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初期。
京城。
寒冬腊月。
下午四五点时分。
天色阴暗,萧瑟的北风呼呼的吹着。
风中,夹杂着冷冰冰的雪花,在大风中仿佛小刀子一般。
吹到人脸上,刮的人脸生疼。
路上的行人,纷纷赶回家中躲避风雪。
只有那些工厂,依然人声鼎沸,开足马力搞着生产。
……
红星轧钢厂。
是京城的第三家大型钢铁企业,常被人冠以第三轧钢厂的称号。
同时也是由私转公的典型。
转型之后没有几年,就从一个一两千人的小型企业,变成一个上万工人的庞然大物。
方圆几里,尽是他的工人生活区。
单单生产车间就十几个。
职工食堂三个。
每一个都能同时让上千人同时吃饭。
其他的各种部门更是应有尽有。
其中就有宣传科。
大雪中见到工人们心思涣散,工作激情受阻。
随即播放起了广播,一句句激励人心的话语,在风雪之中,通过大喇叭送到了每一个人的耳边。
广播之后,更是红歌放送。
那振奋人心的说辞,慷概激昂的红歌。
让工人的激情瞬间高涨。
更加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红星轧钢厂的第九车间。
一个名叫时新华的青年,听着耳边激昂的时代红歌,心中也是异常振奋。
这真是一个火一样的年代。
缺吃短穿的背景下,人们燃烧自己的激情,鼓足了干劲为社会添砖加瓦。
青春的岁月,时代的光辉,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在看看身边,一个个穿着朴素,身材干瘦却在红歌中洋溢着笑容的工人。
时新华心中,也燃起了火苗。
似乎,那车间外的风雪,不在那么冰冷,干起活来也更有劲。
他眼中,仿佛看到自己伸着双手,迎着积极进取,艰苦乐观,一颗红心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一头扎进了那个波澜壮阔的激情年代。
激昂的时代红歌,一直放到工人下班。
时新华走出暖和的车间,感受到外面的寒风,下意识的裹了裹身上破旧的棉衣,把脖子上的围巾围好,跺了跺脚、迈步向家里走去。
一边走一边心想:“六十年代的冬天,真他娘的冷啊,这怕是得有零下十五六度吧。”
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
哪怕穿越十来天,他也依然想不明白。
自己好好的,怎么就来到了这个年代。
真是一点预兆都没有。
就是简单的睡了一觉,醒来就来到了这里。
要知道,他本生活在二十一世纪,有着一份薪资不错,轻松悠闲的工作。
家中有慈祥的双亲,娇美的妻子和乖巧的孩子。
一家人快快乐乐,生活小康。
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还来到了这个独特的年代。
吃不饱,穿不暖。
是这个时代最大的特色。
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他还真不乐意来到这里。
刚刚知道的时候,他想死的心都有。
也就是胆子不足,不敢自杀。
这才无奈接受了现实。
当然,祸福相依,有不好的就有好的。
等他彻底清醒、无奈接受现实后,才发现上天赋予他一个大大的空间,竟然有方圆上百公里大小,犹如掌中佛国一般。
一半山地,一半平原。
跟现实空间不同,这里面没有四季,没有日夜交替。
永远都是一副光明、温暖如春的样子。
可是,偏偏没有太阳。
以他有限的认知,实在难以理解,这里的光明来自哪里。
不过,这不影响他对空间的使用。
平原上,是一片片绿油油的青草。
山地则是一片丛林。
经过各种穿越小说洗礼的他,马上尝试着对这个空间进行操作。
一念之间,天翻地覆。
上千亩的草地上下翻滚,瞬间变成耕地。
看到如此情景,时新华眼神发亮,马上有了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底气。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好处。
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他这具身体才二十岁。
虽然瘦弱了点。
但是也比自己上辈子被酒色掏空的身体健康很多。
最关键的是年轻。
等于自己平白赚了十几年的寿命。
自己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特别是自己穿越的时候,人家正好是新婚、洞房花烛之夜。
新娘都领了回来,就等晚上洞房呢。
却想不到,等到天黑之后,一心只想洞房的原身没有注意地面、一脚踩到了院子里一处结冰的地面上,脚下一滑,摔了一个仰背角,
这一摔,四脚朝天,脑袋狠狠的磕在了地上。
整个人顿时就晕了过去。
还是新娘子发现的及时,才把他搬到了床上。
并且找了医生,开了安神药。
可是,新娘子怎么也不会知道,等自己的男人再次醒来,已经彻底变了一个人。
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是灵魂却不是。
要知道,在这个年代,结婚前的男女根本就不熟悉。
在媒婆的介绍下,见上一面后只要不是太丑太挫,一般就会直接答应下来。
然后隔上一段时间,找个日子直接领回家,关起小门过上夫妻生活。
什么订婚,结婚办酒席之类的全都没有。
直直接接就是领回家开始过日子。
至于说合不合得来。
那都完全不是问题,即使性格不合,也很少会有离婚。
床头吵床尾和,就是最真实的写照。
这样的情况下,加上连洞房都没有入。
新娘子就更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个时候,别说换了个灵魂,就是换个身体怕是新娘子也发现不了。
而且时新华清醒后,不仅得到一个新的身体。
更是连原身的记忆也被他继承了过来。
这种情况下搞定一个不熟悉自己的新娘子,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么?
正好,方便让新娘子重新认识自己。
想到这里,想到新娘子,时新华的脚步不由得快了几分。
新娘子叫郭小乔。
以他的眼光看来,是一个非常符合他审美的女人。
身高一六三左右,五官和谐,长相白净,身材凸凹有致,一双大眼特别有神。
也就是艰辛的生活、破旧的穿着,遮住了她的美。
要是放到后世,根本不用怎么打扮,换上一身时尚的衣服,绝对是个美遍全网的女子。
唯一让时新华不够满意的,就是她有一根大辫子,满满的的都是时代感。
太纯真,太质朴了。
时新华提议了好几次,想让她把辫子剪短点,然后换个发型,哪怕扎个马尾呢,都会让人眼前一亮。
可惜,郭小乔什么都能听他的。
唯独对自己的辫子爱护的很。
一听到时新华要她剪头发,她都跟个护犊子的小母鸡似的。
把辫子抱在怀里,碰都不让他碰。
对此,时新华也很无奈。
整个社会都是大辫子,女人们更是以大辫子为美。
自己哪里改变得了?
当然,估计跟自己没有跟新娘子同房、两人之间还有点间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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