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换命:我命由天 第二百零三章 为武侠着魔

廖聪用冯婷婷的手机联系上柴玉娆,她们那正缺人。

柴玉娆一听冯婷婷的名字,略微有些犹豫,在职教的时候她就听过冯婷婷的泼辣之名,不过看在廖聪的面子上还是答应让她来试试,能不能留下得看老板的意思。

“一开始工资可能比在电子厂少,不过卖货是有提成的,等你有经验了工资就能高点了。”廖聪把手机还给冯婷婷,“以后就像今天这样,清清爽爽的,玉娆姐那么漂亮都没人欺负,你就更没事了。”

“呸,我比柴玉娆可不差!”冯婷婷不满地说了一句,看到廖聪皱眉盯着自己,忙低下头道,“好啦,我知道了,我以后一定会和柴玉娆好好相处,把她当好姐妹一样对待。”

冯婷婷见廖聪脸色缓和下来,歪着头好奇道:“你还说帮不了,一个苏糖,一个柴玉娆,都是我们电子厂出来的呢。”

廖聪摆出一副你爱信不信的表情:“我真没那么大能量,苏糖能在网吧工作我确实出了一份力,玉娆姐完全是自己找到的工作,跟我可没关系,人啊,还是得靠自己。”

冯婷婷怎么会信,苏糖可是电子厂这批人里最漂亮的,柴玉娆也是眉清目秀的,廖聪肯帮她们绝对是见色起意。

这么一想,廖聪是不是也看上自己了?

“电话你存上,你们自己联系,我先走了,马上上课了。”

冯婷婷点点头,鼓起勇气去抱廖聪,却被他的手掌按在脑门上。

“帮你是因为你在那种情况救了白晓燕。”廖聪抵着冯婷婷的额头,“以后你自己好自为之,我也只能帮你这一次。”

“真绝情!”冯婷婷讪讪收回手,“算我欠你一次。”

“不用,没什么欠不欠的。”廖聪摆摆手,慢慢走远。

冯婷婷怔怔地站在原地许久才一脸落寞地离开,廖聪这家伙肯定是没看上自己。

期中考试结束,不管是考得好的还是考得不好的都明显有松懈的感觉,从自习课上大家重新捧起小说就能看得出来。

廖聪看完连城诀,又拿起流星蝴蝶剑,正好昨天玩了游戏,对于这本书倒是生出几分期待。

古龙书里的角色总是个性鲜明,字里行间营造出来的意境很容易引人入胜,看到细节,廖聪阅读的速度不自觉就慢了下来,他不想错过哪怕是一行字。

名著的意义之一就在于不止是主角有受众,那些带动故事节奏的配角也会让读者产生强烈的情绪,敬佩、惊讶甚至于心向往之。

廖聪捧着【流星蝴蝶剑】看得入神的时候,萧海洋也捧着【血河车】在看,廖聪租来的四本大家名著分散在男生手中。

这种现象很正常,彼此间相互传阅已是常态,最大的好处就是平添许多共同话题,两个人看过同一本武侠小说,里面的角色以及剧情也就会在夜聊时拿来讨论,查漏补缺,求同存异,也会成为更加了解彼此性格的切入点。

短短几个月相处,廖聪对室友也有了清晰且经得起推敲的了解。

成熟得除了打牌,其他方面几乎都要跟同龄人产生代沟的王强,整天嘻嘻哈哈却永远把兄弟放在第一位的高飞翔,极重义气却各方面都平庸的张代,碎嘴男神萧海洋,篮球天赋出众的矮子球王张昭,铁憨憨秦文武,毒舌李旭龙,闷骚小帅哥高明,小透明吴耀宗……

每一个人也都算有着自己的风格,有鲜明的,有张扬的,自然也有沉闷的。

晚自习前,耐不住赵小康的死缠烂打,廖聪只得放下小说,把赵小康版的樱木花道画了出来。

赵小康看着廖聪递过来的画,催促道:“上色啊。”

樱木的一头红发是标志,没有它谁能看出眼前这幅画是樱木花道?

