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综漫:中二日记成真,全都疯魔了 013 第二篇日记!

“一千年太过久远,五条家有记录的也不多。”

“比较出名的都在这里了。”

五条悟拿来一份文件递给夏油杰。

“五条家不管你?让堂堂五条家主勾结我这个诅咒师?”

夏油杰随口道,拿起资料一个个翻看。

“嘁!老子可是最强!”

言下之意,他们想管也管不住。

“不要欺负弱者啊。”

“……”

然后就是一阵沉默。

“如果当时我能理解你的……”

“没有如果。”

夏油杰否定了他的假设。

闻言,五条悟眯起眼睛。

当然,绑着眼罩也看不出来。

“所以你打算跟那个日记作者走?”

“为什么不呢?”

夏油杰耸耸肩。

“哪怕他是假的?”

“他是真的。”夏油杰强调。

“更何况。”

“我已经做好读几百万本书的准备了。”

“你变了!!!”

五条悟大惊失色,“你要脱离文盲的范畴,去念书了!?”

“不要啊!保持文盲的姿态不好吗?!”

“这样杰就永远比不过我了!毕竟我可是最强!”

夏油杰:……#

谢谢,‘文盲’两个字不用一直说的。

好想宰了某五条姓男子:)

‘算了算了,脑花的事情更重要——’

“哈哈哈笑死我了,文盲?倒霉蛋!笑死了哈哈哈哈!”

忍——

忍个屁啊!

“食我咒灵狂突啦衰仔!”

噼里啪啦。

叽里呱啦。

咚咚咚咚。

终于,拆了几栋楼后,两人继续友好谈话。

夏油杰点了点文件里一个人的资料。

“看来我们想的一样!”

“但是,这份资料基本没用。”

夏油杰摇摇头,把文件塞回去。

“如果他真的存活千年不被发现,要么是他躲得太好,要么能操控人心在背后算计,总之,千年前的一切跟现在的他关系基本不大。”

“黑绝么?”五条悟笑了,

“不过也有可能用超级变身术取代别人的身份?”

“听起来越来越像火x忍者,所以你是说这个脑花也想救妈?”

“噗——那么久没见,杰你冷笑话说的更好了!”

“安心,六眼之下,无处可藏!”五条悟指了指自己的眼睛。

“……日向家那么多白眼也没发现黑绝啊。”夏油杰没忍住吐槽。

“我可是最强!白眼算什么!”

“……好吧,那就当是后一种情况了。”

两人又交流了一阵,随后各自分开。

‘短时间内想找出苟了千年那个老银币有点难。’

夏油杰心想。

‘希望有下一次日记更新,能从中找到些线索吧。’

……

百鬼夜行之后,热度越来越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官方各部分下场都停止不住,反而闹得更厉害了。

最火热的时候。

白泽打开系统面板。

有几项能力已经到达满值。

“分身,推演,水镜术,再加上我的无限宝库。”

摩挲了下手指,白泽思考下一步该做什么。

“系统给的期限每十天必须发布一篇日记,可以等脑花觉得万无一失,没人能找到他的时候再发。”

比起前半生已经被曝光得差不多,社死过的夏油杰。

“让脑花算计被揭露,丢大人,岂不是更爽?”

“再加上我还能画出水镜,实时观看脑花的精彩神色……”

说着说着,还没有看到那些画面,白泽心里都爽得要死了。

“不对,迫害的不能只是脑花!”

他打开日记本。

唰唰唰!

“其他人不用管,脑花必须用涮的,真人必须沿着缝合线剪开!”

“还有两面宿傩……那么炸裂的剧情不能只创我一个人!”

……

……

自从平安夜后,许多人都期待还有第二篇日记的发布。

日记日记,应该日日都记!

怎么能只有一篇?

最期待的莫过于咒术师们。

他们恨不得马上知道那千年老银币的消息,上门给他送个御三家术式套餐!

第二期待的,居然是异能力者们!

异能力者:对对对,我们是没什么用的异能力者!

你有本事说,有本事解释清楚啊!(咬牙切齿状)

白泽:别急,我看看,一二三……还有好久轮到你们,慢慢等。

异能力者们:我歘你@#%%*!

在万众期待中。

‘叮’的一声响起。

熟悉又陌生的文字浮现出来。

【XXXX年XX月XX日,天气·雨】

【外面在下雨。】

【我在家里思考了很久,都没想明白一件事。】

想什么?

有什么事情需要想那么久?

众人和众非人盯着身前的文字,表示他们还是很好奇的。

【话说,夏油杰为什么不把天元吸收了?】

“竟然敢侮辱天元大人!”

好强的女人顿时炸了。

“等等莳绪,那是咒术界的天元,不是我们的天元大人。”

雏鹤连忙拉下好姐妹。

“哈哈,好像是听说过咒术界有个特殊的存在,也叫天元。”

宇髄天元从记忆里挖出来这件事,解释道。

“原来如此......不是天元大人就好,那就随便他们吧!”

“他肯定没有我们的天元大人帅气!”

“那是当然!”

“……”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十一看书天天乐!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10月1日到10月7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综漫:中二日记成真,全都疯魔了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