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nba:打架我带个球很合理吧? 第七章 队内对抗赛开打!活塞五虎要发威了?(求鲜花评价票!)

第七章队内对抗赛开打!活塞五虎要发威了?(求鲜花评价票!)

说这句话的是小王子普林斯。

他作为活塞队的前锋球员,他的防守能力十分的出众。

他的一双长臂,通常都会让对方的球员不胜其烦。

此时的他看到如此嚣张的叶轻尘,实在是看不过眼了。

虽然叶轻尘在这之前展现出了他无与伦比的进攻和防守的天赋。

但是那毕竟只是单挑比赛。

而篮球比赛是五个人的,不是说你一个人的实力强就可以的了。

所以,当所有人将目光聚焦到普林斯的身上时,他一脸愤怒的对着拉里布朗说道:

“嘿!主教练,我觉得应该开展一场队内对抗赛!这样的话,才会将我们的实力完全的展示出来!”

拉里布朗听完普林斯的这句话之后,也是眼前一亮。

是啊,虽然叶轻尘的单挑实力很强。

可是打全场比赛可就不是靠个人能力的了。

要知道,活塞队之所以这么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整体能力很强。

而不是说他的个别球员的个人能力十分的出众。

殊不知,当普林斯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轻尘的嘴角开始抑制不住的开始上扬了。

这就是他想要的结果啊。

打队内对抗赛好啊!

刚才是一个接着一个打,没有一点意思。

现在好了,他们一起上了。

那就可以轮番的教他们做人了。

此时正是开外挂的时候,叶轻尘当然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

尤其是在拉里布朗的面前,一定要将他打怕,让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到底有多强。

让他没有办法忽略自己。

拉里布朗果然在第一时间就对着全队的球员说道:

“普林斯说得没有错,篮球是五个人的!”

“现在开展队内对抗赛,你们首发五虎要好好的让这个菜鸟知道你们的实力!”

拉里布朗一锤定音,让大本等人十分的兴奋。

单挑打不过,那群殴没有问题了吧?

此时普林斯和面具侠汉密尔顿双双递了一个眼神给大本和奥库。

显然,他们要在对抗赛上让叶轻尘好好的感受什么叫做真正的比赛了。

分组很快就分好了。

队内对抗赛的分组也是默认的,主力一队,替补一队。

主力的五个分别是:

昌西-比卢普斯,理查德-汉密尔顿,泰肖恩-普林斯,梅米特-奥库,本-华莱士。

而因为叶轻尘的出现,叶轻尘当之无愧就是替补阵容的其中一员了:

克利斯-威廉姆斯,迈克-詹姆斯,查基-阿特金斯,艾尔登-坎贝尔,叶轻尘。

说实话,叶轻尘对于自己这个替补的队友,还真的是一个都不认识。

如果不是因为认识首发的五个球员,叶轻尘还真的是不好辨认。

而对抗赛的替补队其他的队员,此时也是十分的无奈。

他们根本就不想要打队内对抗赛。

尤其是现在叶轻尘已经拉了这么多的仇恨了。

那五个主力的球员肯定会出手很重的,他们替补队甚至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能够获胜。

别说获胜了,可能比赛一开始就要充满了对抗。

这些替补球员甚至都想要给主力球员纳投名状了。

就是把球都给叶轻尘,让他在对方的禁区好好的享受一番。

比赛正式开始!

虽然是队内对抗赛,但是也是配备了三个的裁判。

这些裁判都是球队里的助教担任。

说实话,叶轻尘对于跟自己一队的这些替补球员还真的是没有什么印象。

他对自己的这些队友说道:

“如果你们不想赢球的话,你们可以把球交给我!”

叶轻尘的话无疑让他的队友感觉到了羞辱。

虽然他们对于取胜主力队没有任何的想法,但是被一个菜鸟这么轻视。

他们还是不能忍的。

“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了!”

迈克詹姆斯这么说道。

跳球环节,叶轻尘轻松跳赢。

威廉姆斯控球过半场。

一顿的指挥交通之后,要求叶轻尘给他挡拆。

叶轻尘上前挡拆之后,直接出现在了三分线外。

而此时的威廉姆斯也是看见了叶轻尘三分的精准。

直接将篮球回传给了叶轻尘。

“nice!”

叶轻尘接球直接出手三分。

这样的出手选择让拉里布朗眉头紧锁。

可是叶轻尘却是轻松的命中了。

3:0!

主力阵容并没有扑出来防守,被叶轻尘这一个冷箭直接打懵了。

大本狠狠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他还是忘记了叶轻尘的三分如何精准了。

比卢普斯控球过半场。

一阵指挥交通后,将篮球传给了内线要位的大本。

防守大本的还是叶轻尘。

大本接球运了一下之后,再传到跑出空位的汉密尔顿。

后者接球出手,稳稳命中中距离。

3:2!

这次的进攻配合,让拉里布朗十分的满意。

下一个回合,叶轻尘内线要位,迈克詹姆斯将球传给了叶轻尘。

后者一接球,大本和奥库就直接包夹了过来。

而且动作很大。

大本甚至直接一巴掌打在了叶轻尘接球的双手上。

“欢迎来到NBA,菜鸟!”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nba:打架我带个球很合理吧?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