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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校园歌神的我意外走红 第四十二章 《山鬼》,是诗也是歌!

接下来的几天里,云枫抽空把《明天,你好》编曲后,将文件发给了鹿晓雪,鹿晓雪因此光明正大地拿到了云枫的联系方式,心里美滋滋的。

而云枫也接到了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里对方自称是《时代最强音》节目组的选手负责人,类似于做着临时经纪人这样一个职位。

她通知云枫这个周末就要启程前往魔都音乐馆内进行第一场《时代最强音》的节目录制,并且他会是整个节目第一个出场的参赛选手。

果然就如当初夏帅所说,像他这样短时间内火起来的“网红”,节目组既然找到他们就意味着节目马上就要开始了。

云枫也是佩服他们,敢在节目开拍前一周才找上门来谈签约的事。

对此,如果节目组的负责人听到了可要大喊冤枉:“谁叫你突然就这么火起来了,也不打声招呼啥的,我们这脚程已经够快的了!”

事实上,云枫和鹿晓雪算是筛选名单中最后来才加上去的,他们定然在节目开拍前挺长一段时间内便选好了参赛人选,只是云枫的意外走红打乱了他们的计划,也让他们发现了魔都大学还有个鹿晓雪这样的“音乐才女”在。

平静的几天校园日常生活后,到了周五这一天,距离去录制节目只剩下一天的时间了。

自从加了云枫的联系方式后,鹿晓雪便天天找他聊天,大多说的都是对于《时代最强音》这个节目的紧张、忧虑。

鹿晓雪也接到了和云枫一样同一个人的电话,电话里她被通知是第一场录制的压轴出场,与云枫这个开门人相比同样重要。

一款节目最关键的无疑是第一集。

在众多的宣传资源投入后,第一集的观看率往往是全集中与结尾可堪比较,甚至是处于领先。

如果第一集的质量足够好,将节目的形式完整地展现了出来,吸引了一批对节目感兴趣的人,自然会对后续产生好奇,以至于成长为这个节目的死忠粉。

定下的基调如何,基本上决定了这个节目的后续发展。

而具体到第一集上,第一个出场的云枫,是决定观众愿不愿意继续花费时间看下这个节目的点,打头阵开门红,如果演出够精彩了,观众也就会愿意看下去。

压轴出场的鹿晓雪,则是让观众在评判这一集是否让人满意的点。

很多人经常看到最后,忘了前面,就记得最后那几个人。

对于这些观众而言,鹿晓雪的作用也就更加凸显地重要了。

也就是这个原因,让鹿晓雪这几天一直心里慌慌地,生怕自己一个表现不好,造成什么重大影响。

云枫也只能安慰她:“你的确会对节目造成重大影响,但你要相信自己,这个影响一定会是好的影响。”

在得知节目很快就要开始录制之后,云枫也迅速地抉择出了自己与鹿晓雪舞台首秀的歌曲,并且迅速地做了出来。

因此鹿晓雪除了练习好班歌《明天,你好》之外,还有云枫为她创作的曲子需要练习,时间可以说是相当紧迫,也难怪她最近压力挺大,每天都要找云枫聊聊天,释放压力。

对于扮演“知心哥哥”这一身份,云枫虽然没有经验,但也尽可能地完成。

而且,在压力的紧迫下,鹿晓雪也一扫私底下的懒散,抓紧了时间,两首歌都在极短的时间内掌握了下来。

云枫倒是优哉游哉,现在他正准备完成比赛前的最后一件事情——号称混学分的社团活动。

贴着书法社牌子的教室门口,云枫揉了揉眼睛,对眼前的简陋所感叹。

在门外向教室内望去,还能看到黑板上写着占用通知,很明显,堕落到如此程度的魔都大学书法社已经连一块自己的地盘都没了,只能借用一间教室来勉强充当社团活动区域。

云枫走进教室,稀稀落落的十来个人分坐在偌大的屋子内,显得寂寥而空旷。

一位坐在教室靠门边第一排的男生摆弄着手机,听到有人进门的动静,似乎是过于慵懒,头也懒得抬,便说道:“签名表在这里,签完想走可以走,想留自己找座位。”

这随意的语气让云枫不由得一皱眉,但看到那个说话的男生的面容,云枫也就了然了。

是当初社团纳新时那位书法社的成员。

云枫没有走过去,而是抬头扫过整个班级坐着的十余人,除了刚才的男生外,其他的人,无论男女都在认真地写着书法。

见进门的人还没走过来签名,那名男生终于抬了抬眼睛,想看看是何方神圣来了。

一抬头,就看到了一副熟悉的面孔。

“你是当时那个帅哥?”

