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娱乐:小丑砸场子,挑战百万黑粉 第039章 这种要求,我这辈子都没见过!

刘明:“啊……这……”

肖张:“所以……这个案子,很难给他们增加量刑吗?”

刘明:“很难。

不过你以一敌八,我保证,可以很轻松的保你是‘正当防卫’

您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肖张:“这个无所谓。

那现在这种情况,他们很难被定义为故意伤害吗?”

刘明:“我可以试一下,不过他们也会请律师,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不成立。

毕竟,是您打了他们一顿。”

肖张:“如果算斗殴呢?”

刘明:“对于没有造成严重伤害的,一般以调解为主,简单讲,就是道歉,赔偿。

实在调解不来的,就拘留。”

肖张:“好,就按这么来,我不接受赔偿!”

刘明:“额……是您赔偿给他们。”

肖张:“不赔!”

刘明:“那他们也可能会放弃追偿,因为不和解,就要拘留,是双方都要拘留。”

肖张:“他们放弃追偿,我也不和解。拘留,正好!”

刘明:“我不明白!”

肖张:“我要在他们造谣诽谤的量刑上添砖加瓦。”

刘明:“那个……所以……您想要请我去干什么?”

肖张:“送我去拘留!”

刘明:“给你开罪很容易,送你进去反而很难。”

肖张:“所以我花钱找你,你用你的专业知识,跟警察好好说道说道,务必让我们都拘留……五天!”

肖张放下了麦克风。

后面发生的事情,虽然他一直都有参与,不过几乎没怎么说过话。

除了一句“滚”

刘明想起那天的景象,心中依然汹涌澎湃,对肖张的感情极为复杂,既害怕又崇拜。

“之后,我就带着肖张先生去了派出所,报了案,很快那八个人的中的五个人都已经到场,还有三个至今不知所踪。

在调解室里。

他们刚开始还很凶,可是肖先生一瞪眼,他们就怂了。

他们不愿意被拘留,哭着喊着求原谅,有几个女的还暗示要陪一晚。

可是肖先生不为所动。

最后他们决定凑够十万块钱给肖先生,放他们一马。

肖先生,还是不为所动。

回应他们的,永远只有一句“滚”

肖先生这种不贪财,不好色的人,真是人间极品,我辈楷模!”

肖张听不下去了。

“拘留只是开胃菜。

请刘律师务必给这八个傻蛋,对我的造谣诽谤争取到最高量刑。”

刘律师拍着胸脯保证。

节目组切断了和刘律师的视频通话。

那天的情况,远比今天讲述出来的复杂。

肖张最后问了刘律师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我需要翻案,有没有可能消除今天的案底?”

刘明知道肖张不是个傻愣子,是半个傻愣子,得知他是艺人之后,才知道他为何有此一问。

“放心,没问题的,程序有些复杂,但是一点都不难。

我至今觉得肖先生没有任何过错。

不会影响您的事业。”

后来。

肖张得知这个世界,对于劣迹艺人的评判标准比前世宽容得多,不是刑事拘留一般官方不禁止。

很多“劣迹”艺人消失的原因,不是因为官方封杀,而是坏了口碑没了路人缘。

而他拘留了这五天,路人缘不降反升。

后台。

张导看着直播间弹幕,松了一口气。

“这小子,怎么喜欢在封杀的边缘反复横跳?”

弹幕。

【我的肖哥,请收下我的膝盖。】

【他坐牢有瘾?】

【专门找律师送自己进去坐牢,我估计派出所的警察也是一脸懵逼!】

【破案了!破案了!原来微薄上他们注销账号,删掉帖子,是因为造谣,怕被抓呀!】

【警察要发布通缉令啊!把那三个逃跑的人抓回来!】

【微薄上还有转发的帖子,上面有他们的照片,行动起来,行动起来!】

【什么绑架,埋尸?肖张能唱那么深情的歌,会是一个这么残忍的人?】

【我们欠小丑一个道歉,抓到这三个造谣生事的脑残粉,给肖哥一个交代。】

【微薄上还有一个叫小丑黑的一直口嗨肖张,能不能一起抓了?】

……

杨蜜走出评委席,走上舞台,给了肖张一个大大的拥抱。

观众席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

杨蜜透过小丑面具的孔洞,看着他的双眼。

“下次,别再犯傻了!”

肖张没有回答。

他并不觉得这是犯傻。

杨蜜继续安慰。

“你放心,网上的谣言对你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一定会替你追查到底!

姐,罩着你!”

肖张点头。

“是的,很严重的身心伤害。

搞得我这几天吃饭都没胃口。”

台下。

薛志谦无语,大喊:“肖张,在拘留所吃萝卜白菜,胃口能好就见鬼了!”

观众席一阵哄笑。

弹幕。

充满一些对肖张的爱怜。

【饭没吃好?姐姐下面给你吃!】

【衣服没洗?哥哥拿打天下的手给你洗裤衩子!】

【头发没理?我用舌头给你舔干净!】

……

杨蜜莫名其妙地有些心疼。

“吃了五天牢饭,就为了给他们增加几个月的刑期,真的值得吗?”

“他们不配!”

肖张声音平静,“但是值得。”

“嗯?”

杨蜜皱眉,“我不明白。”

PS:感谢鲜花,感谢评价,爱大佬!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娱乐:小丑砸场子,挑战百万黑粉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