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特种兵:开局救下武铁 第二十五章 任务结束

龙百川也明白了,这伙海盗是要在华夏海域溜达啊,这样一来就说得通了。

但在华夏海域溜达也要有目的的啊!

看龙百川还在思考,蒋天下到船舱找到一具还没被收走的尸体,蒋天直接给他拖到甲板来到龙百川面前。

龙百川见到后奇怪道:“蒋天,你把尸体带过来干什么,这一会都要交给海警处理的。”

蒋天直截了当解释道:“这伙海盗明显来自一伙海盗组织,估计身上会有组织标记的。”

说着蒋天就开始脱海盗的尸体,把对方外套脱下后蒋天就看见了,果然在颈椎处。

他把尸体翻面,背面朝上,把龙百川和向羽喊了过来:“龙叔,向排,看这个标记!”

看见这个标记龙百川急忙凑了过来仔细观察。

半响检查明白后龙百川站起来道:“这伙海盗就是三年前和我们争夺303潜艇的那伙海盗。”

“蒋天你还记得吗,那天在水下我和铁子击毙的海盗,打捞上来后,他们身上也是这样的标记。”

说着龙百川就招呼旁边的记录员道:“赶忙做个记录,回去让旅部仔细调查。”

记录员也是应了一声。

蒋天回道:“那这么说这帮海盗又出现在这边,很有可能还是为了303?”

“但那天你们不是已经回收黑匣子了吗,他们还惦记着呢!”蒋天也要装作不知道啊。

龙百川解释道:“那次,我们只是回收了其中一块硬盘,还有一块在我们赶过去之前已经被海盗劫走。”

“懂了!”

向羽听的迷迷糊糊的,三年前的黑匣子回收任务他知道,但这有蒋天什么事啊!

怎么听这话,龙队和蒋天早就认识,还是在任务中,什么情况啊!

看二人沉默下来,他也实在好奇就问道:“龙队,你们之前就认识?三年前的任务不是您和武铁首长一起执行的吗!”

“蒋天那时候才多大,还没参军入伍呢吧!”

龙百川和蒋天对视了一眼笑了,但他也没隐瞒道:“是,那时候他才15岁,任务是我和铁子做的。”

“蒋天那时候出海打鱼,凑巧遇见了,说起来还是他救了我和铁子的命呢,当时的他就已经很厉害了,也是那时候我俩认识的。”

向羽明白了,这蒋天厉害啊!

说着,武钢就到了,几人也是见了面,龙百川也向武钢说明了情况,说到他的猜测的时候。

武钢也是认真了,立马向旅里汇报实际情况。

这边武钢汇报完情况就找到了蒋天:“我说你小子,平时不声不响,一鸣惊人啊,这次你可是在旅里出尽了风头啊!”

蒋天笑嘻嘻:“哪有,这也是让我碰见了,碰不见不知道要出多大事呢!”

武钢难得的笑了,但很快他脸色又垮了下来:“你到底啥时候回来啊,你这一去可有些日子了,学习归学习但你还是我兽营的兵啊!”

“时机未到,你总要等我把本事全学了吧,师都拜了不能没学完就溜吧!”

武钢用文件拍了蒋天一脑壳,就离开了,他还要去指挥呢。

蒋天也累了,找个椅子搭个凳子休息去了。

回到侦察大队已经是下午了,也折腾一天了。

龙百川找到蒋天道:“一会我先派车送你回去,你先回去休息,这边我们开个会。”

“等果断时间调查结果出来了,你再过来!”

蒋天也没有呆的心思了,应了一声就准备离开,末了龙百川又补了一句:“别忘了写任务报告!”

蒋天一愣,是啊,还要写任务报告,这也难不倒他,对于学霸而言,区区一个报告还不是手到擒来。

车上蒋天又睡着了,没办法累啊,精神高度紧绷能不累吗!

车子还算平稳,天黑之前就把他送回了海训场。

回到海训场,崔婕竟还没离开,倒也不奇怪,这么大事呢。

满满一大桌菜啊,色香味俱全,几人坐下,蒋小鱼给出了解释:“庆祝我弟第一次出任务圆满归来!”

“怎么样老弟,我可是忙活大半天了,很多食材都是我让鲁炎现买的!”

蒋天沉默半响。

“总结下来俩字,刺激!”

一帮人都笑了,一顿饭也是吃的其乐融融。

晚上,蒋天坐在电脑前拼命的码字,做这一次的任务报告,任务报告说白了就是这次行动的过程,听简单的。

前面蒋天已经口述了自己出海的情况,把前面原原本本的码下来,后面在补上第二次的行动情况就OK了。

写着张冲路过,看了很久蒋天在那劈里啪啦的,他也看不懂啊。

等蒋天完事后他走进来就问道:“唉,蒋天,你这干啥呢,你在这按几下就能写字了?”

蒋天知道张冲是大字不识一个,估计连电脑都用不明白,也是耐心解释了起来。

“我这写任务报告呢,出任务都要写任务报告的,用作于记录,张冲我记得鱼哥说过你是个当官的命吧!”

“是啊!咋地,我不像啊!”张冲也记得这回事。

“你这大字不识一个,以后怎么当官啊,电脑办公以后绝对会全面普及,就算会写字,电脑不会用也不行啊!”

“要不要我教你啊!”

蒋天无耻的笑了。

张冲看蒋天笑,也是有点难为情。

蒋天见状又道:“我们海训场的乌云都会用电脑,前段时间还看她用电脑找一些资料呢,你该不会是想连女兵都不如吧!”

张冲顶级无语!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特种兵:开局救下武铁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