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我在教坊司!与女帝一起喝花酒 07:民贫则难治也(七更)

“慎言!”

女仆低声喝斥道。

林辰挑眉不悦。

一个女仆,也敢喝斥他,真是没大没小。

谁给她的勇气,是姓梁给的吗。

哼。

林辰冷哼一声,表达不悦。

随即便不再理会女仆,以他世子的身份,还不至于跟一个女仆置气。

有损身份。

估计女仆还没有搞清楚,林世子的背景有多硬。

父亲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建阳王,手握重兵,镇守边疆。

保大唐太平盛世。

除了当今女帝,谁压得住?

林辰作为建阳王的独子,身份之煊赫,不比一般皇亲国戚差。

“竟敢哼我!”

女仆眼珠子微瞪。

无礼的家伙。

宰相门前七品官,女仆虽然身份低微,但因为主人是李颜薇,不知有多少人想要巴结她。

她出声喝斥,其实也是为了林辰好,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油嘴滑舌的对象是谁。

在女仆看来,林辰这是在花式找死。

“算了。”

“你自己作死,我管什么。”

女仆暗忖,决定不再理会这事。

还有些期待,林辰吃亏的样子。

……

林辰重新看向李颜薇,只见她面无表情,看不出悲喜来。

闲雅从容。

刚刚那番话,虽然只是随便说说,也算是间接表白了。

李颜薇竟然没有反应?

“是我太过唐突了吗。”

林辰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绝不是自己配不上李颜薇,被她嫌弃。

建阳王府的世子爷,身份煊赫。

刚好弱冠之年,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说话又好听。

有用不完的金钱,身负钞能力。

教坊司的小姐姐都喜欢他,争着讨好,想让他赎身,到王府当温柔小娇妾。

这么优秀的男人,会配不上吗。

只有别人配不上他。

“或许,她就是觉得配不上我!”

林辰觉得自己有些操之过急了。

表白这种事,不应该这么快进行。

前世曾经听人说过,表白其实是最不重要的一个步骤。

一开始就想通过表白,获取对方芳心,是大错特错的一步。

因为对方起初根本就不认识你,又怎么会轻易答应表白。

除非对方是颜控,而你正好是彦祖,一拍即合。

在表白之前,应该相处一段时间,让对方看到自己的优点,产生好感。

自然而然走在一起,到时就算有没有表白,已经不重要了。

水到渠成。

……

“抱歉。”

“李小姐,是我唐突佳人了。”

林辰说道。

继续说道:

“虽然我是世子,但我这个人其实平易近人,没什么架子。”

“不会因为身份高贵,就看不起人。”

“所以跟我相处,不用顾忌什么!”

女仆嘴角再次抽了抽。

小心翼翼的看向李颜薇。

只见李颜薇依旧面无表情,拿起酒杯浅酌,仿佛没有听到林辰的话般。

也不知道心情如何。

嗯,心情应该不怎么好。

“林世子,你觉得如今的大唐如何?”

李颜薇很突兀的改变话题。

林辰说道:“繁荣盛世,自然是好极。”

李颜薇说道:“敷衍。”

语气透着不屑。

一个女儿家,竟然关心起国事?真是奇怪。

难道她喜欢戎装,不喜女装,想当巾帼不让须眉?

虽然不知道李颜薇为什么会关心这个,但很显然,林辰的回答没有让她感到满意。

李颜薇说道:“如果你不懂国事的话,那就算了,当我没有问过。”

“毕竟你只是一个喜欢吃喝玩乐的纨绔世子,就算你父亲是建阳王,镇国大将军,也不代表你也有一样的能力。”

赤裸裸的激将法。

说话毫不留情,敢当着林辰的面,说他是纨绔。

长安有几个人敢这样说的?

李颜薇的胆子果然跟胸脯一样大!

“叮!”

“选择题出现!”

“选择一,回答对方国事问题,让对方心悦诚服,奖励:魅力+30,体力+30,功力+2000!”

“选择二,不作解释,奖励:功力+2000!”

林辰果断选择一。

被女子瞧不起,本来就有些不爽。

正好林辰的满腹经纶可以派上用场,结合前世的知识,对于国事,了然于胸。

……

林辰没有急着回答,先浅酌一杯灞陵酒。

说道:

“大唐如今表面上看似风调雨顺,事实上矛盾不断积累加深,形势并不好!”

李颜薇说道:“如何不好?”

林辰说道:“滥用酷吏,误伤百姓。”

李颜薇说道:“治国用重典,无可厚非,有些误伤在所难免。”

林辰说道:“这事确实无法完全避免,但误伤概率应该可以降低,不应继续重用酷吏。”

李颜薇说道:“如果不重用酷吏,震慑文武百官,如何定国安邦?”

林辰摇头说道:“你的看法太狭隘了,治国,根本不需要震慑。”

李颜薇不悦冷声道:“你有高见?”

林辰笑道:“自然有。”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

“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我在教坊司!与女帝一起喝花酒书评: