年后就会死?”
【是的】
“这么狠……系统,请你先让我缓缓。”
【好的,随叫随到】
脑袋还懵懵的乔朗,缓缓睁开眼环顾四周,看到的景象与他自己的家截然不同。
原来是高档酒店里的大套房!
乔朗坐起身,突然感觉头疼欲裂。
缓了好一会他才起身下床,脚下却踩到了湿乎乎、凉冰冰的地毯。
乔朗低下头,脚下居然是一片呕吐物,逐渐恢复嗅觉的他,还闻到了浓烈的酒味。
难道这个世界的乔朗喝太多喝挂了?
太埋汰了!
乔朗赶紧冲进浴室冲了一个热水澡。
等乔朗照着镜子打理自己的时候,他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如此的年轻,顶多二十五岁出头。
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乔朗在屋里找到他的身份证看了看。
乔朗,1982年3月29日生人。
那么今年是哪年?
乔朗又去找自己的手机。
在写字台上,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封信,还有一部崭新的诺基亚3230手机。
乔朗打开手机,上面的日期是2005年9月3日。
“今年我23岁!正值大好青春年华啊。想不到前身这么才华横溢。”
乔朗一边开心的笑着,一边好奇的打开了那封信。
只看了两眼,乔朗的心里就充满了愤怒和痛惜。
这居然是乔朗亲笔写下的一封遗书!
他说他受够了,受够了这个肮脏的乐坛带给他心灵净土的侵蚀。
由于他拒绝了那些想拉他一起同流合污的人,伸出的橄榄枝。
他遭到了那些人的集体报复。
他还被那些人的粉丝当成了过街老鼠,处处喊打。
更令他绝望的是。
他的歌曲在今年的各大音乐流行排行榜上,都被突然下了榜。
从孤儿院长大,并无背景的他只能咽下这口恶气。
然而,他正要发行的唱片,在前天夜里,被一场十分巧合的大火莫名其妙的全部烧毁了。
那可是他自掏腰包,压上了全部积蓄制作的金蝶DVD唱片。
涉世不深的他彻底绝望了,生性有些偏激的他,决定要用他的死来引起广大音乐爱好者的愤怒,以此净化他心中曾经神圣无比的歌坛。
所以,昨天他准备了一瓶烈酒,两瓶安眠药选择了自杀……
“懦夫!娱乐圈自古至今什么时候干净过?”
乔朗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同时,他也终于弄明白了,刚才脑海里出现的那些声音,为什么都在诋毁他的歌。
只有活着才能去完成理想,去净化污秽!死了屁都不是。
“前身,你未曾完成的战斗,就交给我去冲锋陷阵吧!”
现在的乔朗斗志盎然。
“系统,你说我任务的第一步,是回击那些诋毁排斥我的同行?”
【是的】
“有什么可以辅助完成该任务的道具吗?”
【除了您拥有前世的记忆之外,在您未完成任务的第一步之前,没有任何道具呢,困难需要请您自行解决】
……这系统有点小气和弱鸡啊!
“那么,那个十年之期也不是开玩笑的吧。”乔朗又试探的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请您珍惜您的宝贵时间】
“哦,十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我该怎么做呢?”
乔朗习惯性的捏了捏耳垂:“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还是先看看都是什么妖魔鬼怪在诋毁我的前身吧!”
乔朗熟练的打开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开始搜索有关自己对手的信息。
“想不到在这个世界里,各种选秀节目都这么火爆了,‘好嗓门’都已经连续播出了5季。”
吕锋:华国大陆摇滚之父,自己原创的《冬天里》被草根歌手唱火,而一炮走红。总结,一个永远上不了头条的男人。
吉英:华国大陆歌坛一姐,‘好嗓门’冠军导师,早期翻唱台岛歌曲,后来唱了一首《雪里看雪》意外走红,最终以《驯服》唱片的热卖奠定了天后之位。
杨晓松:华国大陆著名音乐人、词曲创作者、制作人、导演、脱口秀节目主持人,米国国籍。一个赚国人的钱去国外高消费的乐坛大佬。
牛坤:华国大陆一年开33场演唱会的牛人歌王,因一首《不在乎》脚底捻烟头走红。唱了两首冯库资的电影主题曲,现在红的发紫。
周波波:华国大陆著名脱口秀……
“我擦,这……简直就是我刀哥人生经历的历史重现啊。”
乔朗激动的一下子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搓着手在屋里来回转了几圈。
“有了!”
一拍巴掌,乔朗跑到行李架上,从琴箱里拿出了吉他。
乔朗试着拨动琴弦,随之一首脍炙人口的加州旅馆前奏,轻快悦耳的响起。
“啪!”
他右手突然按在琴弦上,兴奋道。
“想不到,我居然继承了前身的乐感,和弹了一首好吉他的本事。而且更牛的是,自己前世记忆里的歌曲,可以直接在今生复刻成曲。那么,我的嗓子应该也不成问题吧!”
乔朗抱着吉他快步走到写字台前坐下,唤醒了沉睡的笔记本,从中找到并打开了录音软件。
然后,他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凭借着自己前世超强的记忆力和今生的极致乐感,开始自弹自唱了起来。
“罗刹国向东两万六千里呀。
过七冲越焦海三寸的黄泥地。
只为那有一条一丘河。
河水流过苟苟营啊。
苟苟营当家的叉杆儿唤作马户。
十里花场有浑名。
她两耳傍肩三孔鼻。
未曾开言先转腚。
每一日蹲窝里把蛋来卧。
老粉嘴多半辈儿以为自己是只鸡。
那马户不知道他是一头驴。
那又鸟不知道他是一只鸡。
勾栏从来扮高雅。
自古公公好威名呢哎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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