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酒吧最狠烟嗓 全网跪求我出道! 第四章 杨小蜜 你不是真爱粉吧!

第四章杨小蜜你不是真爱粉吧!

漓江的酒吧街上,

一个带着鸭舌帽,黑色口罩,

大半张脸都被墨镜遮挡着的女人,正缓缓走在灯光闪烁的街道上。

黑色的风衣下,是一双穿着黑丝的绝世美腿,

个子不高,但是身材顶流。

即便暂时看不到容貌,但是气质上来看,

也绝对是个极品美女。

女人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四处张望着,

电话里传来助理担忧的声音,

“杨姐,你真的没事吗?用不用我飞过去陪你?”

而女人只是淡淡的回答,声音软糯。

“不用,我在漓江休息几天。公司的事情你先看着,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就行。”

“那杨姐你要千万要注意安全啊,可别被人认出来了!”

“嗯!”

简单应答之后,杨小蜜便随手挂断了电话,

然后专心在众多酒吧之中寻找着,

时不时拿起手机看一眼,似乎是想要找到匹配的地方。

她之所以来到漓江,

第一是因为公司最近陷入了瓶颈期,她自己也是,

有太多的琐事让她心烦了,所以才决定出来散散心。

第二则是因为,她在网络上偶然看到了一个视频,

这个视频就在她的手机里保存着,

那是一个并不豪华的酒吧,酒吧的台子上有一个清瘦白皙的年轻人,正在静静的唱歌。

虽然视频并不清晰,而且有些嘈杂,

但是在看到的一瞬间,她就被那种沧桑的声音吸引了!

她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

为什么一个看着那么清秀的人,会有这么诱人的嗓音!

而且那些歌,以她的经验来看,

绝对是原创,绝对能火!

而公司现在又面临着没有新人出道的危机,所以她才会选择亲自来漓江一趟!

冥冥中她有种直觉,

这个把烟嗓唱到极致的人,绝对会火的!

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许多娱乐公司的人不远万里来这里找人!

还好现在网上的视频并不多,

还恰好被她看见了!

“看来我真的一直都很幸运呢!”

杨小蜜隐藏在墨镜跟口罩下的脸庞轻轻一笑,

然后更加专心的寻找起来,

手机里传出轻轻的嗓音,正是那首《四块五的妞》。

终于,杨小蜜在一个有些偏僻的地带,忽然听到了一小段熟悉的粤语声音,

“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已经改变......”

她眼中一瞬间就爆发出亮光来,

“就是这间酒吧!”

绝对不会听错的!

这两天里,这两首歌她已经循环听了无数遍!

杨小蜜抬头看了一眼酒吧的招牌,有些喜悦的欢呼了一声。

“POP酒吧!果然是这里!”

当初为了知道视频里唱歌个酒吧是哪一间,

她可是花了不少的功夫到处打听!

在所有视频下面都留言问过,最终才打听出来这是漓江一个叫做POP酒吧的地方!

而且现在酒吧外面的巨大显示屏上,

正播放着那一段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视频了!

“嘶.......怎么这么多人!”

杨小蜜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整个POP酒吧全被漆黑的人头挡住了!

她还从来没在一个酒吧看到过这么多的人,而且竟然还有两个保安在专门维持秩序!

从这里看去,根本就看不到酒吧里面的情况,她只好上前拍了拍一个小姑娘的肩膀,

礼貌的问道:“请问视频里唱歌的这个人,在里面吗?”

小姑娘顺着杨小蜜的手指,看了一眼显示屏,

反应了一下,然后用一种见到同道中人的喜悦表情反问道,

“你也是来这里看青爷的?”

杨小蜜有些疑惑了,

“青.......爷?”

小姑娘顿时警惕起来,目光不善的望着她,

“你竟然不知道爱豆的爱称叫青爷,看来不是真爱粉啊!”

“........”

眼见着小姑娘不再搭理她,

杨小蜜只好尝试着往里面挤了两下,

但是......没挤进去!

人实在太多了!

不过她现在已经可以肯定,那个叫青爷的人,就是她要找的家伙,

很好啊!

现在都已经有粉丝后援会了!

“eng......进不去啊!”

她看了一眼宛如铜墙铁壁的人墙,有些委屈,

忽然狡黠一笑,从兜里摸出了五张毛爷爷,来到酒吧外的保安身边。

“小哥哥,这里进不去了,能带我从别的门进去吗?”

“我是专门来看......青爷的!”

也许是五张毛爷爷的作用,

也许是那一声青爷,让保安觉得是真爱粉,

保安小伙看了一眼全身都被遮掩的杨小蜜后,然后压低声音说了一句:“跟我来吧!”

然后带着她从外面绕了一个大圈,最后从员工通道进入酒吧内部。

“那里还剩一个位子,虽然偏僻了点,但是有就不错了。”

在保安小伙的指引下,她终于在最角落的位置找到了一个空座。

看了一眼酒吧里翘首以待的众人,

忽然有了一种在看明星演唱会的赶脚......

......

新书首日,求一波鲜花评论数据支持!!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国庆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10月01日到10月08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酒吧最狠烟嗓 全网跪求我出道!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