男生指了指云枫。

云枫张了张口,不知道怎么回答。

说是,显得自己有些自恋;说不是,如果对方心里想的就是他,那岂不是最后落得一个尴尬的下场。

男生也意识到自己的问的问题有些奇怪,摸摸鼻子,态度热情了几分。

“那啥,你先来签个名,签到一下,有带书法用具吗?”

云枫摇了摇头,在他的认知里,社团提供基本的用品应该是很正常的吧,他也不是什么专精书法的人,没有自己的“爱笔”需要随身携带。

“呃……那……”

“那用我的吧,我这里有多的。”

一位轻灵的女声响起,顿时让所有埋首做自己事的社员们都仰起头来。

“咳咳,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社长白冰妍,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之前有跟你介绍过我们社长大人的事迹。”

男生赶忙摆出介绍的动作,双手指向坐在自己身后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子。

“林翔!”

白衣女子瞪了瞪前面坐着的男生。

林翔一听到这略显严厉的声音,缩了缩脖子,不说话了。

“你好,你是新来的社员吧,我是当前书法社的社长白冰妍,只要你热爱书法,我们就是朋友了。”

白冰妍说话很直接,与她看着有些清冷的外貌一般相像。

云枫露出礼貌的笑容,诚实地说道:“热爱谈不上,但以前也曾因为兴趣有学习过。”

“哦?”

白冰妍脸上顿时展露出十足的兴趣,与刚才的淡然大相径庭。

云枫一看,顿时了然,这是个爱好pk的主啊!

见白冰妍脸上的兴趣愈发浓厚,云枫都有些汗颜了。

“只是小爱好,随便学的一点而已。”

白冰妍闻言,兴趣立刻收起,脸上恢复了面无表情的高冷。

“没关系,我相信书法可以为你带来快乐的,你就坐在我旁边吧,我可以把书法用品借给你。”

云枫点了点头,从旁边的过道走进去。

从白冰妍的手中接过毛垫、几张宣纸和一只狼毫笔,云枫蘸了墨,脑袋转动着。

前世,书法算是云枫为数不多的小爱好之一。

云枫接触书法的契机是由歌起。

周董的《兰亭序》使他为之着迷,也是因为这首歌,云枫第一次对古代的“书圣”王羲之流传千古的作品《兰亭集序》产生了兴趣。

趁着一次给自己放假的机会,他去了首都现场观摩了《兰亭集序》,但是在现场观摩时,他的心里却没有什么感觉。

若是一般人看过后认为没兴趣也就罢了,云枫却觉得,他看不出东西是因为自己没有书法底蕴,于是他决定把书法作为自己的一个爱好,在空闲时间学习一下,也算是陶冶情操了。

云枫学的书法并非是古代那些有名有姓的书法大家,他学的是“华文行楷”,由近现代第一书法家任政而创造出来的。

任政名声不显,但不意味着他的水平不行。

任政的“华文行楷”从王羲之、欧阳询、赵孟頫法帖入手,将他们的行书用笔结合。在结字上,“华文行楷”以纵取势、清秀纵长,去方取圆,给人以典雅大方,同时又严谨工丽的感觉。

这是专业的说法,而云枫看上这个字体的原因其实没有这么复杂,就是觉得舒服,更现代而已。

在这一点上,云枫对待书法的态度跟音乐有所相似。

他尊崇高雅的古典音乐,但也赞扬流行性更强的现代音乐。

虽然书法更需要古色古香的历史感,可更偏向于现代化审美的书法他同样来者不拒。

喜欢就好。

这是云枫给自己立下的生活理念。

写什么呢?

云枫思绪流转,很快便想到了。

他为鹿晓雪在《时代最强音》上的初舞台选的歌很特别,对于当前的乐坛来说还十分新鲜。

那时云枫想的是,靠这种新鲜感让鹿晓雪在乐坛能先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于是才选的那首歌改编后的现代歌曲。

那首歌,来自于一首诗,一首描写爱情的诗,它的名字叫——

《山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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