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综漫:开局鑢七实,加入聊天群 第六十章 新的风暴已经出现

综漫:开局鑢七实,加入聊天群:第六十章 新的风暴已经出现

“老东西,该下地狱的是你。”

孙悟空闪身出现在帕斯塔身前,随后就拍散了史拉格的气功。

“你说什么?!”

衰老一直是史拉格心中的痛。

只要有手下敢在他面前提起,史拉格都会直接杀了。

更别说区区一个...

史拉格原本狰狞的表情顿时变得惊恐万分。

......

界王,是巡查银河的‘神’。

他们算不上强大。

但发生在银河内的任何事情,通通瞒不了界王。

北界王是管理银河系北边的界王。

他虽然不强,但是创造界王拳和元气弹这两个强大的招式。

当然,他现在不一定有创造出来。

北界王有着一对触角,可以感知到银河系的任何角落。

“是史拉格,他怎么会......等等,他去的是地球?那没事了。”

本来看着有恶人来到自己的地盘,北界王是很紧张的。

因为他不是史拉格的对手,而且一般情况下,界王是不允许去下界的。

但是在看到史拉格直径去地球后,他直接松了口气。

地球,本来是北银河中很偏僻的星球。

不仅武力值底下,科技也很落后,居住在上面的人类更是愚昧,就连银河巡警都曾想把地球上的生物灭绝。

但就在前段时间,地球进入了北界王的视线。

全因那个召唤了超级神龙的叫做孙悟空的赛亚人。

本来,北界王也是不清楚超级神龙是什么的,但在第七宇宙中有号称无所不知的祖诺,北界王就是从祖诺那里得到了想要的情报。

得到关于超级龙珠的情报。关于孙悟空的事情,祖诺也是说不上来。

关于地球,北界王之前一直不敢去‘看’。

听闻他知道,像是孙悟空这样的强者,是可以察觉到他的窥视的,如果惹得孙悟空不高兴,直接杀到界王星把他干掉也是有可能的。

要知道现在的赛亚人,风评可好不到哪去。

趁着史拉格的入侵,偷偷地看一下应该没事吧......

“呀,虽然只有几个人,但地球的战斗力也可以在宇宙中排的上号了吧。”

“那个女人是谁?好厉害的样子...唔?地球上竟然也有那美克星人?”

“掠夺元气!?好霸道的招式,不过,也不是不可以改一改。”

他看到了帕斯塔不是对手。

内心激动万分,终于可以摸清楚孙悟空的实力了!

但是,孙悟空只是轻描淡写的一个气功弹,就把前宇宙帝王史拉格打得尸骨无存。

“这个赛亚人......难道要成为下一个弗利萨?”

“你刚刚说的是,赛亚人?”

不知什么时候,比鲁斯三人已经悄然来到了界王星上,他们本来想开口的,却听到了北界王的自语。

在听到赛亚人的时候。比鲁斯便忍不住出声了。

他记得前些年的时候,已经让弗利萨去把赛亚人灭了啊,难道他没有听话?

“比...比鲁斯大人!维斯大人!还有......”

北界王吓了一跳。

这里何德何能,能得到两个大人物的光临。

不过,北界王不认识库罗诺娅,但看她和比鲁斯、维斯相处并不拘谨,便知道库罗诺娅也是一个大人物。

“我刚刚听你说,赛亚人?”

比鲁斯又重复了一遍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北界王终于注意到了,连忙点头:

“是的,有一个赛亚人在地球,和一个那美克星人对峙......”

“不,应该说,赛亚人把那美克星人杀死了。”

“哦?”比鲁斯稍微来了兴趣:“你说的这个那美克星人,是战斗型的吗?”

虽然赛亚人是战斗民族,但比他们强大的种族并不是没有。

比如冰冻恶魔,又比如战斗型的那美克星人。

只是他们不是‘战斗民族’。

“史拉格不仅是那美克星人,还是传说中的超级那美克星人。”

比鲁斯还想接着问下去,却被库罗诺娅打断了:

“你说的那个赛亚人,是不是叫孙悟空?”

“是啊......”虽然不知道库罗诺娅的意思,不过北界王还是点了点头。

“孙悟空......史拉格......”

“乱了乱了!历史完全的乱了!”

库罗诺娅来回踱步,心里恨死这个搅乱时间的人了。

如果让她抓到,绝对要放逐时间裂缝去和德米古拉作伴!

“时间界王神,你认识这个赛亚人?”维斯问道。

“算是吧,不过我认识的是其他时间线上的他。”

库罗诺娅痛苦的捂着脑袋:“在我的记忆中,这个时期的孙悟空一点都不强大,史拉格也不会来地球,就算来了地球,孙悟空也打不过他,更别说把他给杀了......”

“这是时间的后遗症?还是说形成了新的历史?”

“既然地球出现了异常,那比鲁斯大人,我们就直接去地球吧。”

比鲁斯点了点头。

他本来想说要直接破坏那个赛亚人。

但看库罗诺娅似乎很熟悉,这个赛亚人还是历史的重要人物,那就不破坏了,等会儿随便找个理由吧。

......前提是,那个赛亚人识趣。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综漫:开局鑢七实,加入聊天群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