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十年网络歌手:开局得罪蘑菇屋 第28章 希望你们别太过分!(求鲜花,求评价)

wawa原本以为她选了一个最弱的对手,可是现实却给了她一个响亮的耳光。

不只是wawa,在场所有人都没想到,张风的Rap居然这么厉害。

尤其是刚才的无差别攻击,更是让所有参赛选手怒火中烧。

当张风演唱完,以一个赞美太阳的姿势结束了表演。

原本应该结束后,点评的评委导师们现在也哑口无言。

他们没想到只是充当摆设的张风会带来如此精彩的表演,绕是他们,也写不出这样的Rap。

可他们内定的人是wawa,现在如果让张风晋级了,那接下来的流程该怎么走?

这时,身为主办人员。也是评委之一的吴大率先开口。

“张风,你的表演很炸裂,给了所有人一个惊喜。”

“但你在我这,过不了。”

“我们这个节目叫龙国有说唱,什么叫说唱?”

“刚才wawa的那种才叫说唱,而你的这一首Superman,我没有看到押。”

“如果,说唱连基本的押都没有,那就不见说唱了。”

这番话,也给了众人一个提醒。

对啊,他们怎么没想到呢。

张风的这首rap的确是很厉害,可是没有押韵,这个理由,足够他们将张风淘汰掉了。

其他的四个评委中,三个也给出了相同的理由。

剩下的一个,见压倒性的评价,他也象征性的投了张风。

台下的wawa这时也露出了笑容,还好还好,最后还是她笑到最后。

至于选手打分,她一点也不担心。

就凭刚刚张风的群嘲,选手就不可能会给张风高分。

张风在台上双臂环绕,淡定的看着台下,刚评委们打完分后,张风已经不抱什么期待了。

这些人为了赢,真是不择手段啊。

不过,他不着急,现在就跟他们吵起来,太无趣了。

等着吧,有他们哭的时候。

当宣布结果时,wawa也站在了台上,一副天下第一的样子,似乎是对结果很有信心。

果然,双方的比分放出来后,wawa以压倒性的分数赢了张风。

当主持人问起张风这次感受如何,张风扫了一眼现场,临走前说了一句菜鸡互啄。

之后便将话筒还给了主持人,直接离开了现场。

选手们这时更是毫不掩饰的对着张风比着下竖的拇指,朝他发出嘘声。

更有甚者,嘲讽张风输不起就不要来等等这些话。

离开舞台的张风并不知情,就算知道他也懒得跟他们这些人去吵。

出了大门后,张风摸出裤子口袋里一个微型摄像头。

他笑了笑,还好他有先见之明,这次带着设备出来的。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录制场馆,心中暗道。

“希望你们播出不要太过分,不然可别怪他的爆料了。”

回到家的张风,简单的吃了点东西。

随后,他便把秦笙笙后天比赛要用到的歌曲给制作出来。

而他的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响个不停。

张风好奇的拿出手机,谁给他一下子发这么多短信啊?

定睛一看,全是银行卡的到账信息。

最高的有二百万,最低的也有八十万。

紧接着,一条条感谢地短信塞满了他的短信库。

张风这才意识到,这是他之前参加城市之声的酬劳。

一共两百多感谢短信,张风也实在看不过来,只能先放到一边。

而这一回,他城市之声的酬劳加一起扣除税后,他拿到了一千多万的酬劳。

现在他银行卡的余额已经有了五千万了,很好,离他开娱乐公司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张风之后将曲子发送给秦笙笙的邮箱,又像往常一样,开启直播。

没一会儿功夫,张风的直播间就有了几万人在线。

老粉也在这时候问出了问题。

“老张,这忙啥呢,鸽了我们一天。”

“是啊是啊,你不会背着兄弟们跟秦笙笙搞对象吧?”

“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张风看的哭笑不得,这都哪儿跟哪儿啊。

为了不让他们越说越离谱,张风也告诉了水友们,他去参加龙国有说唱的节目。

龙国有说唱?就是那个风评不太好,选手满嘴国粹的那个,播出不停消音的那个?

大家也问起了成绩如何?

张风神秘一笑,暂时还不能告诉他们。

只说是等播出后,就全都知道了,反正呢,绝对不会让水友们失望。

他参加的这一期绝对会是收视率最高的一期。

大家也被张风自信的话给勾起了好奇心,张风怎么这么有信心?

难道是他在节目里大杀四方,没有一个人能在rap上是他的对手?

不过想想张风最近的作品,这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啊。

尤其是之前那首夜曲的rap,跟他们听到完全不一样,完全就是吊打国内一众说唱。

张风直播的时间很快就结束了,今天也没什么乐子。

但后天,就是假面唱将的最后一期了,张风下播后也早早地睡下。

明天,将会是他穿越后第一次最耀眼的时候,他会让所有人为他大吃一惊!

他也会告诉所有人,网络歌手,从来!都不该被任何人瞧不起。

如果还有这种想法,那最好是能先打败他张风,才有这个资格!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端午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6月8日到6月10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十年网络歌手:开局得罪蘑菇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