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靓坤接起电话,语气中满是愉悦。
山鸡马上自报姓名:“坤哥,我是山鸡啊。”
山鸡?
靓坤眼中闪过一丝疑惑。
八竿子打不着一回,今天怎么突然给他打电话了?
这个大佬B又作什么妖?
难道又是借钱?
管他有什么事,量大佬B也不敢打他生意的主意。
靓坤看着手里的账单又恢复开心,满不在乎的问道:“有咩事啊?”
山鸡听到靓坤的心情很是不错,于是便开门见山:
“坤哥,有空来铜锣湾丽人酒吧玩一下呀。”
“B哥有笔大生意要跟您谈一下。”
靓坤愣了一下。
山鸡的意思是。
大佬B找他谈生意?
还要让他去铜锣湾?
靓坤笑着的脸,一下阴沉了起来。
妈的!大佬B算个什么东西?
多少年前,靓坤跟过大佬B一段时间。
那时候的靓坤,喊大佬B一声B哥。
而现在的靓坤,早就不是当初那个,追在大佬B屁股后面跑的人了。
大佬B还敢对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真拿他当软柿子捏了?!
这些年,明里争暗里斗,还真以为斗不过他?
靓坤咬牙切齿,心里冷笑一声。
“那就去看看,大佬B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啊。”
靓坤瞬间又笑起来应道:“好啊,我有空一定过去,好-好-商-量!”
山鸡应了几句便挂断了电话。
靓坤将手机扔在桌子上,翻了个白眼。
大踏步走出办公室,降火去了。
……
之后的几天。
铜锣湾这边。
《林氏周刊》持续火爆。
《林氏周刊》背后的的创办人。
更是引起了整个港岛的疯狂议论。
“听讲呀?《林氏周刊》创办人系林文!”
“卧槽!嗰个新扎职嘅红棍?”
“我嘞个扑街!他还血洗过那个咩……夜色酒吧呢!”
一时间,林文创办了《林氏周刊》的事情,在整个铜锣湾传的沸沸扬扬!!
甚至被有心的记者听去,上了报纸。
佯传林文要垄断香港杂志市场。
没过多久,林文的大名就传遍了整个港岛。
紧接着。
林文卸了刀仔陈双臂、做掉巴闭、血洗夜色酒吧、杀了笑面虎……
所有的事迹都被一一挖了出来。
圈内,人声鼎沸,妇孺皆知。
甚至。
人传人,越来越离谱。
说林文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拥有一手神功和金刚不坏之身哩!
林文在整个港岛名声大噪。
还有了一个外号。
人称,“杀神”。
当年陈浩南名噪一时时,被称为铜锣湾浩南!!
而现在的铜锣湾,除了浩南,又有了一个杀神。
那便是林文。
“杀神”的称号,也传遍了港岛的每个角落。
而此时。
荃湾一家酒吧内。
吉米正坐在办公室内看着《林氏周刊》的售卖数据。
突然手机一阵振动。
吉米视线没有移开,直接将手机放在耳边:“你好。”
“吉米,是我,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电话中的声音很是随和,“听说你跟杀神林文正在合作。”
“明天上午十点钟,有骨气,帮我邀请一下。”
“你放心,等我成了话事人,好处自然少不了你的。”
吉米愣了一下。
他跟林文,只是生意上的合伙人。
其他方面,没有任何交集。
随后吉米便是反应过来,反正他只是个传话的。
对他自己本身也不会有多大影响。
于是答应下来:“好哇。”
简单客气几句之后便挂断了电话。
吉米盯着手机感叹。
争做话事人,真是麻烦。
还是简简单单搞个生意,痛痛快快赚个钱自在。
……
翌日清晨。
早上九点钟。
太阳早已高高挂起。
吉米仔循着地址,来到了铜锣湾百德新街的一家夜总会门前。
这还是吉米第一次来到林文的地盘上找他。
下了车,只见诺大的夜总会门口,零零星星停着几辆豪车。
还有林文那辆老旧的黑色桑塔纳。
看来林文在这里。
吉米走进夜总会大门。
柔和的音乐响着。
在橘黄的灯光下显得更加舒缓。
装修风格倒是跟和联胜的夜总会差不多。
见到吉米,一小弟礼貌迎上来。
简单交谈几句后,在小弟的指引下。
吉米来到了二楼办公室门前。
随后敲了几下门:“文少,是我,吉米。”
“请进。”
吉米轻轻推开门。
忽然眼前一亮。
宽敞的房间内,所有物品整齐摆放着。
地板上干净的反着光。
林文正坐在椅子上跟身边的人说着什么。
背后半开半掩的门窗透过一束光,打在林文棱角分明的脸上。
有种说不出的凌厉感。
“吉米,你来了。”林文笑着问候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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