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周刊》定价20块一册,除了成本之后,一本净赚15块。
这一次出货五十万册,直接净赚了七百五十万!
如果一个月发布四本周刊,一个月一百多万的销量……
吉米仔突然有些惊喜的说:“那文少一个月直接就能赚一两千万啊!”
贩卖颜色杂志竟然比拍颜色电影更赚钱!
拍一部颜色电影,大概也能赚个一两千万。
但是电影投入成本高,废的时间和精力要远远大于颜色杂志。
而且现在的颜色电影,极难存活。
尺度太大,完全投入不了市场。
尺度稍微小一些,稍有不慎就会入不敷出。
所以相比之下,在A货市场上。
颜色杂志确实是一种不错的赚钱方法。
卖的好赚的多,卖不好赚的少,仅此而已。
很少有亏本的现象出现。
林文选择从颜色杂志下收,的确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不得不说,林文在做生意方面,是相当有头脑的。
吉米仔不禁心里感叹,幸亏当初答应了下来。
每个杂志也就最开始的时候忙一些,瞻前顾后。
之后的第二次、第三次……根本不需要废多大力。
一个月轻轻松松赚一两百万,很划算的。
吉米弯着眼睛看着天空。
早上的太阳缓缓升起,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正如这两天的《林氏周刊》,火势迅速蔓延。
火爆了整个港岛。
正在杂志卖的如日中天之时。
与之相反的是。
百德新街一家夜总会内。
二楼的办公室中。
却安静得很。?
林文淡定的坐在椅子上,挑选着下一期周刊的样刊。
只听一阵脚步声。
“咚咚咚!”
敞开的门,轻轻响起了三声敲门声。
大头拿着一个账单大踏步匆匆走过来,递到林文面前。
语气中尽是难以掩饰的惊喜之情:“大哥,真不愧是你!”
“这才短短两天,咱们这边进账就将近八百万了!”??
林文淡然一笑。
这两天,他也对市面上的行情有所观察。
杂志火爆的事情,早在他预料之中。
只是没想到,一期杂志就赚了这么多钱。
这样下去的话,起码三个月内,每个月都会有几千万的收入。
而且这段时间,已经有不少人慕名而来,想要跟着他混。
现在赚到了钱,人手又能扩充好几倍了。
林文翻看着样刊的手没有停,笑着说:“拿出八十万分给吉米仔,让他好好做。”
“另外,再拿八十万分给靓坤。”
给靓坤?
大头有些疑惑。
为咩要给靓坤?
只不过是用了他闲置的场子而已。
难道还要感激他吗?
再说了,靓坤也不是缺钱的主。
根本不需要给靓坤分钱啊。
大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道:“大哥,为咩还要给靓坤钱呀?”
林文手上的动作停了停,冷冷的笑了一声说:“靓坤还有用。”
“利用靓坤跟大佬B狗咬狗,我们坐观成败。”
“否则的话,一旦靓坤和大佬B联合对付我,事情就会变得很棘手。”
大头明白过来,应了一声便去着手准备。
傍晚时分。
旺角一家酒吧。
大头提着一个手提箱走进大厅。
酒吧内的小弟注意到门口处。
一个魁梧的壮汉走进来。
身上紧绷的短袖将肌肉的线条衬托的额外明显。
凶神恶煞的脸上,透着杀气。
粗大的手上提着一个手提箱。
看表情完全像是来闹事的。
看行头,倒像是来做生意的。
一小弟凑近问道:“您好,请问有咩事吗?”
“坤哥在吗?我找坤哥。”大头的声音很是平静。
那小弟见没什么威胁,便把大头带到二楼办公室门口就离开了。
站在门口,只听一阵女的声音传来。
“坤哥,一会该来人了。”
“咁大你唔爽啊?滚吧!”
大头刚要敲门。
咔嚓——
门从里面打开,迎面走出来一个满头大汗的女人。
大头直接越过女人,敲了几下门推开。
凌乱的房间内,靓坤正整理着裤子。
旁边的桌子上,一本熟悉的册子开着。
靓坤闻声转身,认出了大头:“你不是阿文身边的人吗?”
“是,坤哥。这是我们大哥给你的分成。”大头说着将手提箱交到靓坤手上。
靓坤怔了一秒。
最近林文的《林氏周刊》爆火的事情他也听说了。
前两天还派人去买了一本。
效果的确够劲爆。
他看了都蠢蠢欲动。
他把场子借给林文也是出于私心。
没想到,林文刚赚到钱就给他送了分成。
林文这个人,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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