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本书作者挽橘。
【不想听作者发牢骚的话,这章跳过就是了,愿意的话就当听个乐子】
【啊对了,订阅很重要,订阅将决定本书命运,订阅越多爆更越多】
【晚上上架,尽量爆更2W,因为之前这书的确遇到一些困难……让我删改了挺多次的,叹气TAT】
【首订是我判断后续日更量的依据哦,首订300,日更1W,首订400,日更1W2,首订500,日更1W4,以此类推,最高日更2W字】
我在写这本书的时候,的确遇到了不少的困难。
最初灵感来源于史密斯夫妇,我当时就在想,这部电影相互博弈碰撞出来的节目效果很好看,如果变成真人秀会怎么样?
导演以为自己请来了个菜鸡,但事实上人家是真特工!
哈哈哈哈哈,就很奈斯。
于是有了这本书。
作者本人呐,比较喜欢那种势均力敌的爱情,棋逢敌手,大概会很有意思。
所以我不是很想写男主单方面牛逼,把傻白甜女主收入囊中。
我希望两人是势均力敌的,在博弈之中互相欣赏,随后爱上彼此……当然终究是男主要强一点。
所以这本书出现了。
不过,依旧有许多的问题需要去克服。
比如,男女主不能真的杀人。
那我这笨蛋脑瓜子能想到的就是……你们所看到的这样了,的确不行。
许多BUG无法修复。
我能做到的,也就只能是将这本书我最初想要展现出来的东西写出来。
不管是人设反差,还是整活儿,还是信息差的期待感,亦或者是男女主在每次任务中的精彩反转。
这本书其实最开始的数据是不理想的。
娱乐,首时60V才有能写下去的可能,但这本书的首时并不理想。
但当时有个大佬砸了我几千鲜花,又给了我三千VIP打赏。
这件事情,我到现在也依旧记得。
在飞卢写书的确很不容易呀,跌跌撞撞摸索了一个月,也只是勉强摸清了市场,终于可以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了。
其实好多次都是想要放弃的。
作者我呢,一直都是一个左右摇摆不定的人。
每次看到鲜花涨幅,我就会开开心心,屁颠屁颠的跑去更新,然后觉得自己写的东西一定棒极了~
可有时候看到数据不涨,就会觉得是不是自己写的东西实在太臭。
各种怀疑人生啊……我裂开了。
但我依旧感激每个读者的反馈。
有你们的存在,我才会变得越来越好,一次次得到改变,进步,提升。
我也相信有你们的支持,我会变得越来越好。
啊,还是感谢一下每个支持我的读者,你们的鲜花、月票、评价票都是作者前进最大的动力!
聊聊我为什么会成为一个作者吧。
其实是因为一个人。
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一个人。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交车上,简单的短发,白净的脸,看起来很阳光。
当时他手里拿着一个手机,坐着看,站着看,走着看,我很想提醒这位兄弟,同坐有个女孩已经注意他很久了,但他看的很认真,所以我也没好意思打扰。
或许。
手机里有什么十分重要的事情吸引他吧。
我是这么想的。
然而。
下车的时候。
我却发现我跟这个男生是统一战线,和他并排站在后门等待下车的时候,我当时不经意间瞟了一眼,有些惊喜地发现。
这个男生的手机上显示的画面,我十分熟悉。
“你也看斗破么?”我下意识的忍不住问。
刚说出来,我就社恐了,生怕自己得罪了人。
毕竟我们完全不认识啊喂!
我这么突然搭话,是不是显得有些唐突了?
直接无视的话也不好……这也太不礼貌了。
我是个特别自卑的人。
所以心里也十分铭感。
我以为自己会被无视。
可是对方很诧异的回头看了眼我一眼,用不确定的语气开口,“是啊,我看的是陡坡,怎么你一个女生也看吗?”
听到他的询问。
我心里松了口气,对他的好感度也是直线上升,用力点头回答:
“我也看了,谁说女生不可以看陡坡了?我跟你讲,我还看很多同类型的小说呢,对了,你看到哪里了?”
我因为身高比他高的原因,昂起头来,可以说是能够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兴许是对自己的身高的不自信吧。
他居然是你点了一下脚尖,有些不服气的回答:
“我看到主角融合异火了,你可能不知道,特别厉害!”
这句话里带着一种自信,好像笃定我看的没有他远似的。
对,一般女生看书的速度是不及男生的。
可是我不一样啊。
我嘴角微微上翘,有些得意的说:“你怎么才看到那里啊,我都已经看到了……”
后面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
就记得,那天我很开心。
空气很好。
阳光也很温柔。
我跟那个男生说到最后,聊着聊着就都笑了。
都很满足。
总之,我跟他就是这样认识的。
这是一个在平日里有些沉默寡言的男生,模样虽然长的文静清秀,还带着一种女孩子的感觉。
但事实证明,他其实是一个人来疯。
几人相约出去玩,他可以一天不说一句话,但如果是和认识的人相约出去玩,他却可以一个人说一天的话。
看着他滔滔不绝的样子。
我有时候就在想。
他女装的样子应该会很好看吧?或许比女明星还要漂亮,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子。
都让我着实羡慕。
“怎么又用这种眼神看着我?”
他用古怪的目光把我从思绪里拉了出来。
为了不让他知道我在想什么。
我只是吐了吐舌头,故作玄虚:“要你管,我想什么关你什么事情。”
随机。
我就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时间过得很快。
我跟他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铁了。
几乎是无话不谈的好兄弟。
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看网络小说。
事实上,身边的人也很爱看网络小说。
大家都很喜欢,在那个时代,只要是有手机的,就会看,没有手机的,用MP4也会乐此不疲。
但后来,网络小说就被人逐渐戴上有色眼镜了。
讽刺的是,这些人过去往往都看过网络小说。
我跟朋友都没有放弃网络小说。
也没有放弃过彼此。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突然冒出来问我:“你说,我们要不要也试试写网络小说?”
我当然同意了,于是我们一起写起了小说。
进入了这一行,才知道一切有多么的不容易。
不管是设计剧情,还是大纲走向框架控制,亦或者是词语积累,光是看书……我们也已经失去了最初的乐趣。
突然有一天,他告诉我:“小橘子,我可能没办法陪你一起写小说了。”
对此,我是有些不理解的,“为什么?”
那天,我们在外面吃烧烤。
似乎是喝酒多了,他的胆子也壮了起来。
终于鼓起勇气跟我说:“因为我的年纪已经不小了,我曾经说服过我的父母让他们不要阻拦我这个梦想。”
“可是现在,我已经快二十六岁了,我是个男人,我真的要考虑成家的问题了。”
他的语气有些颤抖,显然透露着几分不甘。
我有些吃惊。
但也在意料之中。
不过,其实这或许就是多数普通人的最终归宿吧。
忠于梦想,终于梦想。
多少都是要去跟生活对线了呀。
从那天到现在。
我已经整整三年没有见过他了。
那个热爱网文的少年,终究是没能抗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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