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些问题以后慢慢会知道,现在要做的就是回四合院,做顿饱饭吃。
回到院里的时候,何大清已经下班回来了,他现在是轧钢厂的主厨,只要把饭菜做好,差不多到点了就可以提前下班。
正坐在院里和几位大爷喝茶,要不说这厨师的工作是真不累,尤其是掌勺的,每天炒菜前的准备工作都有人做好。
只要负责把菜做好就可以了,工资还不低,像傻柱跟何雨水都是靠他养活的。
又是在后厨上班的,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连带着傻柱也吃不少好东西。
林向前是在他上班之后才到四合院的,所以看到一张陌生的面孔,手里还提着肉就喊住了他。
“小伙子你等会,这是到院里来找谁?”
“不找谁,我是今天刚搬来的住户林大志的侄子。”
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之前都没见过了,看到他手里提的肉,有顺嘴问了一句。
“这是准备做肉吃啊,还是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你知道这要怎么做才好吃吗?”
一听就知道这是职业病犯了,傻柱从小就跟他学做饭厨艺还不错,但是跟何大清比的话还是差那么一点。
看到林向前手里的肉,怕他会浪费这好食材,便开口问了一嘴,心想着要是不会做的话还可以指点一二。
“这你就不用担心了,就算不是厨子也知道肉怎么炒才香。”
林向前直接把话说了出来,这做饭的事情就不用他操心了,并不是怕何大清占便宜,只是不想有过多的瓜葛。
他在轧钢厂上班这么久,什么美味没吃过?也不会在意这点肉。
虽然话不中听但是他也没生气,反倒挺喜欢他的性格,直来直去挺好的,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相比起院里那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他会更好相处。
说完之后林向前就回去了,刚才他们说话的时候,被院里的长舌妇听到了,也看到他手里提的肉。
觉得他刚到这里第一天花钱就大手大脚,第一印象就不是很好,肯定是个败家子。
“这林大志是在部队受伤的,又因为病重去世,这上面给他的抚恤金应该不少吧?”
“看林向前的样子就知道,一来就买肉吃,而且还那么多,就算有在多的钱也经不起这样花。”
“就是,现在的肉都涨到8分钱一斤了,要是买青菜的话可以买到七八斤呢,照这样下去迟早要喝西北风...”
“......”
这些长舌妇就是闲的,见不得别人好,兴许是因为自己家里太久没开荤了,看到别人吃肉眼红所以才这样说。
但也是敢在背后嚼舌根,要是当着人家的面话都说不利索,毕竟是街道办安排过来的,谁也不敢得罪。
更何况大家都知道,林大志是当兵退伍的,要是惹的人家不高兴了说不定吃不了兜着走。
林向前回到屋里准备做饭,这一天下来忙里忙外的,都没时间扒拉两口。
就算有时间家里也没吃的,现在就想赶紧吃顿热乎的饱饭。
买的是五花肉连带着猪皮一起带回来了,先是生火等锅热了,把有毛的那一面放锅里烫了一遍。
这样才能更好的把猪皮上面的毛更好的剔除,随后又用刀在猪皮上面刮了一遍,又清洗了一遍这才开始切片。
他知道现在钱又多难挣,虽然手里有一笔钱,但还是要用在刀楞上。
先是把猪肉下锅把油熬出来,随后把猪油用一个碗盛起来,随后直接抓了一把辣椒下去。
不停地翻炒,虽然这个年代没有21世纪那么多调味品,但是这样做出来的肉也很香。
没过多久一盘辣椒炒肉就做好了,然后又炒了个包菜,差不多就可以吃饭了。
林向前在家里熬猪油,味道早就飘出来了,后面又用辣椒炒肉呛的肉味飘得满院子都是。
把院里院里住户的馋虫都引出来了,真的太久没吃肉了,闻到这个味就流口水。
像他们条件好一点的,三五个月能吃上一回肉,条件差一点的一年半载都见不到荤腥。
何大清闻到这个味道,也称赞一二,“这林家小子都快赶上我了,这味道我闻着都觉得香。”
“年纪轻轻没想到他的厨艺竟然这么好,跟傻柱有的一拼。”
“这小子有能耐,怪不得刚才会那样说,原来是有功底的。”
当然他说的这话林向前没听到,忙了这么久终于吃上了热乎的饭菜。
吃完饭之后整个人都有力气了,更精神了,现在屋里的东西全部都修复到六成新。
突然想起还有一个地窖,这会正好没什么事,打算下去看看顺便把里面的东西也翻新一遍。
拿上手电筒就下去了,看样子这地窖有段时间没人来了,都有蜘蛛网了。
好像这手电筒的光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虽然是地窖但还是有光线照进来。
这里的东西看起来也很破了,看过去好像一碰就要散架了,灰尘也多。
当即就用意念把这些东西都收进修复空间,打算把这些东西都修复一下。
“请问宿主想把这些东西修复到几成新?可修复为三成新,六成新,九成新。”
六成新!
林向前用意念回复,把这些东西都收入到修复空间后,地窖都变得宽敞了,发现这里藏了许多上等的好酒。
看样子林大志在世的时候也喜欢喝酒,不然的话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
不一会修复地窖的东西都翻新好了,整齐的摆放着,敞亮了很多看着也舒服。
林向前想了一下,虽然这里是地窖,保不齐会被发现,要是被人知道这里有这么多酒的话,肯定会一扫而空。
院里禽兽个个爱喝酒,也有个别手脚不干净,放在地窖里面,还不如收进空间里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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