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应聘做主角,从港综开始 42. 耀哥是好人嘛

张耀宗把债券交到鲁滨孙手上。

他艺高人胆大,根本就不怕鲁滨孙毁坏债券,以他的能力,完全有能力在鲁滨孙动手前把东西抢回来。

而且这债券还得鲁滨孙出力才能换成现金。

熟悉的文件包入手,鲁滨孙仔细查看起来,越看越心惊。,

“竟然是真的!!”

“你到底怎么找到的??”鲁滨孙惊的忍不住开口,一旁钱文迪闻言心头涌上一股挫败感。

自己进赤柱努力这么久才知道债券的事情,而现在张耀宗出去三天,就直接把债券弄到手了!

两者一比较,挫败感更加无以复加。

钱文迪坐在地上,眼中满是迷茫。

刘耀祖要的债券已经被张耀宗拿到手,自己现在该怎么办??女朋友和阿智还在刘耀祖手里,怎么救他们??

心里一片迷茫。

那边张耀宗从鲁滨孙手里拿过债券得意的嘚瑟道:“当然是真的,我这运气不错吧。随手一捡就是三亿,还顺便捡了一些现钞,大概几百万左右。”

钟天正听得羡慕的流口水,凑过来舔着脸道:“大佬,以后有这种捡钱的机会能不能带上我,我不贪的,能捡点大佬你指缝里漏出来的就行。”

张耀宗上下打量了他两眼,遗憾的摇头。

“你这条件差了点,这种工作不适合你。你还是在赤柱好好蹲苦窑,多学点才艺,以后我要是听到谁要创业,让他们带上你。”

“好啊,好啊,我不嫌弃的,大佬愿意给我指路就行。”

不管钟天正,张耀宗有晃晃手里的文件包,对鲁滨孙道:“怎样,考虑一下帮个忙?”

鲁滨孙苦笑道:“就算我愿意帮你也没这个能力,我现在连赤柱都出不去,怎么帮你。”

张耀宗上下看了他两眼,“出赤柱嘛。这还不简单,就这么说定了,有时间我带你出去,你帮我把债券搞定。”

鲁滨孙这人还是很有用处的。

他本就是商会会长,对做生意的事情门清。

张耀宗以后想要搞钱,说不定就能用上他,所以才会给这老头放上三亿的债务。

作为后来人,穿越者。

张耀宗是知道很多这个时代的赚钱机会,可他不会做生意啊,所以这种人才能留着就留着。

但是要弄鲁滨孙出去的话,先要搞定刘耀祖才行。

有刘耀祖盯着,鲁滨孙就算出去了,也会被盯上,做不了事情。

要弄倒刘耀祖,就要用到梦娜。

张耀宗摸了一下下巴,眯着眼睛,思路越来越清晰,最后忍不住嘀咕。

“我怎么出去浪一圈就铺出这么一条线??我这么厉害的吗?”

鲁滨孙听到他的话却是眼前一亮,没立马答应而是道:“你只要能把我弄出去,我帮你把债券换自然没问题。可是……你可能不知道,刘耀祖为人阴险狡诈,卑鄙无耻,比你……”

张耀宗听不下去了,一个眼神过去,鲁滨孙立马打住改口:“比你肯定是比不了的。你是好人嘛。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让人对我动手,就是因为没有得到这三亿债券,现在债券落到你的手里,他一旦收到消息,我绝对会被他派人暗杀。”

张耀宗点点头,这种情况他想到过。

鲁滨孙继续道:“所以,我帮你的前提,你得先帮我把刘耀祖扳倒才行。”说道这里,鲁滨孙浑浊的眼睛像是要放光似得,还是仇恨的光芒。

这些张耀宗都知道,也准备这么做,“扳倒刘耀祖??行啊,既然你加条件,那我也加点条件。我帮你扳倒刘耀祖,帮你和你女儿报仇。而你以后要帮我照看生意,尽心尽力,直到换完我三亿赌债为止。”

鲁滨孙眉头皱起,“三亿赌债不是有债券……”

他话都没说完,张耀宗晃晃手里的债券,再次强调道:“我的。”

鲁滨孙明白了他的意思,也不强求,他现在活着的动力就是报仇,只要张耀宗能帮他,他剩下的人生给张耀宗打工又如何?

“好!就这么说定了!”

鲁滨孙伸手和张耀宗握了一下,两人约定好,旁边一直听着钱文迪,原本迷茫的双眼明亮起来。

“耀哥……”

钱文迪凑上来,讨好的笑道:“耀哥,你们要对付刘耀祖我可以帮忙。我其实就是刘耀祖安排进来的。”

钱文迪投敌,把一切都交代出来。

然后道:“现在我女友和好友阿智都在刘耀祖手里,我没办法,只能听他的吩咐进入赤柱接近鲁滨孙。”

“耀哥要对付刘耀祖,我给你打先锋!”

张耀宗白了他一眼,不屑道:“说那么多,不就是想让我帮你救女友嘛。”

目的被识破,钱文迪也不尴尬,凄苦道:“我已经走投无路了,只能靠耀哥你了。我得罪了钟楚雄雄sir,他断了我一切和外面接触的机会。除了你,我是在想不到还有谁能帮我。”

“耀哥,帮帮我!”

张耀宗拍拍他肩膀道:“早这么说不就得了。”

“帮你可以,当然我也不会无偿帮你,我又不是圣母玛利亚。”

再次有了救好友和阿智的机会,钱文迪激动的道:“我知道,我不会让耀哥你白忙。我在外面还有不少钱。只要耀哥你帮我,我所有钱都给你!”

张耀宗呵呵笑了声。“还了赌账你还有多少钱?”

钱文迪脸上表情一僵。

他这些年靠着千术做局是赢了不少钱,也没有一千万之巨!

他那些钱还赌债还不够呢。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应聘做主角,从港综开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