“上毛啊,红色铅笔都用完了。”廖聪抱怨道,湘北球服也是大红色的,那仅剩一小节笔头的红色彩铅可不够。

“不上色差好多啊!”赵小康眨巴着眼睛,有些不愿意。

“凑活吧!”廖聪也无能为力,学校小卖部都没卖彩铅的,他也没地方找去。

赵小康怏怏地回到自己座位,他刚走,苗若兰和孙招弟就一起走向廖聪,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却谦让着让对方先说。

“一个一个来。”廖聪随手指了指苗若兰,“苗姑娘先吧。”

“谢谢。”苗若兰微笑着道,“我想要一张美少女战士的。”

廖聪尴尬道:“啊?苗姑娘,我没看过啊!”

苗若兰难掩失落:“怎么会,这个电视上播过好几次的。”

孙招弟在一旁也尽力提示:“月野兔啊,日本水手服少女,代表月亮消灭你!”

苗若兰扭捏道:“其实我喜欢水野亚美。”

廖聪听得头更大了,不过他突然灵机一动:“哎,魏老师平常就喜欢看漫画,也不知道她那里有没有漫画书,实在不行,就只能等我了解以后再说了。”

“那好吧。”苗若兰答应,眨着大眼睛笑眯眯地看着廖聪,“麻烦你了!”

“不客气!”廖聪视线转向孙招弟,“你呢,要求是什么?”

孙招弟大大方方道:“我要拳皇里的不知火舞!”

“啊?”廖聪眼睛很自然地瞥了瞥孙招弟的胸,点了点头,规模倒是不小,不过很快就摇摇头,“那个你不觉得太暴露了吗?”

“我就是喜欢她啊,又漂亮又独立,一个女孩撑起家传忍术,还遇到了一心一意的白马王子安迪……”孙招弟一脸花痴像。

“停,可以了。”廖聪伸手拦下,“既然你决定了,那就画她。”

“谢谢!”

“不用客气。”

“那你什么时候能画好?”孙招弟问了一句,又匆忙解释道,“我可不是催你,放假前能画好就行。”

“明白,最晚周五,如果快的话也许明天体育课就能搞定。”

孙招弟忙不迭道谢。

廖聪继续捧起流星蝴蝶剑,小说字数并不算多,即使廖聪已经看得很仔细,晚自习后不久还是看完了,看到结局,廖聪不由得怅然若失,还沉浸在书中人物的情绪中不能自拔。

“喂,发什么愣?”周玉双小手在廖聪眼前晃了晃,“下课了还不走?”

“看书看魔怔了。”廖聪咧嘴笑笑,见周围已经没有人了,拉着周玉双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身边。

周玉双盯着廖聪问道:“还困吗?”

“不困,已经补回来了。”廖聪的手很自然地握住周玉双的手,“外面冷,在教室里待一会吧。”

“嗯。”周玉双点点头,“我去拿书。”

周玉双跑回去把书本拿来,握着笔开始做题,廖聪在一旁静静地陪着。

“数学啊!”

“对啊。”周玉双要强道,“最后一道大题做错了,多做些同类型的题巩固巩固。”

“我教你啊?”廖聪难得能这么自信,他面前的可是年级第一,但在数学这一项,廖聪还是傲视群雄的,听老师们说,这次全市试卷统一,高一数学满分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在一中,另一个就是廖聪。

