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娱乐:儿砸,出国祸祸洋妞去吧! 13、遭遇黑畜,清空弹夹(求鲜花,求评价)

不一会儿。

一辆威武霸气的装甲越野车开出联银大厦。

这车便是赫赫有名的骑士十五世。

骑士十五世以强硬彪悍闻名于世,有公路坦克之称。

它不仅拥有最庞大的越野车身。

还有最坚固的装甲防卫。

子弹打不穿它,炸弹放不翻它。

凌宇的这辆车更是特制的。

它的车身更为宽大,简直就像一座钢铁堡垒。

它拥有更强大的引擎,最顶级的配置。

凌宇坐在后座上,丝毫感觉不到颠簸。

驾驶位和副驾则是他为自己安排的随身保镖。

一人代号机械师,一人代号47。

两人都是头顶光亮,一脸冷酷。

一看就是能打善战的硬汉。

只给自己安排两个随身保镖。

他的想法是兵贵精不贵多。

这样也不显得太过招摇。

凌宇下飞机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

到了此刻,夜已经深了。

落山基不愧是鹰酱第二大城市。

城市很繁华。

夜晚灯火通明,照得楼宇街道金璧辉煌。

不过在这金璧辉煌之下,街道两旁却排满了破旧的帐篷和一些席地而睡的流浪汉、瘾君子。

一切显得格格不入,却又恰如其分。

车辆行驶到一段无人道路。

这时一阵阵刺耳的机车轰鸣声从车后传来。

并伴随着吵闹的死亡摇滚音乐。

噪声越来越近。

很快便与凌宇的越野装甲并驾齐驱。

凌宇向外看去。

只见左右两边各跟随着五辆摩托车。

每辆摩托上都坐着三只让人恶心的黑内个。

它们对着越野车吹口哨、竖中指、无端谩骂。

并挥动着手中的棍棒枪械进行武力威胁。

凌宇知道洛圣都秩序混乱、帮派横行。

但没想到,刚来这里就遭遇一群黑色牲口。

凌宇也知道这群黑畜生并没有袭击的打算。

如果是道路袭击就会从车后打爆轮胎,或撞击截停。

所以此刻这群牲口只是看到了豪车便心生仇富。

在用这种野蛮原始的方式发泄出来。

达到一种精神上的胜利。

但尽管如此。

凌宇却不会放过他们。

谁让他们撞到枪口上了呢。

他本来正打算找时间实验一下究极枪法的威力。

顺便检验一下两位保镖的成色。

这下机会说来就来了。

凌宇平静地从随身空间取出沙漠之鹰。

对两位保镖命令道:

“清空弹夹,一个不留。”

下一刻车窗齐开。

同时鞭炮齐鸣。

凌宇瞄准一只内个的脑袋扣动扳机。

下一刻血浆四溅。

沙漠之鹰强大的威力直接将半颗头打炸了。

一枪击中。

数枪连出。

弹无虚发。

枪枪爆头。

两位保镖显然也是用枪高手。

一颗子弹送走一只泥个。

三人联手瞬间便将这群牲口全部解决掉。

道路上尸横遍地、一片狼藉。

凌宇用心灵感应通知兰博顿。

让他来处理战后现场。

装甲越野车轧过泥个的尸体扬长而去。

生平第一次开枪,第一次杀人。

但凌宇内心十分平静。

不仅如此。

他还感到丝丝爽感,浑身轻快。

也许是打死几只黑犬,世界得到了净化,内心得到了满足。

看来。

扫黑除恶。

任重道远。

离开主城区。

沿着威尔士大街一路往西。

装甲越野很快进入贝弗利山庄区域。

行驶到日落大道,凌宇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他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十几个小时水米未进。

透过车窗正好看到路边有一座酒店。

酒店很豪华,餐饮区域光影璀璨,显然还在营业。

于是对机械师亚瑟说道:

“把车开进酒店,吃点夜宵。”

机械师猛打方向盘,骑士十五世平稳驶入。

停好车,凌宇带领两位保镖进入酒店。

酒店餐饮区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接待散客。

一部分是宴会区。

两者以大厅为界,各分东西,互不干扰。

此刻已经是大平洋时间晚9点。

但酒店客人依旧很多,东西两部座无虚席。

显而易见这座酒店口碑很好。

一个体态风骚的女招待将三人引入一楼餐位。

凌宇落座。

保镖二人则面无表情的站在他身后。

英俊不凡的亚裔青年和两个相貌不俗的白人硬汉保镖。

女招待看这架势就知道凌宇来历不凡。

于是态度殷勤地拿出菜单。

“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本店主打法餐和意餐。”

凌宇没看菜单,只是说道:

“招牌菜各捡三份上来。”

洒脱随意的举止和性感的牛津腔让女招待浑身一颤。

像是刻在鹰酱女孩基因里一样。

英语轮敦腔。

特别是最正宗的牛津腔

对她们有着天然吸引力,让她们不自觉地着迷。

凌宇自从升级到究极语言。

他一开口,腔调老正宗了。

女招待美目流转,问道:

“要喝点什么吗?本店有罗曼尼康帝酒庄的蒙哈榭白葡萄酒,冰镇一下,非常适合这个夏夜。”

罗曼尼康帝作为世界顶级酒庄,它出产的蒙哈榭白葡萄酒,每瓶价值上万米刀,一瓶就相当于鹰酱精英阶层一个月的薪水。

女招待如此,显然是在试探凌宇的财力。

..

PS:求鲜花,求评价,求大佬们赏赐一滴吧!!!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娱乐:儿砸,出国祸祸洋妞去吧!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