与此同时,一中的高一十三班,卫娉婷也正趴在桌子上发呆,周日和廖聪的约会让她到现在还时不时花痴一下。

作为转校生,卫娉婷这次的成绩优异,在精英辈出的一中仍然排进了年级前二百,在复读生占了三分之一的一中里已经算是中上游水平了,这样的成绩足以让老师认可。

不过这一次最耀眼的还不是她,而且先她转来的萧南盛,一举挤进全校前五十,全班第一,一下成为十三班的新贵,此刻晚自习结束,他身边已经围了一大帮人。

萧南盛很得意,他觉得自己的目标正一步步达成,以他的成绩,不用开口也会有人安排他进一中的实验班,此刻他正享受着新同学的崇拜,其中自然不乏女生。

不过他总忍不住回头看向卫娉婷的位置,换上校服的卫娉婷重新变成他初中记忆里的女神,不,她似乎更美了,仅仅第一眼,他就感觉自己以前似乎有些过于绝情了,而且进了高中后他也接触到更多的人,九中体育生多,他难免听到家世论这种论调,他依旧自傲,可他也明白以前他极为排除的卫家如果能成为他的助力,肯定会让他少奋斗几年。

如今,上天似乎又给了他第二次机会。

这般想着,萧南盛也带着淡淡微笑回过头,正好看到卫娉婷一脸甜甜笑容的表情,心脏都停跳了一拍。

“她是在对我笑吗?”萧南盛心跳加快,竟然舍不得挪开眼睛,“什么周玉双,沈曼茹,远水解不了近渴,还是抓住眼前更重要。”

就在萧南盛带着一脸笑容站起来的时候,卫娉婷被舍友招呼回宿舍,结束发呆状态的卫娉婷简单收拾了一下,跟舍友并肩走出教室。

萧南盛欲言又止,犹豫了一会还是跟了出去。

“娉婷,你不是说你之前是在职教吗?成绩怎么这么好啊,在咱们班都快排进前十了!”卫娉婷的舍友林湘湘是个胖胖的女生,谈不上好看,但一脸和气,这样的长相和性格才会更容易接受卫娉婷。

卫娉婷低着头:“职教也不是不出好学生啊,全市三个数学满分的不就有职教一个。”

“是诶,娉婷,你认识那个男生吗?他数学怎么那么好的?”

“认识。”卫娉婷笑得眉眼弯弯,“他很厉害的,会弹吉他,唱歌也可好听了,还特别会打篮球,上次在学校里,他还灌篮了呢,湘湘,你知道灌篮吧?”

“知道,知道,我也看过灌篮高手的。”林湘湘满眼小星星,“这么厉害的啊?咱们学校校队的也没有能灌篮的,对了,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廖聪。”听到林湘湘语气里对廖聪的淡淡崇拜,卫娉婷就已经决定,以后她就是自己的朋友了。

“卫娉婷!”

两人正走着,面前突然斜冲出一个男生,满脸涨红的男生双手举着一个折叠的很精致的彩色信封,“我喜欢你!”

卫娉婷拉着林湘湘退后一步:“对不起,我不认识你。”

“我是七班的,我叫石兆轩,这次考试我就坐在你旁边的。”

卫娉婷很自然地道:“很抱歉,我不准备在高中谈恋爱的。”

男生一下手足无措,直到卫娉婷拉着林湘湘从他身边走过去,脸一下垮了,失魂落魄地离开。

林湘湘不无嫉妒地道:“娉婷,这都第几个了?咱们宿舍的女生差不多都收到了转交给你的情书了!”

“哪有那么夸张!”卫娉婷面不改色地摇摇头,抱着书本一步步往前走着。

林湘湘感叹道:“果然美女在哪都受欢迎,你在职教也是很多人追你吧?”

“没有,在职教我是倒追别人的。”

“谁?”这惊天八卦让林湘湘一下兴奋的跳起来,脑子也突然灵光了,“是那个廖聪吗?我说你怎么提到他就笑得那么灿烂。”

“有吗?”卫娉婷没有否认,反而摸了摸自己红红的脸。

“真是他啊!”林湘湘更激动了,“什么时候带他来让我见见啊,我现在可好奇了,哎,他是不是很帅?”

“嗯,很帅。”

“哇,越来越好奇了!”

【滴,友情加锁!】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换命:我命由天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